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熱議修交通法 加罰款治標不治本

【本報訊】政府建議大幅提高違泊罰金,引起社會極大反響,澳門論壇昨日探討相關問題,出席者一致反對調升違泊罰款的修法建議,認為在本澳車位不足的情況下提高罰款未必能起到阻嚇作用,建議政府考慮實際情況,創設更多合法停車位,並改善公交配套,滿足市民出行的需求。

摩托車從業員協會主席李仲森表示,相信大部分市民都很難接受這「強迫性」罰款, 實際上駕駛電單車人士並非故意違法泊車,只因現時全澳電單車約有13萬架,而電單車車位只有5萬左右,在合法車位不足的情況下根本無法全部守法,因此在此情況下修法形同「打劫」。他建議政府從公交優先出行考慮,優化公交配套,滿足市民出行的需求。

交通諮詢委員會委員劉偉強認為調升違泊罰款對職業司機尤其不公平。首先澳門路網10年來未曾擴展,反而路面工程不斷,處處掘路,重型車輛泊位不足,上落貨問題亦無法得以解決,因此他不認同加大罰則便可起到阻嚇作用,同樣也不能改善違泊情況。他建議當局利用空置地盤創設更多停泊位,廣納民意,制定短中長期措施處理交通問題。

民建聯理事長李良汪形容修法建議提高違泊罰金這一措施是「拋磚引怒」,對於政府指去年全年違法泊車的檢控宗數為八十萬宗,他認為實際原因是由於泊車位不夠以及本澳公共停車位分佈不均衡才造成如此多的檢控,質疑調升違泊罰款欠缺科學數據基礎的支持。

社會綜合研究學會會長葛萬金認同《道路交通法》建議對醉駕、毒駕和超速駕駛等提高刑事處罰力度,但指出調升違泊罰款要視乎民情和本澳實際道路狀況。政府不應只是利用經濟手段處理問題,希望當局從源頭考慮增加泊車位,多管齊下改善道路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