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說明會明舉行

【本報訊】房屋局將於明日舉行《經濟房屋法》公眾說明會,向居民介紹法律的內容,即場解答提問,同場設主題展板,歡迎居民踴躍出席。

為加深居民對《經濟房屋法》內容的了解,房屋局將明日下午3時在三盞燈休憩區繼續舉辦《經濟房屋法》公眾說明會,當日至21日期間亦會設有展板,扼要介紹《經濟房屋法》的內容。

房屋局於網頁內設置了《經濟房屋法》相關資訊,供市民瀏覽。自8月至今已先後舉辦了10場說明會,向居民介紹相關的資訊。稍後會於22日在仔花城公園之空地再舉行一場公眾說明會,期間亦會設置展板,展期為22日至25日。

《經濟房屋法》主要內容包括設立了收入及資產限額,延長不可轉讓期,並規定不可轉讓期間經過一定年限之後,可將經濟房屋轉讓予符合取得經屋條件者;在不可轉讓期屆滿後轉讓單位須補價。同時,保留原有的經濟房屋輪候人名單,但仍須遵守16年禁售期和按照新法計算經屋售價,以及在出售經屋時按照法律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