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紹滿
文化創意產業可以講是本澳一個新興的行業之一,特別在近年來特區政府十分重視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社會文化司長張裕日前視察望德堂區時就宣佈當局會致力將望德堂區發展成為文化創意園區。其實本澳正是需要有一個以點帶面的文化創意園區,以帶動整個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現時的望德堂區與本澳目前其地區相比較,該區得確是本澳的一個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氣氛園區,但是還存在美中不足及缺乏一種文化創意產業的持續生命力,當局要發展或活化該園區,就必然從最根本的問題出發,從增設多元文化創新產業項目,並需從提升資源的使用率及引入更多人流等方式活化該園區,充分發揮其的功能將會對周邊甚至整個澳門區起到帶動、示範、集聚、輻射和推動性的作用,相信會對本澳未來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起到促進性的作用及打下堅實信心。
其實將望德堂區設立具有代表性文化創意園區,以目前政府的經濟實力及政策配合之下,並非不難實現的事情。關鍵首先,在該園區豐富多元文化元素,鼓勵及引進更多文化產業專案或樣式進入此區,以起到集於一身及百花齊放的效果,彌補現時文化創意產業單調化,當然政府還需要考慮的是為有意進注該區的文化創意組織及個人增設有發揮的空間,以及從資源或資金上還鼓勵性的支助,這樣相信可以吸引更多的文化創意人才或團體加入此園區發展。
將望德堂區建成具有代表性文化創意園區,在理論上還需要清楚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產業集群或產業叢集。創意產業園區的企業集群具有較大的跨行業按需組合的特徵。其中主要構成包括:相關文化藝術創意設計方面的企業,提供高科技技術支援如數位網路內容產業方面的企業,企業國際化的策劃推廣資訊諮詢等仲介機構,文化創意產品生產企業,以及有經濟管理、商品管理方面經驗的公司。 因此,將來的望德堂區文化創意園區必需要由一間專責的公司管理。
當然將來發展望德堂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還有一個很現實的因素就是解決人才這個要求。原因亦很簡單,就是創意產業需要大量具有複合教育背景的複合型人才,如文化藝術的理論與創作、網路設計或相關專業技術、工商管理或經貿教育。另一方面就是在企業內、行業內、創意產業園區內配置不同的專業人才,形成多種創意人才的互補聚合優勢。創意產業園區無疑需要技術人才,創意產品的一個重要特徵是無形化、文化化和藝術化,園區還需要管理人、廣告人、媒介工作者等仲介人。這是文化與經濟、藝術與技術、人文與科學、形而上與形而下的衝突、較量、碰撞與融合。
對於望德堂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未來定位的問題,筆者亦就此提出建議。其中之一就是園區產業定位的關鍵是要形成自身產業特色,定位的過程,實際上是戰略性分析和競爭性分析的過程,常用的方法是態勢分析法,目的是找到園區建設在某一市場細分中的優劣勢。定位的依據應當是地區優勢資源和產業基礎。這就必然要有一個優勢資源的分析過程,然後選擇相對於其他地區難以比肩的優勢,並輔之以一定產業基礎的分類篩選,在此基礎上確定資源配置的方向和策略 (包括優惠政策設計)。園區定位切忌 “大雜燴”,因為它必然會引發重複建設和同業之間低水準複製。因此,對地區優勢資源和產業情況的詳細把握,是形成正確思路的前提。
望德堂區文化創意園區的建立,需要採用巨集觀環境的指向性分析法,即依據國家“十二五”規劃對未來政治、經濟、社會、文化與科技相關的決策性影響為參照,從中尋找園區的發展機會和市場空間。諸如國家和本澳“十二五”期間對創意產業的規劃,便是預測依據。園區規劃者還要分析周邊地區和城市的競爭態勢,以及自身的優勢和資源配置條件,去鎖定市場需求群體(包括企業和消費者),然後確定投資規模和建設或改造的時序。這也是“以銷定產”的一種行銷模式。園區建設的大忌是盲目投資,或是攀比、主觀臆斷式地決定投資方向和投資規模。有資料統計過,我國文化創意類產業園區中,有近70%虧損,20%持平,只有10%盈利,其源蓋出於需求預測和投資管理相背離。
望德堂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未來的發展,還會面對的一個問題就是,將會形成完整的產業鏈和價值鏈,是提高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附加值的關鍵。“龍頭企業”的入駐,其優勢是有利於構建依附於它的產業鏈,將文化創意產品的創作,生產、加工、銷售連成一片,以在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內形成配套集群的具有專業化分工關係的產業群落。例如,這種產業鏈可以設計龍頭企業為依託,以利益為紐帶,以專業分工為“紅線”。其過程管理的重心在於,文化創意產業園區除集聚文化創意人才之外,還要延攬文化創意產品經營管理人才,以及一支懂行銷、懂法規、瞭解市場的文化創意商人。這種集群模式才會使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真正成為區域性特色文化創意產品的研發、製造和銷售中心,否則,充其量只能成為零星企業的集散地。
從國際文化創意產業成功發展的經驗判斷,政府主要從以下方面強化對園區發展的支持:產業政策體系設計(主要是稅收政策、人才政策和信貸政策),發展資金支撐體系設計(主要是產業預算、專項發展基金和投資組合),產業發展戰略設計。例如韓國政府設定的戰略是構築三步發展框架:即法律、人才、資金和組織方面的基礎準備階段;開發外向型產品和拓寬海外市場階段;形成集約化、規模化產業經營階段。政府針對園區不同發展階段的產業需求,確定扶植重點。實際上,這裏貫徹的正是政府應當實施的產業政策,其旨在通過對資源 (如法規性、政策性、資金性的)在不同產業之間配置過程的幹預,來彌補和修正市場機制之缺陷,進而在資源效率提升和產業結構高度化之中獲取經濟增長效益。
本澳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英國經驗對本澳相信會有啟發作用。文化創意產業是科技、經濟、文化的結合,因此其產業鏈強調創意、內容、產品製造、行銷與傳播、消費體驗結合形成上下聯動、左右銜接、一次投入多次產出的完整鏈條。構建完整的文化創意產業鏈條,能夠認清文化創意產業的本質、內部各環節的聯繫以及運作規律,通過價值鏈可以分析哪些環節是其附加值最高、增值最快的部分,從而為政府重點培育哪個行業的選擇提供了依據。許多國家政府意識到產業鏈條完整的重要性,如英國就建立了完整的創意產業體系,政府將創意產業的發展列為國家的重要政策。國家的文化媒體體育部、貿工部們、外經貿部等分別專門負責文化創意產業的硬體、基礎行業、產品流通、投資及出口服務等環節,從而促使英國的創意產業形成了十分完整的產業鏈。
本澳致力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值得當局關注的問題,就是文化創意產業鏈條構建的缺失是制約我國許多城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重要因素,企業自身難以構建完整的產業鏈條,許多問題如人才不足、配套設施不足、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等都急需政府給與幫助、引導和改善。政府應側重產業鏈的關鍵環節即附加值最高的環節加以重點的政策引導和支持,不僅深入到行業,更要深入到具體環節。文化創意產業鏈條中,有一些關鍵點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如人才是產業發展的源頭,知識產權是產業發展的核心,資訊化是價值鏈的紐帶,品牌構建是產業發展的驅動力,融資是產業鏈運行的保障。政府的扶持重點應與產業鏈的重點環節相符。政府需要利用各種財政、稅收工具對企業進行扶持,引導企業進入文化創意產業領域並提高技術,過大規模,推動價值鏈的構建與拓展。政府應搭建好企業與仲介組織的橋樑,鼓勵引導企業積極利用文化創意產業促進組織和仲介機構、行業組織,借助其資源整合能力和平臺搭建能力解決產業鏈缺失的問題。
因此,政府當局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時,更應該注意的是,在保證文化安全和法律公平的前提下,如何簡化繁冗複雜的行政手續,縮短從“政府推動”到“企業受益”的時間,加速產業鏈的快速迴圈。筆者相信未來的望德堂區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將來在政策的配合下,將會有效地建立及達至預期的效果,該園區的成功建設,相信亦會對本澳將來參與橫琴新區的文化創意產業園區的興建提供足夠的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