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區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昨日召開平常會議。委員黃祖添及林宇滔關注升降機安全,建議政府建立監管升降機的統一機制,設立註冊及評分制度,規管承辦商及從業員資格。
在議程前發言時,委員林宇滔指,目前本澳僅有四十年前頒佈的《電力升降機的安全規章》規管升降機設計及製造,但對維修保養沒有任何明晰指引或最低標準要求,規章連目前十分常見的扶手電梯亦不屬其規管範圍,早已與社會脫節。
林宇滔指出,目前本澳6,000多部升降機和扶手電梯的維修保養,僅靠設施擁有人和業界自律,即使有購買定期保養服務,但因本澳沒有統一的維修保養標準和法定最低要求,加上業界和從業員沒有任何規範和資格認證,容易出現將價就貨等不規則行為,有不少升降機「唔出問題唔維修」,客戶難確保保養維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對使用者安全根本毫無保障。
林宇滔促請當局推出升降機及扶手電梯的維修保養的統一指引和最低標準,定明例行檢查和年檢次數,以及鋼纜等主要零件必須更換的標準,讓設施擁有人和業界有例可依。
委員黃祖添建議設立註冊及評分制度。須先由認可機構對電梯維修工程公司及維修人員發出准照才可進行維修。其次對他們評分,評分方式由政府的認可機構根據發出的年檢報告、維修保養質量、業主意見作出,不合格的不能承辦接升降機的安裝及維修保養等工作。
早前美副將大馬路有天台屋起火,委員吳碧珊促請當局盡快完善大廈消防安全的法例,嚴格規範樓宇防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