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6月21日電】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與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6月21日在上海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九次會談。雙方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就兩會已簽協議的執行情況交換了意見,並確定了兩會下一輪會談協商議題規劃。雙方還就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達成共同意見。
陳德銘表示,自2008年6月兩會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以來,簽署18項協議,解決了一系列兩岸同胞關心的經濟、社會、民生問題,對兩岸交往與合作作出了制度化安排,在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的進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成果為兩會制度化協商持續推進創造了有利條件,注入了新的動力。這次會談是我和林董事長的首次會談,肩負著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使命。希望兩會在雙方政治互信和良好合作基礎上共同努力,不斷豐富兩岸交流、往來、合作的內涵,拓寬改善兩岸關係的道路,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兩會認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簽署,有利於推動兩岸服務貿易正常化和自由化進程,相互開放服務業市場,促進共同發展。協議規定了兩岸服務貿易的基本原則、雙方的權利義務,未來合作發展方向及相關工作機制等內容。協議明確了兩岸服務市場開放清單,在早期收穫基礎上更大範圍地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為兩岸服務業合作提供更多優惠和便利的市場開放措施。大陸對臺開放共80條,台灣對大陸開放共64條,雙方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和體育、運輸、金融等行業。
陳德銘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是ECFA後續協商的階段性成果,標誌著兩岸經貿合作邁上了一個新臺階。協議順應世界經濟發展潮流趨勢,立足兩岸服務業發展現狀,突出兩岸特色,對兩岸服務業合作做出制度化安排,對於深化兩岸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具有積極意義和深遠影響。大陸方面市場開放水準高、開放範圍廣,充分體現了對台灣同胞的善意和誠意。
兩會認為,金門用水攸關民生問題,通過兩岸合作解決金門居民用水問題,有助於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兩會同意發佈“有關解決金門用水問題的共同意見”,願積極全力促成。
雙方同意,繼續加快ECFA貨物貿易、爭端解決協議的商談進程,力爭在年內完成磋商。今年下半年,儘快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簽署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繼續推動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商談。商談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兩岸氣象合作協議。繼續推動兩岸業務主管部門專家就兩岸環保合作議題開展交流與研討。年內適時召開第二次兩會協議執行成果總結會。
陳德銘指出,為適應兩岸關係發展需要,滿足兩岸民眾多方面的需求,在更多領域建立兩岸交往與合作的機制化平臺,兩會應適時啟動兩岸文化、教育、科技等領域交流合作協議的商談。雙方同意進一步交換意見。
大陸開放力度前所未有
【中新社上海6月21日電】“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定,大陸方面一次性出價涵蓋的行業類別之多、開放力度之大,在大陸已簽署的類似協定中前所未有。”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21日在上海如是說。
當天,兩岸兩會新一屆領導人在滬簽署《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該協定歷經兩年零三個月的商談,系目前為止所有協議中耗時最長的。
在簽字儀式後的記者會上,鄭立中將之概括為三大特點:
——大陸方面市場開放水準高、範圍廣。鄭立中說:“兩岸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涉及WTO服務貿易總協定12個服務部門中的11個,大陸方面出價均高於對WTO的承諾水準。”
比如在建築業方面,今後臺灣業者不僅可在大陸設立建築設計企業,還可設立建築工程企業,並可參與大陸工程投標,“這是臺灣業界很希望的”。而在醫院服務方面,未來臺灣可在大陸以合資、合作或以獨資形式設立醫院,獨資醫院可在所有省會城市和直轄市建立。
此外,開放涉及領域還包括旅行社、銀行金融等方面,鄭立中說:“這對臺灣同胞是重大利好。”
——協議條款突出兩岸特色。為推動兩岸服務貿易的正常化與自由化,雙方專門在協議中設立了公平待遇條款,並設置了關於處理不屬於服務貿易具體承諾表開放措施的條款,以及關於避免協議帶來負面影響條款,這些均被視為“兩岸特色”的體現。
鄭立中專門就“避免負面影響條款”作出解釋:“針對部分臺灣民眾對協定衝擊島內服務業市場的擔憂,協定專門設置緊急情況磋商條款,根據該條款,受影響一方可隨時要求另一方進行磋商,及時尋求方法加以解決,充分考慮到部分業者和民眾的擔憂。”
——雙方建立磋商機制。鑒於服務貿易開放是一個逐步漸進的過程,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簽署後雙方還將即時根據兩岸服務業發展、市場需求變化等因素,就擴大和深化兩岸服務業的開放進行磋商,為此雙方在協議本文中列入了逐步減少服務貿易限制條款。
鄭立中表示,這為雙方持續推動服務貿易市場開放提供依據,為下一步磋商做出制度化的安排。
對於是次“陳林會”,鄭立中亦予以高度評價,“這次會談是在兩岸雙方增進政治互信,就持續推動兩岸關係向前發展達成重要共識的背景下形成的,是落實兩岸關係發展成果的具體體現”。
臺灣產官學界:拿到“好處”多於陸方
【中新社臺北6月21日電】“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定”(以下簡稱服貿協定)21日在上海簽署。臺灣產官學各界當天即時盤點協議條文後多認為,臺灣方面在相互開放中拿到的“好處”比大陸方面多。
21日下午公佈的協定文本顯示,此次大陸對台開放共80條,臺灣對大陸開放共64條,雙方市場開放涉及商業、通訊、建築、分銷、環境、健康和社會、旅遊、娛樂文化和體育、運輸、金融等行業。
其中,大陸方面開放臺灣業界投資電子商務市場的舉措備受關注。知名電信企業“臺灣大哥大”21日恰逢股東會舉行,該公司董事長蔡明興明確表示,該公司將積極爭取大陸電子商務市場;此外,旗下“臺灣大數位服務公司”不排除作為進軍大陸“跳板”,希望有關主管機構儘快通過審核。
稍早前舉辦的一場服貿協定座談會中,知名電子商務網站“PChome”行銷副總監盧靜美表示,大陸開放福建可設置持股過半的購物網站,對臺灣電子商務來說是重要里程碑,此後臺灣電子商務型態可移植到大陸。她希望臺灣當局在申請ICP(網路內容提供者)執照上積極協助業者向大陸爭取。
另一備受矚目的領域是金融服務業。21日臺灣《聯合晚報》分析指,服貿協議大幅打開臺灣銀行業者在大陸拓展業務的空間。協議中寫明,開放臺灣銀行申請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在福建申請設立異地支行;獲准經營人民幣業務者,服務物件包括經第三地轉投資的大陸台資企業等。
涉及文化產業部分,服務貿易協定中大陸對台開放6項,臺灣方面開放2項。對於台方將開放大陸電影在台發行映演數量從每年10部增至15部。臺灣知名導演朱延平21日表示,不需擔心,兩岸交流臺灣拿到的好處比大陸多。
朱延平說,《Love》、《痞子英雄》、《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等臺灣影片近年在大陸取得7至8億人民幣票房,但大陸電影在臺灣市場收入達不到如此數量。他表示,兩岸合拍片是臺灣電影“走出去”的一劑良藥,可以把臺灣電影帶到亞洲市場。
因兩岸電影市場規模大小懸殊,臺灣文化主管部門當天提供的資料顯示,2010年12月到2012年12月,臺灣21部電影片在大陸取得票房收入新臺幣29億9600萬元;大陸20部影片在台票房收入為新臺幣2457萬元。
觀光旅遊業部分,服貿協定將開放兩岸業界互設旅行社。臺灣“觀光局”21日表示,臺灣在旅行社開放上占有利基及優勢。
該局介紹,服貿協議商定,大陸方面可來台設立3家旅行社,經營範圍僅限“居住於臺灣的自然人在臺灣的旅遊活動”。台資旅行社到大陸投資家數不受限制,而且可承做兩岸和外國人士在大陸的旅遊活動。
相關負責人認為,陸方來台設旅行社還有擴大臺灣內需的效果,可開發當地尚待開發的市場。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經濟展望中心主任劉孟俊對媒體表示,臺灣吸引陸資也要注意提供相關配套措施。
以臺灣過去曾開放北京全聚德來台、卻因鴨只不能進口而破局為例,他指出,服貿協議對“自然人移動”仍未開放(規定投資滿20萬美元以上才能派2人來台“從事經營、管理或執行董監事職務”),可能也會影響陸資來台意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