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澳應順應資訊時代要求推進電子政務 劉紹滿

審計署近日發佈的一份《電子政務的規劃及執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揭露由行政公職局主導的電子政務建設不僅未能做到與時並進,一些基本環節更長年停留在起步階段。正所謂一石擊起千層浪,與當局的智慧化城市發展規劃,不能同步發展,尤其惟本澳電子政務的發展,急驚風遇著慢郎中,並無隨官員不斷強調的研究、優化、規劃、設想中邁進,反而鵝行鴨步。而黨的十九大制定了面向新時代的發展藍圖,並提出要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展數字經濟、共用經濟,培育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同時,面對你追我趕的資訊化競爭環境,習近平總書記日前要求「加快建設數字中國,更好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因此,本澳必須要高瞻遠矚、審時度勢,順應資訊時代要求,努力推進電子政務的發展。

審計署認為行政當局若不革除弊病,再精彩的規劃也只能近於紙上談兵。據審計署的《電子政務的規劃及執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過去十六年間,四份電子政務規劃檔的總項目僅完成六成四,部分超過十年仍未完成。對內,供部門使用的人事管理系統「太廢」被棄用;對外的ePass(e辦事)推出近十年,用家少得可憐。審計報告指出,行政公職局自○一年至一六年,就電子政務方面共編製四份規劃檔,共列出一百八十二項工作。當中六十一個可跟進分析執行情況的項目中,截至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只有三十九個完成,佔總項目的百分之六十三點九三,執行率低,其中有十六項超過十年仍未完成。同時,審計署批評公職局倘若不能革除過去的顯著弊病,再精彩的規劃也只能近於紙上談兵。國家「十三五」規劃等檔對政務資訊化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大平臺共用新設施、大數據慧治新能力、大系統共治新格局、大服務惠民新模式、工程建設管理新局面等目標,值得借鑒學習。政府積極促進相關發展,五年發展規劃中的一個規劃目標是建設智慧城市,後續亦提出通過建立雲計算來驅動智慧城市的建設。審計署並認為,行政公職局必須認清自身職責,承擔一一年改組的各項責任,積極改善特別要注重對特區政策的貫徹落實,不能令既定方針走樣變形,或因自身執行力不足而令各個部門皆受影響。電子政務涉及政府所有部門,亦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公職局除要積極瞭解用家意見,更應該開誠布公,主動向政府及居民交代真確工作進度。要注意成本效益,要有時間表,一項一項落實完成,把準方向,敢於擔當,要成為其他部門的表率,聚合積極力量,把電子政務推動到合理的程度,切勿重蹈過去二十年的覆轍。審計報告還指出,更令人關注的是,審計署與行政公職局交手過程中,公職局不認數、不誠實、延交檔的態度,不僅沒有展示公共行政的良好榜樣,更顯露出行政公職局的行政管理及履行職責能力存在巨大的可改善空間,有必要認真正視、檢討,從根本上徹底改革。報告提到,審計署在跟進○一年至一六年期間的四份電子政務規劃檔時,早在一六年十月廿六日要求公職局填報當中三份規劃的執行情況,但經過審計署半年來多次跟進,該局才於去年五月十五日提供有關資料。應審計署要求於今年一月再行補充資料,審計署根據今年一月提交的項目執行情況作分析並得出結論。但公職局於今年六月再次提供項目的執行情況,惟與今年一月提交的情況存在明顯差異。公職局不斷補充資料,且前言不對後語,有不誠實之嫌。

此外,審計報告指出,人事管理系統中的「公共部門休假申報系統」、「公共人力資源數據收集系統」、「公共培訓課程申請報讀系統」,是公務員的最基本組成部分。但系統自○一年提出後,預計翌年開展,但最終拖至一○年及一五年初才推出使用,長達十年以上。然而截至投入使用約兩年後的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九十七個公共部門中,只有廿二個部門使用系統。公職局在開發人事管理系統的過程中,並沒有諮詢用家意見,在系統投入使用後亦沒有及時跟進用家部門的體驗情況,以對用家提出修訂系統作出相應配合,發現中的兩個部門就是因行政公職局未能配合其提出之需求而終止體驗,但行政公職局在上述部門停止體驗一年半也不知情,無法即時進一步處理。結果導致多個部門自訂系統,使同一個政府內存在不同系統的使用情況。審計報告指出,根據ePass「以國際標準的跨目錄身份管理技術作為政府內部聯網相互授權管理基礎,制訂電子政務認證授權架構」的本質與定位,其實自提出至一六年終,歷時超過十年尚未完成開發。環顧整個開發過程,審計署發現至少兩個範疇出現反覆不定,客觀上導致了開發時間延長,這包括服務對象的變更、法例配套的延誤。可以說根本上未能達至提供電子政務認證授權的任何成效,極其量就一些不需具備法律效力但原本需要與各部門開設電子帳戶的查詢服務,對居民還有附加值。至於原本不需要開設電子帳戶的服務,與無論如何都要開設並登入部門電子帳戶的服務而言,可以選擇額外登入ePass帳戶取得相同服務的新增選項,反而有架床疊屋之嫌。審計署認為,ePass立項欠缺最起碼而基本考量,立項過程相當粗疏、輕率,導致項目存在根本缺陷。同時,未能完全從用家需求出發。更深層的原因就是欠缺如何達至施政目的基本思考,因為若以真正達至目的計劃並落實施政,不可能不去考量會碰到甚麼困難、需要甚麼配套等基本問題,也不會忽略實際用家的需求。要知道只有在真正幫助到用家、提升用家部門的效率效益、提高居民便利的情況下,電子政務的實施才算達至成效,這也是電子政務的本意。

可見,審計署今次發佈的《電子政務的規劃及執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印證社會長年對智慧城市不「智慧」、電子政務不「電子」的主觀形象。特別更令人關注的是,審計署與行政當局交手過程中,公職局不認數、不誠實、延交檔的態度,不僅沒有展示公共行政的良好榜樣,更顯露出當局的行政管理及履行職責能力存在巨大的可改善空間,有必要認真正視、檢討,從根本上徹底改革。業界代表則認為,政府發展電子政務多年成效不彰,遠落後於鄰近地區,嚴重制約了澳門智慧城市的定位發展。冀當局認真檢討不足,盡早落實《電子政務五年規劃》中的統籌機制,推動不同範疇部門開展電子政務;同時,將某些申請和查詢實現全程電子化,並統合現有分散的電子帳戶。也有意見認為,澳門電子政務發展緩慢,其中一個原因是部門各自為政,每個部門各自開發獨立的電子帳戶,如行政暨公職局的ePass服務平臺,至今經歷九年時間,只提供七項網上服務,在推動電子政務上顯然欠缺魄力。政府前年在「統一管理開考」中亦未有藉此機會沿用及推廣ePass帳戶,反而要求申請人再另行開設只能用作報考及查詢「統一管理開考」相關資訊的「政府服務登入帳戶」,做法明顯違背當局一直提倡「一個網上帳戶、多種政府服務」的目標,並無充分利用原有資源,難達到便民效果。有建議當局加強統籌,推動不同範疇部門開展電子政務,著力優化政府運作流程,檢討現時仍需要親臨辦理的流程,簡化申請手續;應及早制訂所有部門均需要遵循的電子政務法規及相關配套指引,並由一個執行部門負責;另統合現時分散的電子帳戶,研究將某些申請和查詢實現全程電子化,建議參考新加坡的「SinPassID」項目,綜合電子帳戶,只要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都可申請一組個人專屬帳戶密碼,使用政府提供的各項電子服務,讓居民足不出戶都可同時處理多項政府服務。也有立法會議員建議,首先將公共行政電子化作為官員績效評審指標之一,激勵官員全面疏理公共行政程式,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法規,大力推動智慧政務,用電子化技術替代掉一些不必要程式,提升行政效率及服務質素。並應借鑑鄰近地區經驗,加快修訂《個人資料保護法》,制訂有關政務資訊資源分享管理的法律法規,在確保市民資訊安全的基礎下,由行政法務司牽頭,整合構建統一的資料共用交換平臺體系,打通資料壁壘,實現各部門、各層級數據資訊互聯互通、充分共用,逐步在政府部門之間實現政務的「一網通辦」。

至於什麼是電子政務?其實,在一般意義上,電子政務作為政務資訊化的具體體現,是指國家各級政府機關在政務活動中,全面地運用現代資訊技術進行辦公、管理和為社會提供公眾服務。其中,「電子」是手段,「政務」是關鍵。一般而言,與電子政務相關的行為主體主要有三個:政府部門、企業單位、社會公眾。電子政務系統建設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系統安全建設。值得一提的就是,在電子政務規劃過程中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第一,堅持統籌規劃與部門合作的原則。電子政務建設不同於傳統的工程項目建設,它是一個跨部門、跨行業的系統工程,在工程建設中各部門一定要統籌規劃,不能各自為政,同時,各相關部門也要相互配合,切不可為了部門局部利益犧牲整體利益。而且,在制定規劃時,要始終牢記,電子政務的核心是政務,因此,所有的行業、部門都必須服從政務的需要,絕對不能只顧部門利益而置政務這個核心目標於不顧;第二,堅持規劃與實施相結合的原則。電子政務建設是一項資金和技術密集型的系統工程,資訊技術本身發展太快,大家熟悉掌握也需要一個過程。規劃一定要立足於整體,要有前瞻性,在規劃形成的基礎上,實施方案要細化、具體化,具有可操作性,整個規劃可以分若幹階段分步實施,以保證電子政務建設有條不紊地向前推進;第三,堅持新建項目與整合現有資源相結合的原則。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我國大多數地區在網路、應用系統、資訊資源、技術人才和管理隊伍等方面已經形成了一定規模,首要的是要把這些資源整合好、利用好,使其充分發揮效益,儘量少鋪新攤子,或不鋪新攤子,充分利用現有的基礎設施,在梳理、優化、重組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資訊資源具有的經濟和社會效益。第四。堅持政府資訊安全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原則。安全可靠是電子政務建設的基本要求,如果沒有可靠的安全保證,網路一旦受到攻擊,就可能帶來災難性後果,甚至造成政府集工作癱瘓。因此,在堅持電子政務為地方經濟發展服務的同時,一定要堅持政務資訊系統安全保障工作,堅持資訊安全系統與電子政務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要把安全管理貫穿於電子政務運行、維護的全過程。規劃方案制定後,還要邀請與電子政務建設緊密關聯的各相關部門及專業人員,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在制定實施細則時,一方面要嚴格貫徹電子政務規劃方案,又要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尤其是要充分整合原有資源和基礎設施,力求節約,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提高政府形象等多重效益。

為了對公眾事務高效服務與管理,並有利於民眾參與監督,必須積極推進政府工作的資訊化。發展電子政務,已經成為經濟和社會資訊化建設的一個十分緊迫的任務。其實,電子政務是轉變政府職能的「助推器」。政府工作千頭萬緒,但最根本的有兩項:一是推行政令;二是為社會公眾服務。這兩項職能相輔相成,缺一不可。發展電子政務,可以有效地增強政府的公僕意識,更好地為納稅人服務。電子政務是傳遞政令的「千里馬」。可是,長期以來,政府的政令傳遞速度慢,決策與執行脫節,現實中的情況和問題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反饋回來,造成應變能力差。電子政務通過網路傳遞,增強了推行政令的時效性,可以大大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電子政務是反腐倡廉的好幫手。電子政務可以對行使權力的過程進行監督,提高透明度,杜絕「暗箱操作」,防止以權謀私,促進政務公開和廉政建設。電子政務是政府與群眾之間的「連心橋」。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是人民政府各項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電子政務可以使政府及時瞭解社情民意,有效集中群眾智慧,促進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同時也有利於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與群眾的聯繫。電子政務是節約行政開支的「好管家」。傳統的政府管理,大多以開會研究、逐級下達、層層上報為主要工作方式,耗費了大量行政經費。電子政務通過虛擬辦公、電子郵件交換、遠端連線會議,克服了「文山會海」、「公文旅行」等現象,節約了大量人力財力。電子政務是政府資訊資源的聚集庫和開發中心。通過電子政務可以積累大量資訊,經過篩選、分類、整理和歸納,使之成為政府工作的參考依據。同時,經過整合的資訊,有助於實現資源共用,便於企業和社會利用,及時瞭解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環保要求以及市場準入情況,增強政府的指導和服務功能,充分發揮資訊資源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電子政務建設的核心目標是提供更高品質和更有效率的公共服務,因此,電子政務績效的核心含義指電子政務公共服務的水準。而電子政務公共服務的水準並不是由服務供給程度來決定的,而必須由服務接受方的感受來決定,換言之,電子政務的績效主要是指用戶對電子政務服務的滿意程度,電子政務高績效就是服務對象的高滿意度。其實,在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准確把握時代大勢,積極回應實踐要求,深刻審視社會主要矛盾新變化,就網信事業發展發表一系列重要講話,鮮明提出了網絡強國的戰略思想。習近平總書記曾提出「四項原則」「五點主張」,呼籲「互聯網雖然是無形的,但運用互聯網的人們都是有形的,互聯網是人類的共同家園。讓這個家園更美麗、更幹淨、更安全,是國際社會的共同責任」。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體學習時強調,「審時度勢、精心謀劃、超前佈局、力爭主動」「加快建設數字中國,更好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建設數字中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網絡強國戰略思想的重要舉措,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增強人民獲得感的有效途徑,是搶抓發展機遇、加快現代化進程的必然要求。因此,政府部門在建設電子政務時,需要採取措施讓公民更好地瞭解和參與,才能使公眾積極參與和監督電子政務建設。本澳亦應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出臺一系列新政策、新舉措,推動網信事業抓住重大戰略機遇期,迎來新發展、新飛躍,創新服務,利企便民,推動電子政策戰略,可借鑒附近地區推廣的電子政務發展經驗,相信更加方便高效的電子政務體驗指日可待。

因此,政府的公眾服務是電子政務中最重要的一環。互聯網為政府提供了業務創新的機會,有利於實現政府對公眾的直接服務與溝通,從而達到改進服務效果的目的。尤其,在當今全球競爭的壓力下,政府的威信、社會對於政府工作的滿意程度以及政府開展公眾服務的效率,都將成為左右地區之間競爭力的重要砝碼。現時電子政務發展方向正確而步伐緩慢、成果有限,除欠缺完善法務的客觀原因外,深層次體現了政府行政監督體制的缺漏及不足。當局日後在開發系統以推行電子政務時,需聽取不同部門的意見,以利提升使用率。政府應落實跟進法律問題,並統一協調各部門的要求,提升電子政務平臺的使用率;也建議當局政府要訂立清晰的發展規劃時間表讓各部門跟隨,以有序推進電子政務的發展,透過完善的電子政務的方式,將資訊以更具統一化和規範化的方式呈現予公眾,提升公共服務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