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廣西柳州市生態環境局發文稱,2025年春節,除禁止燃放區域外,其他地方可燃放煙花爆竹。「市民朋友有燃放煙花爆竹需求的,可前往禁放範圍外的區域購買、燃放,並注意燃放安全。」
河南鄭州、遼寧鞍山等多地也陸續明確,2025年春節可以有序、限時、在限定區域燃放煙花爆竹。
自從2023年年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出「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後,越來越多城市對「禁燃令」鬆綁。但也有不少地方表示,2025年將繼續「禁燃」。如河南周口表示全域全時段禁售禁燃煙花爆竹;湖南湘潭重申,2025年春節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陝西周至表示,繼續全域「禁燃」。
在談到「全域禁燃」的原因時,多地給出的理由包含造成空氣和雜訊污染,可能引發火災、傷人等安全事故,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等。但包括多位生態環境部門內部人士在內的受訪者表示,大氣污染治理的考核壓力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常紀文告訴《中國新聞週刊》,他在調研時,多位地方領導也跟他探討過該話題,他們普遍認為「全域禁燃」的做法不合理,希望可以科學、合理地「禁改限」。「但在大氣污染治理的考核壓力下,如果全面放開,他們也擔心因空氣品質不達標被追責,甚至會因此遭遇『一票否決』,導致此前的很多努力被否認。」
多地鬆綁「禁燃令」
「禁燃令」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後,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百姓燃放煙花爆竹的數量越來越多,因此帶來了一些火災和傷害事故。
公安部數據顯示,2017年,全國共有444個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764個城市限制燃放;2018年,全國803個縣級以上城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空氣污染是「禁燃令」推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常紀文對燃放煙花爆竹的態度就有一個從支持「嚴控甚至禁放」到呼籲「禁改限」的轉變過程。
2013年,基於當時大氣污染的嚴重形勢,常紀文認為,為了公民的健康,地方政府可以結合氣象和大氣污染現狀,對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限制甚至禁止。2020年後,很多城市年均PM2.5濃度改善為每立方米20微克—30微克,儘管還要繼續改善空氣品質,但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主要大氣污染物的排放對年度濃度增加的「貢獻」非常小,所以,「禁改限」已具備客觀條件。為此,他多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機構領導和北京市人大呼籲「禁改限」。
2023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備案審查報告公佈多起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這一案例。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張力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所說的「不合法」,指的是「全面禁燃煙花爆竹」不合法,但並非宣導不加任何限制地全面放開。根據現有法律,地方政府可以在煙花燃放的區域、時間、種類上作出限制性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表態後,多地將全域禁放放寬為劃區禁放。例如,2023年12月29日,山東濟南章丘區政府發佈公告稱,根據《濟南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結合章丘區實際,劃定了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範圍。公告自2023年12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2024年以來,更是有多地對「禁燃令」鬆綁,但大多劃定了限定時間和限定區域。
比如,2024年11月29日,河南鄭州發佈《通告》,允許在學校、幼稚園、醫院、敬老院、療養院,國家機關駐地,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等12個場所以外的區域燃放煙花爆竹。《通告》還明確:不鼓勵在社區內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樓樓道、陽臺、窗臺、樓頂燃放或向外拋擲煙花爆竹;如果確需在社區內燃放,必須在空曠區域劃定安全燃放點,由街道辦事處統籌,社區、物業等單位預備管理人員、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確保燃放安全。
鄭州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處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去年鄭州已「禁改限」,「燃放煙花爆竹對空氣品質是有影響的,但是也應考慮環境保護和民眾呼籲的平衡問題」。
這位工作人員還強調,在重污染天氣期間,鄭州規定禁止燃放。「我們要綜合考慮燃放對大氣的影響、百姓安全等問題。」
2024年12月10日,遼寧鞍山發佈消息,2025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農曆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在此期間,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在城區的禁放區域內,鞍山也預留了8個集中燃放點,允許市民在此燃放。
鞍山市應急管理局危化科科長郝豔國向媒體表示,8個集中燃放點的劃定綜合考慮了多重因素,力爭降低對市民的影響。
他說:「我們主要考慮到遠離社區,周邊的道路交通不發生擁堵,對周邊老百姓的影響降到最小,雜訊環境的污染降到最小,還要考慮到每個區域市民距離相對不要太遠。比如在鐵東區,燃放點設置在站前廣場、人民公園這些老百姓容易到的地方。因為我們是首次設置集中燃放點,我們分析出來7個可能出現的問題,責任部門做了預案,比如燃放區、人員等待區、觀賞區,都分開了;比如雜訊污染、環境污染問題,有老百姓投訴,環保局馬上去應答;集中燃放的時候,消防派消防車輛在周邊巡邏,一旦有事能夠隨時啟動。」
不乏堅持「禁燃」者
去年年底以來,全國仍有多地宣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河南至少有6個地級市(新鄉、安陽、鶴壁、周口、焦作、商丘)發佈《通告》,表示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
例如,2024年11月22日,新鄉市發佈《通告》明確,在新鄉市行政區域內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新鄉市出這個《通告》前,也做了很多研究,因為新鄉市的空氣品質比較差,燃放煙花爆竹也存在安全隱患。考慮到新鄉的實際情況,出臺了這個政策。
《中國新聞週刊》注意到,2024年12月25日,河南省生態環境廳官網公佈了2024年11月空氣品質變化程度情況排名,新鄉得分僅為4.5分,在17個地級市中排名倒數第三。
2024年12月29日,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發文重申,2025年該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湖南省湘潭市應急中心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這是針對2023年12月29日發佈《通告》的重申,禁止燃放針對整個城區。「做出這個規定,也是市政府根據多部門研判的結果,主要是預防火災事故,保證城區安全,減少環境污染等因素。老百姓需要燃放,只能按照檔規定來。城區之外可以燃放。」
2024年12月27日,安徽省渦陽縣政府發文,明確自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全縣行政區域範圍內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大盤香)。給出的理由是「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改善空氣品質,防止環境污染,切實改善我縣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居住環境」。
2023年以來,渴望放開「禁燃令」的呼聲高漲,在一線城市,也有不少市民希望可以燃放煙花爆竹。深圳市還有11位人大代表提出《關於解除城市民眾燃放煙花爆竹禁令的建議》。對此,2023年12月11日,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網站發佈消息回應稱,深圳不宜放開煙花爆竹禁令。
該局給出的理由是,當前,市場銷售的煙花爆竹已經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煙花爆竹了。為了追求震撼效果,煙花爆竹體積越做越大、花樣越來越新奇,燃放爆炸的殺傷半徑不等,部分爆炸威力已相當於小型炸彈,很容易致人傷殘甚至死亡。
該局還稱,2023年春節,北京、上海等城市在城鄉接合部的空曠地帶劃定區域,允許市民群眾在限定時段燃放煙花爆竹,但深圳卻難以做到。深圳除了高密度的建築,就是草木茂盛的城市公園,找不到空曠的城鄉接合部。在燃放煙花爆竹問題上,深圳的自然條件和政策取向與國內其他一線城市沒有可比性。
2025年1月6日,深圳市應急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目前,深圳還是全域禁放煙花爆竹。至於今後有無放開的可能性,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尚未有相關通知。
對此,2024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備案審查室主任嚴冬峰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說,相關地方從禁放改為限放,符合《大氣污染防治法》和國務院有關條例的規定,但是有個別省的設區市近期發佈公告明確規定全市範圍內禁放煙花爆竹。「我們認為相關公告與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不一致的,也不符合人民群眾的期望和要求。」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蔡樂渭告訴《中國新聞週刊》,現代立法和行政決策都是利益權衡和博弈的過程,決策者不應該在未經合法程式和慎重權衡的情形下武斷決策。就煙花爆竹禁限而言,排除不合法的全面禁售禁燃,即便是進行限制,決策者也需要依法定程式,權衡各方利益、聽取各方意見,並考慮對政府公信力等方面的影響之後,作出平衡的、各方都能接受的決策。
常紀文建議,未來可以考慮修改《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把規範化的允許燃放(即「限放」)作為原則、把禁止燃放作為例外予以規定,防止地方政府濫用權力禁止、限制群眾燃放煙花爆竹。
值得注意的是,已經宣佈全域禁放煙花爆竹的城市,在政策層面或出現鬆動。新鄉市生態環境局大氣環境科上述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最近幾天,新鄉也在重新研究,有可能會對(全域禁燃的)通告做出調整。「如果修改為限放的話,我們後續也會加強管理,降低其對空氣品質的影響。」
背後的大氣考核壓力
多位受訪者表示,在大氣治理考核指標壓力等背景下,地方政府自然傾向於進行限制乃至全面禁止。
2024年12月30日,陝西省咸陽市楊陵區政府發佈《通告》稱,楊陵區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楊陵區生態環境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國家層面非常重視推動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地方大氣污染治理壓力很大。
這名工作人員表示,楊陵區處於關中地區,是盆地地形,冬季風少,南面是秦嶺,北面有渭北黃土塬,這種地形不利於污染物的散發。「所以,我們還是想從源頭上儘量少排放一些。」
這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如果允許百姓在城區燃放煙花爆竹,除夕和春節時,楊陵區的PM2.5濃度每立方米可以達到500微克。「沿海區域,即便達到500微克,風大時,也容易擴散,而我們(這種地形)卻很難。」
「省裏對各地市會制定考核指標,我們也有考核壓力。考核時會要求一年中,除了沙塵暴以外,重污染天氣不能超過多少天(除去沙塵暴因素,出現重污染一般認為是本地區控制不力)。」這位工作人員表示。
他表示,楊陵區平時PM2.5濃度每立方米有五六十微克。如果PM2.5濃度每立方米達到500微克,沒有其他污染因素,可能第二天就有望降到100多微克,但如果希望平均值能回歸五六十毫克,需要兩三個月的努力才能達到。
他向《中國新聞週刊》舉例稱:「假如對某地的考核是,全年平均PM2.5濃度為60微克每立方米。這個地方在春節期間因為燃放煙花爆竹,PM2.5濃度達到500微克,比平均數值超出了440微克。這就意味著,此地今後每天比考核的數值降5個點(即每天PM2.5濃度為55微克每立方米),在這種情況下,得連續80多天才可以把超標的部分消化掉。」
在現實案例中,部分地市領導、環保部門主要負責人也因燃放煙花爆竹加劇空氣污染等受到處分。
早在2018年12月27日,安徽省委、省政府發佈通報,問責了151名幹部。其中提到,亳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不力、空氣品質持續惡化污染嚴重問題。「亳州市政府不顧重污染天氣,在組織有關活動時,仍然多次燃放煙花,加劇局部空氣污染程度。」時任亳州市市長、時任亳州市環保局局長等因此受到警告處分。
至今,部分生態環保系統官員對改變考核方式也充滿渴望。常紀文告訴《中國新聞週刊》,在2023年與2024年底,某省生態環境廳主要負責人兩次跟他交流,希望他向生態環境部反映,在除夕夜和大年初一,不對大氣污染指數進行考核。「這樣既可以減輕地方的考核壓力,還可以傳承燃放煙花爆竹的民俗,更重要的是,可以在大年三十與初一,解放大批在一線執法、巡查的執法人員與鄉鎮街道人員,讓他們在家過年。」
「我們把環保搞好,可以讓老百姓快樂,燃放煙花爆竹也可以讓老百姓快樂,而且還可以帶動煙花爆竹產業,拉動就業。」該廳長這樣跟常紀文解釋。
中國民俗學會副會長、上海大學文學院教授黃景春也認為,考慮到大氣治理考核壓力,再加上春節燃放鞭炮的民俗值得傳承,可以不將一些特殊時間段的空氣數據納入全年大氣治理的考核中。
「比如,除夕、春節和正月初五(財神節)、元宵節這4天完全可以特殊考慮。燃放煙花爆竹這種所謂的聲光塵埃污染,是短暫而有限的。」他告訴《中國新聞週刊》。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成棟也認為,今後要想將「禁改限」落到實處,關鍵是要調整環保考核方法,「不能既讓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只有讓大氣污染考核更科學,才能讓『禁改限』不流於形式。當然,這種鬆綁力度還需要相關部門研討制定」。
2024年12月,「春節——中國人慶祝傳統新年的社會實踐」被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中國民俗學會副會長、北京聯合大學北京學研究所研究員張勃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春節成功申遺後,應該尊重民俗,順應民意,在傳承民俗傳統與守護人身安全和空氣品質之間進行平衡。
常紀文也認為,在傳統習俗文化中,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長期選擇、長期積累形成的重要習俗。雖然目前,在「禁」與「限」的選擇上,地方上的態度不同,但他欣喜地注意到,與前些年多地在宣傳「禁燃令」時稱燃放煙花爆竹是「陋習」相比,現在各地已經很少會這麼稱呼了。「這說明,各地對煙花爆竹的態度已經越來越理性,特別是春節申遺成功後,燃放煙花爆竹作為一種民俗文化越來越被廣泛認可。」
(周群峰/文)
中華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