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陳致中外藍綠白都有人受「排黑條款」影響

  在賴清德強勢指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強渡關山下,「立法院」三讀《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涉及五種情事者包括: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檢肅流氓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人不得登記為各類公職選舉的候選人。這就導致因犯「洗錢罪」被法院終審定讞並已入獄服刑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將終生無法參選。在該法案提交「立法院」院會三讀之前,陳水扁曾經不斷施壓,並揚言要進行「死諫」。但在「立法院」三讀通過該法案之後,陳水扁反而「安靜」下來了。這極有可能是因為「生米已成熟飯」,再鬧也無法改變事實,只能是等待有「受害者」聲請「釋憲」,有「奇蹟」出現;也有可能是感到,經此一役,自己不但在社會上更坐實為「過街老鼠」,而且在民進黨內,也完全失去過去「定於一尊」的「尊嚴」,不要說是一直拒絕向其施予「特赦」的蔡英文對他不屑一撇,甚至連在二零一九年民進黨黨內初選中將「特赦陳水扁」列為參選政綱之一的賴清德,今次也為了「二零二四」大選自己和民進黨「立委」的選情,而不惜與陳水扁「槓上」。因此,陳水扁已經感悟到,自己已經是「落花流水春去也」,倘是繼續胡鬧,反而只能更為反襯自己的「孤立無援」。
  其實,受到「排黑條款」影響的,不單止是陳致中,還有一些政客,而且還是民進黨、國民黨和民眾黨都有。其中民進黨是現任屏東縣第二選區的無黨籍「立委」蘇震清,國民黨是現任「不分區立委」,並已獲國民黨中央確定提名參選雲林第一選區「立委」的林文瑞,民眾黨則是以無黨籍身份參選並當選金門縣長的陳福海。
  在上述三人中,蘇震清和林文瑞是「即時受影響者」,因為他倆的現任「立委」任期即將屆滿,正在籌備參加明年一月十三日進行投票的「立委」選舉,其中林文瑞還已經獲得國民黨中央通過提名。至於陳福海,其金門縣長的任期才剛開始不久,因而其所受的影響,是三年後的「九合一」選舉,不得再參選爭取連任金門縣長,或是「吃回頭草」參選曾經當選的「立委」、金湖鎮鎮長、金門縣議會議員及金湖鎮鎮民代表等公職。
  對於黨內派系生態而言,蘇震清的個案可能會引發「英系」對賴清德的強烈不滿。實際上,蘇震清是「英系大弟子」蘇嘉全的侄子,因而也被視為「英系」成員。在第八屆和第九屆「立委」選舉中,在屏東縣第一選區都以極高票當選。但在二零二零年的第十屆「立委」選舉之前,因「中選會」公告選區調整,屏東縣三個選區合併為第一及第二選區。蘇震清在黨內初選階段,為了爭取「出線」而曾經大鬧一場,最後在其三叔蘇嘉全的力勸之下,他「俾面」蔡英文,禮讓同黨的「新潮流系」鍾佳濱參選,希望能被列入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的安全名單內。但正在此時,他被揭發捲入誠美材料科技掏空案,民進黨主席卓榮泰無法將他排進「不分區立委」名單。後經蘇嘉全出面協調,民進黨將原是第三選區「立委」,也已安排參選第二選區的「英系」莊瑞雄列入「不分區立委」名單,而蘇震清則轉戰屏東縣第二選區,以無黨籍參選當選並順利連任。而排在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名單第十位的莊瑞雄也告當選。這在當時,算是「英系」與「新潮流系」及鬥爭又合作,而且獲得「雙贏」的典例。
  但二零二零年八月二日,蘇震清剛當選「立委」不久,台北地方法院就裁定他及其辦公室主任余學洋涉及「SOGO索賄案」羈押禁見兩個月,後來蘇震清在繳納一千萬新台幣保釋金後被釋放。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蘇震清涉嫌貪瀆案件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刑十年徒刑,褫奪公權五年。「立法院」三讀通過「排黑條款」後,規定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確定不得參選,這就讓蘇震清無法參與下一屆「立委」的選舉。有消息說,他將會推出其兒子「代父參選」,但在他因「SOGO索賄案」被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而遭民進黨停權,已於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宣布退黨,因而民進黨本屆不再禮讓,提名前民進黨屏東縣黨部主委、三屆縣議員許展維參加屏東縣第二選區「立委」選舉,因而即使是蘇震清推出其兒子參選,也將得不到民進黨的支持。
  國民黨「不分區立委」林文瑞,本來已獲國民黨提名參加雲林縣第一選區「立委」選舉,挑戰現任民進黨「立委」蘇治芬。林文瑞曾在二零零四年犯「投票行賄罪」獲判緩刑,原可排除「不得登記為公職選舉候選人」規定,但經過這次修法後,參選雲林縣「立委」的資格就受到影響。他一方面宣布退出雲林縣第一選區(海線)「立委」選舉,另一方面計劃聲請「釋憲」。至於後續替補人選,包括有前「立委」張嘉郡、現任雲林縣文化觀光處長陳璧君等,都是一時之選,預計會在六月十八日完成提名。
  陳福海從政之初曾以國民黨籍參選,中途退黨後,又在去年以國民黨的「同舟計畫」恢復黨籍。不過,因不滿國民黨提名楊鎮浯競選金門縣長,而改加入民眾黨,最後以無黨籍的身分參選金門縣長,並成功當選。但他曾於一九九四年當選議員時,在議長選舉中收受賄賂,而被判處十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一年。在「排黑條款」上路後,陳福海連任之路受阻。
  至於國民黨已經獲得「立委」提名的傅崑萁、顏寬恆等人,雖然也曾因分別犯「炒股案」入獄或「竊占國土、偽造文書」罪嫌而被地檢署諭知一千萬元交保候傳,但因所涉罪嫌並不屬於「排黑條款」所指之罪,因而得以「逃過一劫」。
  目前盛傳將會被民進黨徵召參選「立委」的「雞排妹」鄭家純,也因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被台北法院判處四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二萬元。因此此罪也不屬於「排黑條款」諸罪,也並不會影響其參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