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完成討論《二零一三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建議醫療補貼金增加至澳門幣六百元,受益人資格及使用期限和去年的計劃大致相同。這項計劃的總開支約為澳門幣三億六千三百萬元。
醫療補貼是一項一次性補助居民醫療開支的計劃,讓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的計劃。此計劃的目的是推廣家庭醫學制度,提醒市民重視個人保健,同時加強公營醫療實體與私營醫機構的合作,善用社區醫療資源。政府為此制訂了《二零一三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凡最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或持《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規章》生效前發出的澳門居民身份證且現身處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但能證明因長期無能力或因入住醫療機構或社會互助機構的情況而阻礙其換領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者,均為計劃的受益人。
草案規定,受益人最遲須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使用醫療券。醫療券可移轉一次,經記名背書後可移轉予受益人的配偶、第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或卑親屬,且其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醫療券的補貼總金額估計約澳門幣三億六千三百萬元。
草案規定,醫療券只可用於已加入醫療補貼計劃的私人衛生單位,不適用於政府資助的公共醫療實體或私人衛生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