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牌740天,國家鄉村振興局不再單設

  2023年3月10日通過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顯示,國家鄉村振興局相關職責將劃入農業農村部,在農業農村部加掛國家鄉村振興局牌子,不再保留單設的國家鄉村振興局。
  國家鄉村振興局的前身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稱「國扶辦」),2021年2月25日,全國脫貧攻堅總結表彰大會召開當天,國家鄉村振興局的牌子替換下「國扶辦」,成為太陽宮大街1號新的招牌。
  機構改革方案公佈這天,距離國家鄉村振興局掛牌過去了740天,距離國扶辦從原農業部內設機構升格為單設機構則過去了21年。

為何劃入
  2023年2月中旬,國家鄉村振興局向媒體傳真了一份採訪邀請函,函件落款為國家鄉村振興局政策法規司,但公章仍使用的是「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司」的代章。
  代章背後,是因為國家鄉村振興局的「三定」方案仍未出臺。
  三定方案是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國務院所屬各部門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等所作規定的簡稱。
  由於三定方案包括對內設機構的規定,因此在正式方案出臺前,作為內設機構的政策法規司無法刻制公章,只能使用「國扶辦」時代的舊章。
  通常情況下,三定方案會在新機構掛牌組建一年內出臺,以2018年機構改革為例,當年3月公佈了機構改革方案,次年3月,所有新組建機構的三定方案均獲批復。
  一位接近國家鄉村振興局的人士透露,該局曾上報過兩版「三定」草案,但均未獲批復。
  「在脫貧攻堅階段,國扶辦發揮了重要的統籌協調功能,但成為國家鄉村振興局後的定位,決定了其更偏向於一個具體實施的部門。」上述人士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從國扶辦到國家鄉村振興局,儘管級別均為副部級,但機構類型由國務院議事協調部門轉變為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由國務院副總理擔任組長,有近五十個成員單位,涵蓋重要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中央企業,脫貧攻堅階段,各地省、市、縣、鄉四級均設有「扶貧辦」機構,使得國扶辦具有強大的統籌協調能力。
  國家鄉村振興局由農業農村部管理,局長由農業農村部副部長兼任,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形成新的格局。
  在2022年2月的一場發佈會上,中央農辦主任、農業農村部部長唐仁健曾這樣闡述三者之間的關係:「中央農辦負責牽頭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農業農村部負責統籌實施,統籌的職責是鄉村振興促進法賦予的;國家鄉村振興局負責具體實施。」
  唐仁健口中的鄉村振興促進法頒佈於2021年4月,其中第十條規定:「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鄉村振興促進工作的統籌協調、宏觀指導和監督檢查。」明確了農業農村部的統籌協調職責。
  「國家鄉村振興局成立後,最初的設想是從農業農村部調整一部分關於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的職能充實進來,但兩個部門之間的邊界問題難以把握。」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副所長陳明對南方週末記者表示,「如果給國家鄉村振興局配置的職能和力量不足,它仍然不足以支撐推進鄉村振興的任務;如果劃轉的職能和力量過多,農業農村部的工作力量又有可能被削弱,且部局之間的職能還可能會有重複。經過反復討論和醞釀,最後形成了將國家鄉村振興局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的方案。」

740天裡幹了啥?
  儘管國家鄉村振興局沒有等來明確的三定方案,但機構改革方案中列出的劃轉職責中,可以一窺其近兩年的工作內容。
  其中包括:「開展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組織擬訂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重點地區幫扶政策,組織開展東西部協作、對口支援、社會幫扶,研究提出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相關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指導、監督資金使用,推動鄉村幫扶產業發展,推動農村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發展」。
  前四條基本都是脫貧攻堅任務的延續和創新,例如原來的扶貧開發系統轉變為防返貧監測系統,從832個原國定貧困縣中劃定了160個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原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更名為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資金並將使用範圍部分擴大至非脫貧縣,都體現了向鄉村振興階段的過渡性調整。
  最後兩條則被概括為「鄉村發展、鄉村建設、鄉村治理」,被認為是鄉村振興的三項重點任務。
  近兩年,中央一號文件均聚焦鄉村振興工作,在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發佈次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農業農村部部長和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一同回答記者的提問。
  當提問涉及上述三項重點任務時,唐仁健曾介紹:「鄉村建設、鄉村治理有關具體工作主要是鄉村振興局來做,請劉煥鑫同志回答。」
  劉煥鑫是農口出身的幹部,2020年從遼寧省調任農業農村部副部長,2021年11月出任國家鄉村振興局局長。
  在談及鄉村建設時,劉煥鑫講道:「政府重點做農民幹不了、幹不好的事,比如農村改廁涉及的供水保障和汙水處理,生活垃圾的收集轉運和集中處理以及村莊公共環境整治。」
  四川某縣鄉村振興局局長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廁所革命是該局近兩年主抓的一項重點工作,「這項工作有專項資金,並要求列出任務單和時間表,但實際推動很難,主要是牽涉的部門太多,地區太廣。」
  他舉例道,改廁工作推進最快的往往是貧困村,「貧困村有駐村工作隊作為抓手,前幾年的新建房和新建設施比較多,村莊規劃也比較完善,但非貧困村就沒有這些條件。」

21年後的重逢
  事實上,扶貧系統與農業系統在歷史上便有淵源。
  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前身是1986年設立的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其設立標誌著中國扶貧工作初步完成從「單純救濟」向「經濟開發」的轉變。
  彼時,貧困地區農村經濟開發的主體還是農業,因此國家從1983年在三西地區(甘肅河西、定西和寧夏西海固)開展區域性扶貧試點時,就把三西地區農業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原農業部,由此改設的國務院貧困地區經濟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也延續在農業部。
  這類領導小組均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1993年,國務院大幅裁撤了非常設機構,保留的26個議事協調機構中,僅有7個在相關部委單設辦事機構,國扶辦就是其中之一,在原農業部單設辦事機構。
  在此後的多輪調整中,相關議事協調機構大多被裁撤或由相關部委承擔具體工作,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卻升格為單獨設置。
  2002年2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將原農業部內設機構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單獨設置,升格為副部級,下設4組。
  隨著全面脫貧攻堅戰的打響,國扶辦的機構也擴充至7個司。「職責劃入農業農村部後不可能保留這麼多司局,粗略估計會保留4個司局左右,分別負責戰略減貧和鄉村發展等領域工作,」陳明預計,「當然這不是簡單做加減法,涉及部局之間現有職責和機構的有機重整。」

(李玉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