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項目擬列非遺名錄

【本報訊】為進一步加強對於澳門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保護,文化局按照《文化遺產保護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並對建議列入該名錄的項目進行為期30日的公開諮詢,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是次建議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共有12項,包括:粵劇、涼茶配製、木雕──神像雕刻、南音說唱、道教科儀音樂、魚行醉龍節、媽祖信俗、哪吒信俗、土生葡人美食烹飪技藝、土生土語話劇、苦難善耶穌聖像出遊、花地瑪聖母聖像出遊。公開諮詢期由2019年3月13日至4月11日(共30日),並將於3月23日下午3時在澳門文化中心會議室舉行公眾諮詢會,現場設有即時葡語傳譯及手語翻譯,歡迎全澳市民踴躍參加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