橫琴深合區朝向「共管」走出堅實一步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刊登了第4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賀一誠決定,以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委任二十九名公務人員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行委員會(下稱「執委會」)或其工作機構擔任職務,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為期兩年。上述人員的每月報酬相等於「附表」所載的澳門特區政府的官職或原職位的報酬及特別補助之總和。其中所指的每月報酬,以及按「附表」所載的澳門特區政府的官職或原職位的報酬中屬薪俸的部分而計算的、繼續為醫療福利、退休金及撫卹金制度、公務人員公積金制度、部門本身設有的退休保障制度或其受約束的社會保障制度作出扣除的僱主實體負擔,由原部門承擔。
  橫琴深合區執委會下設九個部門:行政事務局、法律事務局、經濟發展局、金融發展局、商事服務局、財政局、統計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民生事務局。
  而按照「附表」所示,在這二十九名澳門特區公務員中,除了出任執委會副主任的蘇崑(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吳子健(法務局)之外,有四人出任局長,分別為行政事務局局長曹晉鋒(澳門基金會)、法律事務局局長鍾穎儀(法務局)、經濟發展局局長李子蔚(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局長張國基(政府總部事務局);有七人出任副局長,分別為金融發展局副局長鮑偉春(澳門金融管理局)、商事服務局副局長邱潤華(經濟及科技發展局)、財政局副局長郭日海(財政局)、統計局副局長李秉勳(統計暨普查局)、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副局長譚惠芳(市政署)、城市規劃和建設局副局長汪雲(市政署)、民生事務局副局長馮方丹(行政公職局)。
  也就是說,執委會所設的九個局,都有澳門公務員出任其正副局長,而且有四個局是由澳門公務員出任正局長,五個局是由澳門公務員出任副局長,其中城市規劃和建設局還是澳門公務員「雙副局長制」。顯見,廣東省方面是作出了重大的「禮讓」。當然,這更契合中共中央、國務院《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第五項「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中的「共管」規定。
  此外,還有六人出任處長,六人出任副處長,三人出任高級行政專員,一人出任中級行政專員,分佈在各個局。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提出,必須「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除了是建立合作區開發管理機構,粵澳雙方聯合組建合作區管理委員會並實行雙主任制,由廣東省省長和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共同擔任,澳門特區委派一名常務副主任,粵澳雙方協商確定其他副主任,成員單位包括廣東省和澳門特區有關部門、珠海市政府等之外,還組建合作區開發執行機構,在管委會下設執行委員會,履行合作區的國際推介、招商引資、產業導入、土地開發、項目建設、民生管理等職能。執委會主要負責人由澳門特區政府委派,廣東省和珠海市派人參加,協助做好涉及廣東省事務的協調工作。粵澳雙方根據需要組建開發投資公司,配合執行委員會做好合作區開發建設有關工作。合作區上升為廣東省管理,成立廣東省委和省政府派出機構,集中精力抓好黨的建設、國家安全、刑事司法、社會治安等工作,履行好屬地管理職能,積極主動配合合作區管理和執行機構推進合作區開發建設。
  從深合區設立中共廣東省委派出的工作委員會,及設立工委會的一應黨的下屬機構,另外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及廣東省檢察院都在深合區設置下屬的法院及檢察院,而執委會則是偏向於澳門特區主持,而且也是主管行政經濟等領域的業務的情況看,深合區既突出黨的領導,又契合深合區的設立,主要是為了協助澳門特區進行經濟適度多元建設所需,以及實施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因而可以說,也是豐富了「一國兩制」的內涵,及展現澳門特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一種新穎形式。
  執委會的管理隊伍是由澳門公務員與內地公務員共同組成的。在工作中同心同德、開拓進取、互學互鑒、交心交往,在「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體制下進行努力創新探索。按照澳門特區經濟財政司司長、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執委會主任李偉農的說法,就是在這個全新的實踐中,大家既做「加法」,也做「減法」。「加法」就是將雙方的優點互相叠加,找出一個新的管理模式;「減法」就是儘量將可能影響合作效率的環節減去。執委會的澳門公務員與內地公務員朝夕共處,雙方「有事好商量,有事多商量」,主動靠攏、相向而行,就一定能夠取得很多創新和突破,尤其在粵澳的機制銜接、規則對接方面。而抽調到深合區執委會各職能部門任職的二十九名澳門公職人員,透過臨時定期委任方式到深合區工作,有關人員與原有單位聯繫並沒有中斷,就可讓他們既沒有後顧之憂,又可充分發揮潜能。
  不過,在磨合過程中,還需注意若干問題,並適時妥切地予以解決,避免產生矛盾衝突。其一是澳門公務員與內地公務員「同工不同酬」的問題。澳門公務員的薪酬本來就比內地的同級公務員高得多,再加上昨日頒布的行政長官批示,抽調到橫琴深合區的澳門公務員,除了領取其相等於澳門特區政府的官職或原職位的報酬之外,還可領取約在一萬二千多元至二萬四千多元的「特別補助」(有人戲稱為「外派津貼」甚至是「發配邊疆費」),再加上各種福利,其總薪酬可能是同級的內地公務員的數倍。因此,必須注意在工作中發生矛盾衝突。當然,這個工作主要是由中共橫琴工委來承擔。
  其二是由澳門公務員承擔的各局正副局長,與該局的中共黨組織的協調合作的問題,避免重演當年在新四軍中,葉挺(再過幾天就是其殉難七十七週年)雖然是軍長,但由於他不是中共黨員,不能參加中央軍委新四軍分會的軍事會議,因而他作為堂堂的軍長,卻沒有軍事指揮權和决策權的尷尬情況。因為按照黨指揮槍的原則,新四軍當時在新四軍軍分會和東南分局的領導下,但凡作出重要决策,都是由新四軍軍分會作出决定,然後才由新四軍具體執行,而軍分會的書記是副軍長項英,他才是新四軍實際上的最高領導人。而身為新四軍軍長的葉挺,在新四軍中更多的是象徵性職務,新四軍軍分會開會,他是沒有資格出席的。再加上項英主觀剛愎,總愛用對黨外人士的眼光看待葉挺,導致矛盾重重,葉挺多次被迫離開新四軍返回澳門。
  當然,中國共產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政黨,每一位中國公民都有權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在橫琴深合區工作的澳門公務員也不例外。如果能夠在這方面摸索出一條新路,也是對「一國兩制」體制的新貢獻,更為契合把維護中央對特區全面管治權與保障特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起來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