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場所關閉令解除 復業需遵防控四原則

【本報訊】行政長官昨日批示,自3月2日零時零分起,解除第27/2020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二)項所採取的特別措施,即解除對娛樂場所的臨時關閉措施。市政署強調,若發現場所存在傳播疾病風險,市政署可要求場所暫停營運,希望僱主按衛生局指示做好防疫工作。

行政長官批示指,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早前政府宣佈自2月5日淩晨零時起臨時關閉電影院、劇院、室內遊樂場、遊戲機及電子遊戲室、網吧、桌球室、保齡球場、蒸氣浴室、按摩院、美容院、健身院、健康俱樂部、“卡拉OK”場所、酒吧、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解除有關娛樂場所的臨時關閉令,是考慮到本澳已連續23日沒有新增個案,限制外地僱員往返內地的措施已有8日,且珠海及中山已分別有9日及10日沒有新個案。雖然中國疫情開始緩和,然而,世衛總幹事表示,中國以外的其他地方疫情正在升溫,外國新增個案第一次超過中國,強調所有國家必須為潛在病毒大流行做好準備。

李展潤表示,局方提供衛生指引予有關復業的場所,提出防控4大原則,包括要求員工要時刻戴口罩,顧客要盡量戴口罩,即時除下口罩也只能是短暫;拒絕發燒或有呼吸症狀人士進入場所;亦要避免顧客過於密集,建議接待的顧客比原來的容量減少一半;每個顧客距離一米或以上,尤其長時間逗留的電影院,一定要執行。同時,進入這些場所需要填寫衛生局的健康聲明。規管行業的發牌部門會巡查,所有衛生措施要嚴格執行,如達不到防疫措施要求,監管部門可以要求改正,或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9條規定命令關閉場所。

市政署市政管理委會委員杜淑儀表示,各場所應遵從衛生局發出的相關指引,加強防疫措施,尤其是在重開前要對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潔及消毒;同時,員工亦須提高個人衛生意識,包括勤洗手及配戴口罩等,僱主要持續留意員工的身體情況,若發現有發熱及呼吸道症狀,須要求有關人員就醫並暫停上班。

另外,行政公職局發出指引,自3月2日起,所有公共部門恢復正常辦公及對外服務。

按照及遵守衛生當局和行政公職局就防疫目的發出的指引,特別是《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給公共機構的建議》及《公共部門抗疫期間應採取措施的指引》,共同配合和做好各項抗疫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