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案完成預審 已移送初院排期審理

  【本報訊】初級法院刑事起訴法庭於7月2日審理了嫌犯區錦新就檢察院對其作出的控訴所提起的預審聲請。
  在預審過程中,因存在國家安全利益保護的必要,並經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發出具約束力的審查意見書,預審法官已發出特別許可,由嫌犯早前認可的法庭指派律師繼續為其辯護,嫌犯應有的訴訟權利亦依法獲得確保。
  經進行補充調查及預審辯論,預審法官於7月2日作出預審決定,確認和維持檢察院的控訴,認定嫌犯區錦新為實行正犯並以既遂方式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與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組織、團體或個人建立聯繫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罪及「違反保密」罪。
  相關案件已移送初級法院刑事法庭,案件主理法官將按訴訟法律規定排期審理案件,並依法確保嫌犯各項訴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