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主席鄭志強表示,《文化遺產保護法》細則性審議面對的最大難題是“時間不足”。委員會已下定決心改變以往的工作方式,在剩餘的六個月內密集開會,力爭在會期內審議完法案,避免令“文遺法”成為廢案。
鄭志強表示,“文遺法”條文多,涉及面廣且複雜,同時對本澳的影響極其深遠。是一部相當重要的法律。但是從現時算起,至今屆立法會會期結束,能實際審議法案的時間僅餘六個月左右。按正常工作方式要完成法案細則性審議有困難。而正在立法會審議的還有“土地法”、“城規法”、“刑訴法”等法案,該些審議也分薄了立法會技術人員的力量,法律顧問們分身不暇。
鄭志強說,為使文遺法案不成為廢案,委員會已下定決心改變工作方式。不再採取過往先與政府代表討論法案立法方向,再由政府修改文本的方式,而是直接與政府代表用兩個月時間密集開會,逐條條討論法案條文,政府須同時完善文本。他稱,社會文化司長張裕曾表示,會完全配合委員會工作,相信政府認同這樣的工作方式。
因“文遺法”重要,委員會曾公開收集意見,截止目前已經收到8份意見,除一份與法案無關外,委員會將分析所收集到的意見,討論條文時融入這些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