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公布“九.一五”立法會選舉日投票站地點。直選有30個投票站點,間選1個,設於理工學院體育館。
投票地點公佈
第五屆立法會選舉總共設30個直選投票站點及1個間選投票點。直選投票站其中27個設在澳門半島,仔及路環各有1個,其餘1個設在路環監獄,供在囚人投票。
間選投票點設於理工學院體育館,其內分設五個選舉組別的投票站。
選民可致電2891 5915立法會查詢熱線、登入立法會選舉網頁www.eal.gov.mo、利用選民登記自助服務機或城市指南機,查知獲分配的投票地點;亦可到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選舉事務接待櫃檯、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或市民服務中心查詢。
為通知選民其獲分配的投票地點,選管會已開始向已登記的選民寄發《投票通知書》,預計《投票通知書》派遞工作可於本年八月下旬前完成。
須帶身份證投票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葉迅生稱,投票地點選點是按人口密度分布及可安全投票來考量,選管會考慮投票當日或會水浸,已制訂後備方案。葉迅生呼籲,選民投票當日要帶備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經核實身分後才能進入票站內投票。選管會收到查詢,憂慮核實身分會洩露投票意向或資料。葉迅生強調,核實身分與投票結果沒關,選管會會依法嚴格處理選民資料。
選管會稱,今年合資格投票選民27萬人,投票沿用“一區一站”模式,方便地址登記相同的人可到同一個票站投票。
根據《立法會選舉法》規定,投票當日,年滿18周歲且已登錄於2013年1月展示的選民登記冊的選民,必須向票站工作人員出示其本人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由工作人員透過電腦系統讀取身份證晶片資料以驗證身份證的真偽、確認選民的投票資格及所屬投票地點;經核實無誤後,選民可獲發一張選票並可按步驟進行投票。
選管會重申,電腦系統僅對已獲發選票的選民進行已領選票的記錄,隨後的劃票及投票程序均與此電腦系統無關,該等紀錄絶對無法且不可能顯示選民的投票意向和投票內容;當晚點票結束時,相關選舉紀錄、簿冊及其他文件將即遞交總核算委員會。
選管會提醒選民,依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選民於投票當日必須攜帶有效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才可投票,其他任何證件將不獲接受,選民應及時檢查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及其身份證晶片,若發現身份證於投票當日將過期或晶片損,選民應及早前往身份證明局辦理更換手續。
設立競選設施指引
立法會選管會為立法會候選組別制訂設立競選設施的指引。選管會稱,為確保經濟財力公平,指引規定候選組別最多只可設立1個競選總部、6個競選分部;設於建築物的競選宣傳招牌不可超過2.5平方米。選管會稱,正考慮在市面豎立招牌是否涉及偷步宣傳。另外,選管會收到市民對候選人名單的投訴。待參選名單確認後,選管會會嚴謹處理招牌偷步宣傳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