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使用太陽能 安全規章先諮詢專業團體

【本報訊】能源業發展辦公室下星期推出《太陽能光復定網安全規章諮詢文本》。首階段就併網制度及安裝安全標準諮詢專業團體,文本之後諮詢公眾。

能源辦主任山禮度昨日指出,外地以鼓勵措施推動使用太陽能,例如資助首次購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以高價收購太陽能電力。他指歐盟國家收購太陽能電力,價格是一般電價的2倍至3倍,以鼓勵投資者投資於可再生能源。本澳的電力專營合同亦規定,電力公司有責任按政府訂定的措施購買可再生能源。

山禮度昨日向中總介紹電費制度及電費的釐定。他說,本澳商業大廈及住宅天臺有條件利用太陽能,推廣是否成功,關鍵在於制訂太陽能發電併網制度,以及獨立安裝太陽能設備的安全標準。

山禮度表示,本澳正試用電動車,先試用於公共交通上。橫琴新區東路於6月開始爆破山體,天然氣暫停輸澳。本月內盡快恢復天然氣輸澳,本澳爭取明年開始試用天然氣巴士。

在座談會上,中總理事長指中小企與住宅用電不能相比,兩者階梯式電費起點應不同。他建議電費再分組。山禮度回應稱住宅與中小企過往均為A組,是考慮了多種因素,再分組有一定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