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名議員於立法會口頭質詢會議上關注樓宇滲漏水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表示,政府在滲漏水問題上只能協調和檢測,沒有法定權限和職能強制介入,呼籲鄰里加強互助和管理公司協調解決。
立法會昨日繼續口頭質詢會議,議員麥瑞權指出政府面對樓宇滲漏水入屋維修難的困局,至今仍未為民解困,關注行政當局有否推出具針對性的行政措施協助市民縮短訴訟問題。
張永春稱,快速妥善解決樓宇滲漏水問題首要是業權人配合及鄰里互助,因問題本質是司法領域問題,公權力全面介入的空間有限。特區政府2009年設立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至去年底共跟進18,931宗,其中成功處理個案有15,979宗,佔總數的八成一。
他續說,滲漏水難以解決的是入屋難的問難,在過去十年,大部分屋主是配合的,當中不配合約佔一成五,大部分找到屋主及屋主不配合入屋。他又稱,公權力介入要特殊情況、特定條件才能進入,但情況並不普遍,根據澳門現行法律是可以引用公共安全及公共衛生的理由而介入滲漏水的情況,比如爆水渠的嚴重問題。
議員林玉鳳關注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的成效,張永春表示,現時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收到求助會在2週內派員跟進,近期會檢討樓宇滲漏水聯合處理中心跟進的程序及措施,如何優化中心運作方式,縮短時間盡快找到滲漏水源頭,以配合解決問題;至於不配合的個案,唯有透過司法訴訟去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