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規章擬修改 減長租約稅務負擔

【本報訊】 已獲立法會通過的《租務法》訂明新租約年期由 2年延長至 3年。財政局表示,正研究修改《印花稅規章》,減輕長期租約的稅務負擔。

財政局回覆議員陳明金和宋碧琪的書面質詢中透露,初步構思若租賃關係於租約屆滿前終止,財政局向納稅人退回租賃關係終止日起至租約屆滿日繳納的印花稅。財政局將儘快跟進及隨後的相關工作。

至於兩議員關注的降低房屋稅問題,財政局表示,考慮到稅收結構的平衡,目前未有減稅定案,須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