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十七年的反復談判,台日雙方終在昨日下午簽署了《台日漁業協議》。這個協議的主要實質內容一言以括之,就是日本以台灣當局十分急切的「漁權」,來輕易攫取台灣對釣魚島的「主權」;而台灣當局則以間接擱置歷來主張對釣魚島所擁有的「主權」,來為台灣漁民換得在釣魚島海域捕魚的「漁權」。
實際上,盡管「外交部長」林永樂在《台日漁業協議》簽署後舉行的記者會上強調,「中華民國」代表在會談中多次強調釣魚台主權,在主權立場上沒有退讓,「政府」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堅持列入「免責條款」,確認各項規定不損及主權主張,絕不會以主權換漁權;但正是由於在協議中,列入了「免責條款」,規定在釣魚島周邊領海基線十二海裏,將不包括在協議適用範圍之內,就隱藏了「默認日本主權」的「魔鬼細節」,等於是將釣魚島及其周邊十二海裏的主權拱手讓給了日本。實際上,按照國際公法,所謂「領海基線十二海裏」,就是體現國家主權的領海概念,這等於是間接承認了日本對釣魚島的「主權」。而台灣方面獲得的可在日本的所謂「專屬經濟海域」捕魚,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行使其權利和履行其義務時,應適當顧及其他國家的權利和義務,並應以符合本公約規定的方式行事。也就是說,台灣地區在經過雙邊談判之後,是可以擁有該漁區的捕魚權的,因而所謂日本的「讓步」,並非如馬政府所宣揚的「大獲全勝」。何況,《台日漁業協議》引用了「專屬經濟區」的概念,並認知為該海區由日本所擁有,實質上就是正式承認了日本單方面宣佈的「專屬經濟區」主張,不但是與台灣當局尤其是馬英九本人在其博士論文中對東海大陸架的主權訴求相悖,而且也直接損害了中國大陸月前所宣佈的釣魚島領海基線,及歷來對東海海域的「二百海裏專屬經濟區」的主張。
當然,站在台灣當局的實用主義立場,《台日漁業協議》的簽署確實是值得慶賀的事情。其一、是讓馬英九的「活路外交」得分,更能為受到因為政績欠佳而致民意支持度低迷,尤其是因林益進、賴素如等近臣涉貪而令其「清廉牌」被砸所困的馬政府解困。而且,也佐證了馬英九的「東海和平倡議」是正確的,並得到了正面回報。這對正被困於愁城的馬英九來說,真是「雪中送炭」。
其二、解決了宜蘭漁民的生計問題,有助於國民黨在明年底的「七合一」選舉中,在被稱為「民主發源地」的宜蘭縣域內的縣長和縣議員、鄉鎮長和鄉鎮市民代表,以及裏長的選情。尤其是在陳水扁掌權八年期間,都無法為其在宜蘭縣境內的子弟兵解決此問題,而馬英九卻是「可以做到」了,這就形成了強烈的反差。而且,這還是在日本購島而導致「釣島危機」的極為惡劣環境下,仍能為宜蘭漁民爭取到在北緯二十七度以南海域的捕魚權,應會讓以漁業經濟為主的宜蘭縣民尤其是漁民「有感」。而且,這種感知還將會蔓延到北台灣的幾個漁業鄉鎮去,可在一定程度上消弭當地居民在「反核」公民運動中滋長的對馬政府不滿的情緒。
其三、馬政府通過此次漁權談判,為自己在沒有北京因素之下爭取國際活動空間,成功地試探了水溫。在國民黨陣營內對爭取國際活動活動空間問題,雖然已經成為主流訴求,但在實現方式方面卻有著微妙的差異。其中是以連戰為首的「一中」派,主張按照「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中的闡釋,透過兩岸協商去解決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問題,這是囿於台灣不是聯合國會員體,大多數國際組織只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實際客觀環境的務實認知;而馬英九雖然承認「九二共識」卻又不願提「一中」,因而他對解決台灣的國際活動空間問題,一直不願透過兩岸協商的路徑,而是自尋出路。即使是政治意涵不高的自由貿易區協議談判,也要推翻兩岸「入關」過程中確認的「中先台後」原則,老是要擺脫中國大陸,甚至是要搶在中國大陸之前,自行與美國等「WTO」會員體談判。而這個完全撇開在釣魚島周邊海域擁有更大漁權利益份額,及正在派出海監船機日夜進行護漁巡航的中國大陸,甚至踐踏馬英九自己提出的「三邊兩組」談判路線的《台日漁業協議》的簽署,就更為鼓舞馬政府今後繼續以此方式爭取國際活動空間的企圖心,日後台灣與新加坡等地的「自由貿易區」談判,更不用看北京的「臉色」,更遑論要堅持參加旨在圍遏中國大陸的「泛跨太平洋戰略經濟夥伴關係協議(TPP)」了。
這也正是日本之所以在釣魚島形勢不那麼緊張的過去十多年來,都故意找碴,製造種種阻力,困難重重,使得台日漁權談判寸步未進;但在日本「購島」導致局勢緊張,也引發兩岸人民共憤,掀起猛烈「保釣」浪潮,尤其是在習近平親自主導「保釣」議題,陸續採取宣佈釣魚島領海基線、派出海監船機進行護漁巡航的強硬對策之下,日本卻竟然主動對台灣作出「讓步」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其在第十七次漁權談判中,在舉行過第一、二次預備會議,本來計劃召開第三次預備會議確認文本後才簽署協議的,但昨日卻竟然決定無須舉行第三次預備會議,就直接按照日本媒體放風的「北緯二十七度線」以南作為「共同管理海域」,讓台灣漁民捕魚(過去多次發生日本海上護衛廳船艦驅趕台灣漁民事件,都是在二十七度線以南海域)的方案,確認協議文本並進行簽署,這可見日本的「主動讓步」是如何的急切。
日本這樣做,是「吃小虧佔大便宜」,雖然損失了部份經濟利益(但實際相比,釣魚島海域並非是日本漁民的主要漁場,釣魚島海域在日本漁場中只佔極小比例,實際上日本漁民也很少到此處捕魚;但對台灣漁民來說,釣魚島周邊海域卻是其主要漁場之一),但所獲得的政治利益更大。其一,日本只是讓出了很小的漁權,就輕易地攫取了對釣魚島的「主權」,將釣魚島「領海基線十二海裏」以白紙黑字寫進來協議之中,等於是承認了日本對釣魚島「領土領海」的主張。盡管馬英九說「主權在我」,林永樂也說在主權立場上沒有退讓,卻形成了實質上的承認日本對釣魚島及其十二海裏行使主權。
其二、成功地挑撥分化兩岸關係。這連日本共同社也分析指出,鑑於中國大陸同樣主張對釣魚島及周邊海域擁有主權,日本此舉意在向台灣方面作出讓步,以防止兩岸聯手在領土問題上對抗日本。
然而,台灣方面卻是美滋滋地自言「台灣大獲全勝」。豈不知,如果不是中國大陸對釣魚島採取強硬立場,日本還不會為了分化兩岸聯手「保釣」,寧可拉台灣過來,也不要將台灣趕到自己的對立面的考量,而對台灣作出「讓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