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六項保證」絕非「台獨護身符」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4月20日以口頭表決方式通過了《第88號共同決議案》,再度確認了《與臺灣關係法》和美國對台「六項保證」,決議案稱這兩者是「美台關係的基石」。這是美國國會首次將對台「六項保證」列入決議案。

消息傳到島內,臺灣「外交部」4月21日表示感謝,稱長期以來美國國會一向對臺灣展現跨黨派一致的支持,「時代力量」更是專門發文表達感謝之意。臺灣方面一片歡騰,沉迷在被「美國保護」的幻覺中,綠營似乎更加相信自己已找到了拿美國當靠山的「護身符」。

結果真的是這樣嗎?

「六項保證」只是非正式的口頭承諾

美對台「六項保證」始於1982年7月14日,是由時任美國在台協會駐臺北辦事處主任李潔明向蔣經國傳遞的雷根政府的一個資訊。據李潔明口述,當時,美方準備把「六項保證」以口頭方式向蔣經國轉達,台方則要求以書面形式。後來,美國人就把「六項保證」列印在一張白紙上,沒有任何抬頭,也沒有任何人的簽字。其內容包括:未同意設定停止對台軍售的日期,未同意就對台軍售事先與中國大陸進行協商,不會在中國大陸與臺灣之間擔任斡旋的角色,不會修訂《與臺灣關係法》,未改變美國對於臺灣「主權」的立場,不會迫使臺灣與中國大陸進行談判。不難發現,其中美對台軍售問題也是該「保證」的重要內容。

而在一次研討會上,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卜睿哲專門指出,「六項保證(assurances)」的a要小寫,因為它並不是正式官方名稱。並且,李潔明會見蔣經國時,只是傳達了雷根總統的六個要點,並未使用「保證」一詞。同時,蔣經國不主張「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是眾所周知的事實,因此即使有美國的「六項保證」,也絕非「保證臺灣獨立」。

更何況,李潔明在傳遞資訊的時候,還特別對蔣經國強調指出,美國對臺灣的「主權」立場未變,美國從來沒有承認臺灣是「主權國家」,不支持「兩個中國」,不支持「一中一台」,不支援「台獨」,同時認知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既然這麼多「不支持」,美國當時為什麼還要傳遞這個「保證」呢?這裏有個背景。在美國做出「六項保證」的一個月之後,中美要簽署「八一七公報」。「公報」對美國對台軍售做出了限制,規定美國對台軍售數量以中美建交時為准,以後在數品質方面逐年遞減。美國人為了降低「八一七公報」對臺灣的影響,就事先向臺灣做出了「六項保證」。

兩頭得利,這也是美國人在臺灣問題上慣用的伎倆。所以,這樣一個非正式承諾的口頭保證,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怎麼操作就看美國人的心情了,臺灣方面不能太當真。

「共同決議案」不具法律效力

臺灣媒體報導稱,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這次通過的《88號共同決議案》獲得跨黨派支持,在委員會無異議通過,將送請眾議院院會審議。只看報導文字,似乎美對台「六項保證」未來有通過立法的可能。因為按照美國一般立法程式,提案先由參眾議院表決,半數以上議員同意就算通過。如果兩院都通過,就遞交總統批准。如果總統簽署,就正式成為法律;如果總統拒絕簽署,就會被打回兩院重新表決,如果兩院都有三分之二以上議員同意,則提案不需簽署自動生效,否則就作廢。實際上,《88號共同決議案》在美國立法體系中屬於「共同決議案」類別,不會提交立法,更不會對美國白宮和國務院產生法律約束。

美國立法程式規定,美國國會議員可以通過四種不同形式提出新提案,包括法案(Bills)、聯合決議案(Joint Resolution)、共同決議案(Concurrent Resolution)和簡單決議案(Simple Resolution)。在執行上,「聯合決議案」和「法案」沒有多大區別,兩者大體都需要經過上述同樣的立法程式,但是對美國憲法的修正案必須以「聯合決議案」的形式提出。而「共同決議案」和「簡單決議案」的處理方式則與「法案」或「聯合決議案」有很大不同。這兩種類型的提案通常和制定美國法律無關,而是與兩院議事規則、運作和表達兩院對某項事情的看法有關。眾議院提出的「共同決議案」得到全院通過後,將由眾議院議事員簽署後作為記錄,參議院通過的「共同決議案」將交給參議院秘書簽署,兩院通過的「共同決議案」都不會遞交給總統批准或採取行動。

所以,這次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通過的《88號共同決議案》,即便未來在美眾議院審議通過,或者再經美參議院通過,也只是表達美眾議院或參議院對《與臺灣關係法》和「六項保證」的態度和看法,並不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也不會對美國政府產生法律約束力。

企圖挑動中國大陸的敏感神經

美國人現在重提「六項保證」、炒30多年前的冷飯,真正的矛頭是對大陸,是想耍個「小動作」,給大陸下絆,而臺灣只是這個「小動作」中的一枚棋子而已。

從中美關係的發展觀察,當前中美之間最受關注的衝突點是南海問題。為了在南海問題上壓制、圍堵中國大陸,美國幾乎調動了其所謂「第一島鏈」上的所有棋子。臺灣作為美國「第一島鏈」中的一枚重要棋子,目前自然也派上了用場。

美國人企圖借對台「六項保證」挑動中國大陸的敏感神經,逼迫大陸在南海問題上對美讓步,但如果島內有人錯把美國人的「六項保證」當作「台獨」的護身符,那就太低估美國人的智商了。

在美國國會內部確實有一小批親台分子,比如2002年4月9日在美國國會眾議院成立的跨黨派「臺灣連線」就是親台集團,這次通過的「共同決議案」也是由「臺灣連線」的共同發起人之一、美國眾議員夏柏于2015年10月提出的。據臺灣媒體報導,最初提出的「共同決議案」原是「台獨」版本,它將雷根時期「未改變美國對於臺灣主權的立場」改成了「美國不會正式承認中國對臺灣的主權歸屬」。後來由於美國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在審議時,認為此舉將嚴重影響中美關係,才修改回原始版本後遞交全院通過。

所以,美國人只是借助這個既不違背「一中政策」、又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共同決議案」釋放一種政治信號,真正目的是向中國大陸施壓。同時,由於當前美國正處在大選期,各黨派展現對中強硬姿態是為了贏得選民支持。

臺灣不要迷失了方向

鑒於即將在島內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沒有凍結「台獨」黨綱,臺灣地區候任領導人蔡英文也遲遲沒有在「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問題上做出清晰論述,可以預測,5.20蔡英文上臺後美國可能更加頻繁動用「臺灣牌」,但臺灣當局必須清楚,臺灣未來的安全保證和福祉只能依靠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

做出這樣的判斷,首先是由台海問題的地緣戰略環境變化決定的。在美國人於1982年做出「六項保證」承諾的時候,臺灣或許還可以認為它的命運更多取決於同美國關係的疏密。但是今天,臺灣各個黨派都很清楚,大陸主導臺灣未來的能力已經超過了美國。即便臺灣在「六項保證」之下從美國再購買到什麼先進武器,也不可能改變兩岸實力對比。如果蔡英文和民進黨對當前局勢做出錯誤判斷,認為《88號共同決議案》與「六項保證」是為其「台獨」政權撐腰打氣,盲目相信臺灣背靠美國「大樹」可以與大陸對抗,甚至據此認為不必理會「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反而繼續推動「去中國化」的「台獨」路線,只能讓5.20後的兩岸關係「地動山搖」得更加劇烈。

其次,美國人行事只會顧忌美國利益。在這一點上,臺灣方面並不缺乏教訓。1995年,美國參眾兩院一面倒地通過決議,要求政府為李登輝赴康奈爾大學演講核發赴美簽證。時任美國總統克林頓不顧中國政府強烈反對,允許李登輝訪美。李登輝自認有美國人撐腰,隨之拋出了「兩國論」,導致中美關係降至建交16年來的最低點。中國不僅對美暫停了各類官方交流活動,還召回駐美大使。中國的強烈反應讓美國政府意識到臺灣問題的嚴重性,克林頓政府迅速改變立場,拿出新「三不」政策滅火,李登輝也成了美國人眼中的「麻煩製造者」。所以,美國對台政策是以不損及美國利益和中美關係為前提。在克林頓時期,美國為了自身利益對臺灣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在中國大陸實力大幅提升的今天,美國更不可能輕易為臺灣冒險。

況且,兩岸關係如果出現動盪,受害最大的必然是臺灣。按照臺灣方面的統計,2015年兩岸貿易在台對外貿易中占30.41%,為歷年來的最高。大陸仍然是臺灣最大的貿易夥伴、最大出口市場、最大進口來源地、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如果因為美國人幾句「甜言蜜語」的挑撥臺灣就迷失了方向,最終受傷的只會是臺灣自己。

(穆亮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