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活動法獲通過 航司發牌數量有限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一般性通過《民航活動法》,政府計劃透過公開競投發出牌照的方式,批准設立更多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多名議員關注航空公司發牌數量,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表示,未來牌照數量是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按本澳航空市場規模,可發出牌照有限。
  羅立文引介法案時表示,今次修法主要是更新第10/2004號《澳門民用航空活動綱要法規》,建議澳門航空市場由專營經營改成發牌方式,未來將透過公開競投方式發牌,批准設立更多以澳門為基地的航空公司。具體的發牌數量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保障澳航會是其中一個持牌者(法案建議澳航毋須參與發牌的公開競投,法律生效後將正式向其發出牌照)。牌照的期限為廿五年。該准照制度僅適用於客運,不包括貨機貨運、直升機客運、商務航空。
  此外,法案設處罰制度,民航局可中止或廢止執照、許可或證明書,以及在必要時可採取防範措施,違法者可被科處罰款,且法案對現有的航空運輸服務承批人作了過渡安排。
  多名議員支持透過新發牌制度逐步開放本澳航空業市場。議員梁孫旭、林宇滔要求政府交代具體牌照數量、發牌時間表和牌照期限及衡量發牌數量指標等;議員李靜儀建議政府未來須嚴格把關航空公司的財政能力、投資方向和計劃等。
  羅立文回應時表示,未來牌照數量是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但按本澳航空市場規模,可發出牌照有限,強調政府與議員的目標一致,都希望引入更多航空公司及航線,希望澳門好,但問題是如何達到?由今年一月至今,不計國內航線,其他航線客量僅恢復至疫情前兩成,完全恢復元氣需要時間。
  至於民航公司招標時間表,羅立文稱,招標文件已準備到「七七八八」,但現時非國內航線的客量僅恢復至兩成,鄰近機場都出現不少問題,「係咪要擒擒青即刻招標?」希望細則性討論時,與議員們一起研究最適合的招標時間。法律條文已列出部分招標要件,將與議員討論及完善招標要件,並加入標書。法律通過後標書亦差不多完成,但不一定同一時間開標。
  此外,有關澳門國際機場擴建填海工程,羅立文表示,現時已開展各方面的準備工作,有信心於明(2024)年10月 27日前可開展有關填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