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仙妹妹:網紅路走到盡頭

  藏族小夥丁真火了,他清澈的眼神、純真的笑容,讓爾瑪依娜仿佛又看到十五年前的自己。
  2005年8月,20歲的爾瑪依娜身著羌族服飾,無意間走進了遊客的鏡頭,她沒想到的是,這組照片後來讓她迅速躥紅網絡,人們被她天然質樸的美麗打動,親切地稱她爲「天仙妹妹」。
  走紅之後,爾瑪依娜很快擔任了家鄉四川理縣旅遊大使,參加了一家門戶網站的年終人物評選,接踵而來的還有不斷的商演、企業代言、錄唱片、拍影視劇,爾瑪依娜成爲大紅大紫的明星人物。
  而如今,丁真和「天仙妹妹」一樣火速走紅網絡,成爲近期微博熱搜的「新晋頂流」。爾瑪依娜刷著滿屏關於她的新聞,她感慨「看到丁真就像看到自己走過的路」。
  「天仙妹妹」當年有多火
  走紅前,爾瑪依娜是成都一家藝術團的舞蹈演員。2005年她父親患上股骨頭壞死,需要人照顧,她辭職回家,幫母親喂豬、採摘花椒。
  爾瑪依娜的家就在國道旁邊,院子常年對外敞開著。長途貨車司機和自駕遊的遊客經常在附近停車休息。看到花椒販子的車,爾瑪會跑上前去攔車,推銷自家的花椒,和花椒販子討價還價。
  2005年8月,愛好攝影的網友「浪兄」自駕遊路過爾瑪家,他提出給爾瑪拍攝幾張照片。後來,「浪兄」把爾瑪的照片發表在汽車論壇上,講述川藏自駕遊的見聞,驚見「天仙妹妹」。
  照片中,一個清純靚麗的羌族女孩,身穿民族服裝,每天做很多農活,納鞋墊、噴灑農藥。網友們反響熱烈,爾瑪依娜一夜在網上爆紅,她從此有了一個新的名字一一「天仙妹妹」。
  「浪兄」再次見到爾瑪,讓她看網上的信息,說她已經火了。後來,他成了「天仙妹妹」的經紀人。
  爾瑪回憶說,她當時還不太熟悉網絡,只有在成都上班時,偶爾到網吧用QQ和朋友聊天。在她的印象中,「走紅」是一個不太友好的詞彙。她記得當時的網絡紅人「小胖」和「芙蓉姐姐」,都是以負面形象存在。當地報社記者第一次找到自己,她還拒絕了採訪。
  讓爾瑪意外的是,在論壇時代的互聯網,「天仙妹妹」的話題迅速躥紅。以「天仙妹妹」爲主題的論壇帖子被網友到處轉帖,有的帖子一天的點擊量就有10萬次,許多網民成了她的鐵杆粉絲。
  「天仙妹妹」的粉絲自稱「納米」。他們在論壇裏交流,幫助「天仙妹妹」發帖、轉帖。一位南京粉絲自掏30萬元爲「天仙妹妹」出畫册。還有網友將巨幅肖像貼在「天仙妹妹」的家門口,甚至有粉絲半夜到爾瑪家敲門求見。
  一位杭州富豪得知「天仙妹妹」在成都沒有住房,他把市中心的一套帶屋頂花園的豪宅送給她永久居住,每年象徵性地收取1元租金。這位粉絲還特意從杭州趕到成都,把鑰匙交給「天仙妹妹」的經紀人。
  粉絲的狂熱讓爾瑪依娜一時無法招架。她去醫院看病,也會被患者認出,索要簽名。爾瑪記得,在江蘇省人民醫院時輸液時,一位上海的網友專門趕到醫院看望她。有位老人在醫院裏認出「天仙妹妹」後,拉著她用手機給海外的女兒打電話。「(輸液)又疼,不忍心掃人家興,人家是瞧得起我。」爾瑪說。
  2005年9月,爾瑪依娜被聘爲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旅遊形象代言人,有旅行社將「天仙妹妹」老家作爲旅遊綫路之一。爾瑪家門前的國道一度擁堵,貼吧中還曾流傳著順口溜,「欲見天仙,先堵三天」據當地數據,「天仙妹妹」的走紅,給當地的旅遊經濟帶來了30%的增長。
  之後,她代言中國電信阿壩州分公司、索愛手機等公司和品牌。一年多的時間裏,「天仙妹妹」實現的合同經濟收入達200多萬元。
  2006年,爾瑪依娜開始「觸電」,她領銜主演電影《香巴拉信使》,獲得第12届中國電影華表獎最佳故事片。2007年,有導演想以爾瑪爲原型,拍攝了一部展示羌文化的電影《爾瑪的婚禮》,她又擔綱主演。
  不甘心只做網紅
  「他們就說我不用表演,呈現自己就好。」完成兩部影視作品,爾瑪說,她看到自己的不足,認爲自我呈現並不能代表演技。在拍攝電影的間隙,她就愛私下琢磨表演技巧。
  初涉影視圈,爾瑪不懂片場行話一度感到自卑,讓她産生了進修影視表演專業的想法。但「浪兄」認爲,爾瑪借助自己的名氣沒必要回頭讀書。在讀書的過程中,「天仙妹妹」的社會關注度下降,畢業之後,將沒人能記住她。
  爾瑪對於網絡的理解,始終是一個虛幻的世界,上學才是她最渴望的生活,「以後有沒有人能記住我,這和我沒有太大的關係。」她說。
  然而,很長一段時間,各地的商務活動接踵而來,僅索愛手機的代言就讓她不得不全國奔波,一天之內飛到三個城市參加路演。「我整個人都是暈乎乎的,到哪里也不知道,就聽『浪兄』他們的安排。」爾瑪將這—切交給「浪兄」打理,「畢竟是他先發出的我的照片,才引起關注,外界都是通過他聯繫我。」
  爾瑪自認是個有想法的人,有網友稱,「天仙妹妹」就像「浪兄」手中的提綫木偶。「不可能他說讓我往東就往東,往西就往西。」爾瑪回憶說,她對「木偶」的說法置之一笑。圭紅不久,她就堅持把代言索愛手機的30萬元全部捐出,在家鄉修建了爾瑪依娜春蕾小學。
  「浪兄」回憶起他和爾瑪在羌山中的對話。浪兄問她,「如果有一天你成了明星,會不會不聽我的話。」爾瑪沒有回答他,只是對著大山,大聲唱著他聽不懂的歌。
  「你要知道,現在年齡還是你的優勢,再過兩年,就是你的劣勢了!」「浪兄」時常提醒爾瑪,但在和粉絲聊天中,爾瑪毫不掩飾自己的年齡。有一次在北京的地鐵上,爾瑪遇到一位粉絲,兩人是老鄉聊了幾句,爾瑪把手機號碼留給了對方,還約好回成都見面。
  「浪兄」直言,「是花瓶,無所謂,只要花瓶好看。」但在爾瑪的意識中,自己並不甘心做一個擺在那裏的花瓶,她覺得讀書才最重要,「我希望有內涵,別人可以欣賞我。」有企業董事長想邀請「天仙妹妹」吃飯,談企業形象代言的事情,被爾瑪拒絕了。
  「浪兄」禁止爾瑪在25歲之前談戀愛,「不然網友會不喜歡」。在爾瑪看來,戀愛結婚都屬於自己的事,她甚至公開反對這禁令」,宣稱自己該結婚就結婚。
  2007年8月31日,「浪兄」在貼吧中記錄了他和「天仙妹妹」的告別。在北京的一棟高層公寓裏,「浪兄」和爾瑪聊了半個多小時,爾瑪的話很少。「妹妹坐在窗臺旁,看著窗外,沒有理我,樓很高,隱約可見樓下螞蟻一樣爬行的車流。」「浪兄」對爾瑪說,「去吧,做你想做的吧,如果你不想做了,想回家,明天就可以回山裏去。」
  這次談話後,在繼續做網紅和讀書深造的爭議聲中,爾瑪依娜選擇了出走。她收起「初代網紅」的光芒,隱身進人大學校園。
  現在,談及和「浪兄」的關係,爾瑪依娜仍心懷感激。即使分道揚鑣,二人還保持著聯繫,時有交流。「我們之間算是有代溝,他習慣用過來人的身份告拆我應該怎麽做,但我就是想試試不一樣的生活。」
  請叫我「爾瑪」
  2009年後,爾瑪依娜結束進修,繼續自己的演員之路。爾瑪先後出演了《絕密1950》《抗日奇俠》《青木川傳奇》等十幾部影視作品,還出版了3首單曲,爲6部影視劇配唱主題曲。
  爾瑪在演員和歌手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但演員這條路,顯然比她預想的要艱難。她拍了很多年的戲,却依然不復當年的大紅大火。一些製片人和導演對她的認知,還停留在網紅時代裏的「天仙妹妹」。
  有時參加一些活動,主辦方介紹爾瑪依娜時,還會强調「天仙妹妹」的身份。爾瑪一度覺得尷尬,她就向大家解釋,那是自己小時候的事了。「還要靠十幾年前的稱號,說明我這幾年沒有什麽成就。」她說。
  2014年7月,爾瑪依娜在北京出席某活動時,濃妝亮相,在人群中翻看手機,沒有被其他嘉賓認出,低調離場。此事曝光後,網友感慨,換掉了羌族民族服裝,「天仙妹妹」已不再有昔日的容顔與人氣。
  爾瑪有些委屈,即使在當地,人們也不會每天穿著民族服裝,「日常就是穿著牛仔褲,T恤,外面套一件羌族傳統褂子。」爾瑪回應說,只有在出席正式場合時,她才穿上自己的民族服裝。
  現在,爾瑪依娜走在成都的街頭,仍經常看到一些店鋪招牌上印著自己的照片。不久前,有朋友到成都旅遊,發現嵆館的菜單上印著爾瑪依娜的照片,誤以爲是她開的餐館。還有朋友告訴公共厠所裏的廣告也打著「天仙妹妹」的圖片。在爾瑪看來,自己因網絡走紅,自己的照片也應該允許他人使用,「算是爲當地經濟做貢獻了」。.
  爾瑪依娜走紅不久,「天仙妹妹」的商標就被人搶注,與地還曾設想過利用「天仙妹妹」商標銷售地的特産櫻桃、蘋果等農副産品。後來,爾瑪進修讀書,這一計劃擱淺。爾瑪說,雖然自己也在經營公司、開網店,但一直未使用「天仙妹妹」的稱號。「不算刻意回避,『天仙妹妹』已經屬於過去式,不能一直依靠過去的名氣。」如今,她兼具製片人、演員、.歌手等多重身份。
  2014年,爾瑪依娜在北京成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文化公司,並首次以出品人和主演身份,拍攝了中國首部憲族母語微電影《莫朵格依》,羌族非物質文化遺産傳承的故事。憑藉該片,爾瑪獲得第四届北京國際微電影.節最佳女主角。「之前接戲是被動的,等別人來選,現在做出品人,可以自己選擇了。」爾瑪說。
  2019年1月7日,爾瑪依娜又獨立製作並主演了電影《零八三七》,在成都舉行首映發布會。
  爾瑪依鄉依然活躍在舞臺上,她早已走出「第一代天然網紅」的光圈,「我不是『天仙妹妹』,請叫我爾瑪。」
(聶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