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公報昨日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編制2027年度預算的指示及日程。各政府部門及公共機構2027年度財政預算編製工作須審慎評估各項預算開支的必要性及合理性。現金收付制會計制度的部門及機構,其預算開支金額不應超過2026年財政年度預算的開支金額。
批示要求,各部門編製預算時,須認真審視各項開支需求,剔除不必要開支,並嚴格遵守公務招待費開支上限,嚴控公務運作成本。當局同時按不同機構財務會計模式作出彈性安排,風險準備金、資產折舊、人員退休及撫卹等特定開支,不受上述開支上限限制,其餘日常營運開支一律遵照規定執行。
另外,批示亦訂明多項預算管理規範:公務人員數目不得超出既定員額;公共工程及投資項目須完成技術審核,確保項目可落實方可納入預算;部門之間資金往來必須收支對等;自治部門備用撥款設有上限,全方位防範財政風險。
財政局亦制定清晰工作時間表,由6月起分階段開展預算收集、審核及調整工作,各部門須依時提交相關資料,整套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將於10月8日呈交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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