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恐殘舊升降機隨時奪命 要求速立法規管保養維修

【本報訊】立法議員關翠杏指本澳無法律監管升降機是否安全,令人極擔憂。她再要求政府盡快立法,監管升降機的保養、維修,確保使用者的安全。

關翠杏指出,香港一部升降機日前急墜,七人重傷,引起人們再度關注升降機安全及其監管的問題。香港早已強制註冊承建商每月檢查升降機,但仍無法避免意外發生,目前澳門升降機及機電安全近乎“無王管,實在令人心寒。

關翠杏說,本澳對機電工程的監管幾乎空白,僅有的《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只規管升降機的設計及製造,未對保養維修有明晰的指引或標準要求,這規章公布已逾40年,連目前十分常見的扶手電梯亦不屬其規管範圍,早已與社會實況脫節。

關翠杏指出,本澳目前約6,000多部升降機和扶手電梯恆常維修保養與監管,僅靠設備擁有人和業界自律。由於無法例規定電梯須定期檢查、保養,以及沒維修標準的最低要求,本澳不少升降機往往「唔出問題唔維修」,即使擁有人或管理機構購買定期保養服務,但由於沒有清楚的維修指引和最低標準,如恆常檢測的必須項目和鋼纜必須更換的標準,加上對行業和從業員無任何資格認證和規範,不單容易出現將價就貨,客戶亦難確定保養公司提供的保養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根本難保障使用者的安全。

她說,多年來,社會高度關注本澳升降機及機電設施安全的問題,要求盡快立法規管,就連業界亦希望立法規管,訂定維修保養的最低標準,提升行內專業水平,確保使用者安全。但政府回應並不積極,甚至一拖再拖。

去年底,運輸工務司劉仕堯司長在今年運輸工務範疇的施政辯論中曾表示,當局在去年成立了“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並完成了設立《澳門特種機械及機電設備質量監管制度》的方向性計劃報告,當中提出四個方向監管策略:訂定及推行對有關特種機械及機電設備監管指引;設立中央管理系統數據庫;研究相關工程單位登記、從業人員培訓及考核;就設立專屬部門及相關法律進行研究工作。法律制訂前,小組持續跟進有關工作,當中包括推出相關指引,就機電設備設計、製造、檢測、驗收及完成後的維修保養各個階段,制訂行政監管制度和技術標準,讓業界有所依循。但至今有關工作未見任何進展。

關翠杏質詢當局:

一、土地工務運輸局長賈利安去年十一月底在立法會回覆議員口頭質詢時承認,私人建築物的升降機和扶手電梯,主要引用民法典作間接監督,但當局目前僅對圖則和施工進行審查和監管,但設施在“兩年保養期後如何維持保養維修以確保安全性,這是我們擔心的。因此,有需要加速立例,延長兩年的保養期或過了保養期後必須有公司專業驗收。當局短期內會否有應對措施,確保私人建築物的電梯安全?

二、當局去年設立《澳門特種機械及機電設備質量監管制度》的方向性計劃報告,就有關報告內容的落實,到目前有何實際進展?當局表示,“完善現有機電設施監管的跨部門工作小組” 在法律制訂前,將持續跟進有關工作,當中包括推出相關指引,就機電設備的設計、製造、檢測、驗收及完成後的維修保養各個階段,制訂行政監管制度和技術標準,讓業界有所依循。有關的工作進展如何,何時才能落實?

三、《澳門特種機械及機電設備質量監管制度》的方向性計劃報告,當中提出四個方向的監管策略:訂定及推行對有關特種機械及機電設備監管指引;設立中央管理系統數據庫;研究相關工程單位登記、從業人員培訓及考核;就設立專屬部門及相關法律進行研究工作。各項的具體工作落實,有否任何詳細的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