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維護治安與保護私隱之間取得平衡

保安司長黃少澤指出,「天眼」系統自投入運行以來,對警方偵辦案件起重要的作用。今後澳門警方將繼續按照計劃在現有基礎上增加學校、公共交通站點、商業設施等人流密集公共場所周邊的「天眼」數量,並因應實際需要將「天眼」鏡頭延伸至港珠澳大橋人工島、青茂口岸及新發展區域。針對反對派團體對警方籍著安裝「天眼」而收集全澳個資建立龐大資料庫,是進一步侵犯「人權私隱」的指責,黃少澤司長態度強硬,斷言警方只會承諾「一定依法執法」,卻斷言拒絕承諾不建資料庫。他表示,「天眼」的任何建設工作都受個資辦監督和指引,使用「天眼」資料時亦需嚴格遵守法律。而且他還頗為激動地說,「如果要咁樣承諾(不建資料庫),警方就好唔得閒,要警方承諾唔會搶劫?唔會強姦?」

果然是性情中人「好漢子」!堅持原則,嫉惡如仇,正是被視為「鷹派」的黃少澤的本色。但偏卻是如此,連反對派也在私底下萌生一點敬意,因為他是秉公辦事,不摻私心。因而他成為正面評價最高的主要官員,甚至有人認為倘他有機會出任行政長官,就將不會是「佛系特首」,而是將會「捋起袖子加油幹」,並下大決心改革公務員制度及整頓其作風。幸好,已經當選及獲得中央政府任命的候任行政長官賀一誠,從其競選政綱及系列談話內容中,也顯見可能是「非佛系特首」,而且也將會搞好公務員制度改革。倘此,黃少澤倘是獲得賀一誠的肯定及信用,及中央政府的信任的話,留任的機會也將會較高。

黃少澤司長堅持原則,決定繼續安裝「天眼」,這是符合近些年來在許多地方「科技強警」的趨勢潮流的。實際上,透過「天眼工程」,將交通、治安、社會公共視頻等監控資源進行整合,建立全覆蓋的社會治安聯動體系,街道、社區、餐廳等公共場所,幾乎都在被監控的範圍裏邊。視頻監控也已經成為警方維護治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成為市民安心生活的保障。甚至是在遇到類似「彭宇案」的幫助老人反遭誣陷的個案時,也可經由查閱「天眼」記錄而還原實際情況,還被誣陷者的清白。

實際上,經過實踐驗證,「天眼」系統有如下的好處:其一,是提高工作效率。通過小小的「天眼」,監控值班人員能够實時監控到各個區域的現場情况,幷能够對視頻圖像進行控制,實時記錄回放檢索錄像文件,管理中心可以通過網絡實現遠程監控,各個交通要道上的監控探頭可以掌控交通違法,對違法車輛進行實時抓拍。這可比人有效多了,現代社會是個講究效率的社會,監視器具有人力所不能比擬的小成本大收益的優點。

其二是能監控犯罪。人們在不少影視劇裏都可以看到,警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不少嫌疑人都會極力狡辯,打死不說。然而,當警員拿出監控錄像,犯罪分子就乖乖就範了。因此,「天眼」監控錄像成爲證明犯罪事實存在的殺手鐧,有了它,許多疑點不言自明,甚至犯罪過程都能一目了然。這樣,天眼」也能對有意犯罪的危險分子起到了震懾效果。研究資料表明,以英國的Newcastle市爲例,該市自一九九二年開始引入「天眼」閉路監視系統,一九九四年的違法犯罪率與一九九一年的違法犯罪率相比,街頭暴力下降了百分之十一,入室盜竊下降了百分之四十四,刑事犯罪率下降了百分之四十四。美國自一九九三年開始引進「天眼」,紐約市五年間的犯罪率就下降了三成至五成。因此,「天眼」監視器確實具有監管預防震懾違法犯罪和收集證據等多方面的作用。

其三是能協助反恐。在「非傳統安全威脅」不斷的今天,「天眼」又多了一項新任務,那就是反恐。美國人一向崇尚自由,不情願在那麽多「天眼」的探頭探腦下生活。然而,二零零一年的「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後,大部分人認爲應該在公共場所增加電子監控。美國波特蘭機場的監控錄像顯示:九月十一日清晨五時三十三分,兩個阿拉伯人正在通過機場的安全檢測口。這兩個人是穆罕默德•阿塔和阿補杜拉阿齊茲•阿諾馬里,後來被證實是「九一一事件」的劫機嫌疑人)。「九一一」恐怖襲擊事件後,大部分美國公民表示願意爲了安全而犧牲自己的隱私。

因此,許多地區對安裝「天眼」已不再忌諱。只要是在公共空間,不涉及個人隱私的地方,尤其是一些治安和交通黑點,都可以見到「天眼」的蹤影。即使是在企業內部,只要是能避免可能侵犯員工的角落,都安裝了天眼。即使是職業司機,尤其是的士司機,也都已安裝了類似「天眼」的行車記錄儀,當發生交通意外,或是車內劫案等案件後,警方通過調閱行車記錄儀的資料,很快就能準確公正地判清意外的責任,或是找到破案的線索。

人權高張,注重保護自己的隱私權,是合情合理的。但以安裝「天眼」的手段維護社會治安,更是有必要的,更是為了維護絕大多數居民的人權,包括人身安全的權利,也包括財產安全的權利。關鍵是在於,如何在隱私權與打擊罪犯之間取得平衡。何況,「天眼」在另一個角度看,也是維護個人人權之舉。實際上,當警方在偵查一些破案難度大的刑案時,有了從「天眼」中所調閱的資料,就可無須借助可能會被指為非法證據的迫供手段,或避免單憑口供就落案,更可避免冤案和錯案的發生。這就是維護了司法人權司法公正。

有人擔心,「天眼」會影響個人隱私權,甚至被使用於監控政治行為。這種疑慮是不必要的。首先要分清甚麼叫個人隱私權?。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資訊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天眼」所收集的是公開的資訊,並不及於私人生活領域。何況,相關法律亦規範了禁止在屬保護隱私或進行宗教禮儀的區域安裝不論具備錄音功能與否的錄像監視攝影機,以及禁止進行錄音(但對維護及保護處於高風險的人及財產實屬必要者除外)。因此,除了刑事犯罪分子害怕「天眼」之外,所有安分守己的人士,即使是在政治上持有不同意見之人,也不應擔心「天眼」會對自己不利。

當然,安裝「天眼」及監控視頻和圖像的採集、保管和利用,應當制定法律進行必要的約束。在視頻監控的設置上,必須嚴格把關,每一個設置在公共場所攝像頭,都必須避免侵犯市民的隱私;而在設置了「天眼」的區域,也應有明顯的提示標誌。另外,在「天眼」視頻監控資料的管理方面,也需要嚴格的規範,規定視頻監控錄影提取後只適用於對違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的證據認定,而且視頻監控錄影必須是警方才可以提取,在發生洩密、洩露隱私、流傳到互聯網等媒體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提取人自己承擔,市民在發現「天眼」監控攝像的設置或使用,侵犯了自己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可以要求對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包括賠禮道歉、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償精神損失撫慰金等。

因此,黃少澤司長堅持原則是對的,但也適宜設法解除部份居民的疑慮,及以立法的方式,及公正執法的行為,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保護私隱人權之間,作出平衡,取得最大公約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