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類場所擬放寬營業時間 調整入場年齡限制

  【本報訊】《特定業務及活動的規管制度》正公開諮詢,諮詢文本建議取消美容院、健身院或健美院、桌球室、屬健康俱樂部類型的場所、遊戲機中心及網吧的營業時間限制,給予經營者更彈性的空間,但須保障場所周邊的安寧。同時調整多類場所入場及逗留限制,主要包括桌球室、屬「卡拉OK」類型的場所、遊戲機中心、網吧等。
  諮詢文本建議大幅調低桌球室的准入年齡:禁止未滿八歲或穿校服的學生入場;年滿八至十一歲的未成年人,可於朝八晚八由父母任一方、對其行使親權或獲該等適當授權的人士等陪同入場及逗留;十二至十五歲則可自行入場及逗留。法務局代局長吳子健解釋,經平衡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及體育運動的普及需求,在審視現行制度關於禁止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及穿校服學生入場的規定後,建議作出調整。
  卡拉OK場所方面,身穿校服學生禁止入場;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僅限朝八晚八須由父母一方或監護人陪同進入及逗留。
  遊戲機中心門建議未滿十六歲未成年人或穿著校服學生,禁止進入僅設置「供滿16歲的人娛樂」的遊戲設備的遊戲機中心及相關區域。
  網吧方面,建議未滿十二歲未成年人或穿着校服學生禁止入場;十二至十五歲未成年人,僅限在周一至周五下午四時後,在周六、日、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上午八時後入場。上點所指者在周日至周五的逗留時間限於晚上八時前,周六、公眾假期及學校假期,如翌日為非工作日,則逗留時間限於晚上十時前。即使未成年人或學生由父母或對其行使親權的人士陪同,亦使用上述三點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