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會是如何燒錢的

“同樣的感受給了我們同樣的渴望,同樣的歡樂給了我們同一首歌……”

2000年1月27日,央視借助同名歌曲創辦的大型歌唱類節目《同一首歌》一經開播,便備受追捧,如今在“活躍”多年後,這檔節目迎來了“壽終正寢”。

8月14日,《同一首歌》策劃人鐘思潛向媒體表示,有著13年歷史的金牌節目《同一首歌》正式取消播出。

這一消息被解讀為央視響應“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的號召。8月13日,中宣部、財政部、文化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

鐘思潛也對媒體表示,《同一首歌》停播是為響應中宣部等部門關於節儉辦晚會的要求。此外,另兩檔受歡迎的節目《歡樂中國行》和《中華情》,央視也下令取消了在室外的大舞臺演出,改為了節約性的演播廳錄播。同時,也不允許它們離開北京去其他城市演出。

“大場面、大明星、大花銷,曾經晚會的‘三要素’今後將有所改善。”對於近日五部委聯合發佈的通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民商法專家劉俊海表示認可,“明確認識和態度很重要,而未來如何監管落實更是重中之重。”

拼明星讓晚會成本水漲船高

“這個台周傑倫、那個台張學友,你說看哪個?”每逢重大節日,北京小夥陳平都會為究竟該看哪個電視臺的晚會而左右為難。近年來,各大晚會場面越來越宏大,“明星拼盤大哥會”的套路讓民眾看得不亦樂乎的同時也必須“緊握遙控器,隨時換台”。

“哪個台晚會明星請的多、場面大,就能奠定‘江湖地位’。”曾參與晚會策劃工作多年的王維向法治週末記者坦言,如今晚會已成了各大電視臺競相攀比的“有力武器”,必須要有“鎮場子”的明星大腕,一場晚會辦下來,“燒錢”程度可想而知。

“中場(中等規模)的怎麼也得500萬元,那種跨年晚會、綜藝晚會一般都在1000萬元以上,幾千萬元的很多。”王維指出,場地費、舞美燈光音響、明星出場費等都推高了晚會的成本。

“四分之一、大型的三分之一。”舞臺音響設計師趙彬向法治週末記者透露了晚會中舞美燈光所占總投入的平均比重。“現在晚會都追求奢華,必須大製作,因此要用到大量LED顯示屏、3D燈光、冷煙火等,有的設備平均幾分鐘的花費就要上萬元,一場大型晚會下來,光這些就要花上百萬元。”

但趙彬表示,與明星天價的出場費相比,這也只是“小巫見大巫”。

如今一場晚會的關注度基本靠壓陣明星,因此明星投入是晚會中最費錢的部分,至少也要超過一半,明星出場費,根據其人氣決定。“比如林俊傑、林宥嘉這些一線明星,一般是50萬元起;而像劉德華、周傑倫這類超級明星,則至少100萬元甚至更高。”王維介紹,出場費一般要求明星唱兩首歌,有時也會額外再附加一兩首短歌。

然而有錢也不意味著就能請到心儀的明星,由於當前晚會過分強調明星效應,因此在重大節日晚會紮堆時常常遇到各電視臺“競爭明星”的情況,而這往往又會催生明星價格的飆升。

“除去央視,像名氣大的電視臺,比如湖南衛視,他們從2005年就開始辦跨年晚會,已擁有了一批長期合作的明星陣容,在競爭中勝算較大。”此外王維強調,個別電視臺為了追求晚會明星的“獨佔”,還會在出場費的基礎上,再多給明星10萬元到20萬元不等的費用,防止其去別的節目串場,確保獨家。

與傳統明星相比,近些年選秀節目的大熱,也催生了部分新興明星。在某業內人士給法治週末記者的一份明星報價單中,記者看到,從選秀節目《中國好聲音》中走出的人氣學員李代沫、吉克雋逸等,出場費已達到40萬元。

請明星,光有出場費還不夠,明星往返路費、食宿費用都要由舉辦方買單。王維指出,一些大牌明星經常會自帶化妝師、伴舞等一干人員,這些人員的費用加在一起也相當可觀。

面對高昂的明星費用,舉辦方也有自己“省錢”的方法。比如現在各衛視的晚會中經常看到大量自家節目推出的藝人,像浙江衛視就經常邀請《中國好聲音》出來的明星。王維解釋稱,這是因為電視臺請自家推出的明星藝人,會有適當優惠,費用一般是市場價的60%左右。

另外,一些過時的或二三線藝人也希望加盟有實力的大型晚會,提升知名度,對於這部分主動上門的藝人,電視臺都會壓低價格,一般出場費在幾萬元左右,有的甚至接近“義演”。

然而王維坦言,雖然晚會中也有這些省錢的部分,但對整體成本而言,無濟於事。

財政資金“火”晚會

其實“燒錢辦晚會”一直是各界關注和質疑的焦點,2012年全國人大代表、上海電視臺主持人葉惠賢就曾批評各地春晚成本昂貴,一台晚會最低成本1000萬元,一個新年,光“上星”晚會有40多台,成本5億元!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濮存昕也批評說:“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我們有這麼多晚會,什麼事情都能辦個晚會!”

在王維看來,如此大費周章辦晚會、不遺餘力地請明星,目的絕不僅是為了民眾看得開心,舉辦方都打著各自的“小算盤”。   王維以民眾接觸最多的各大衛視“跨年晚會大戰”為例向記者介紹,一台晚會投入巨大,收入基本靠廣告,廣告費主要分企業冠名和品牌直接廣告,為了能吸引更多關注,晚會在宣傳上必須有“驚豔”的噱頭。

“比如F4重組複出、小甜甜中國首演……這些博人眼球的噱頭,實際上都為舉辦方爭取到了大量的廣告贊助,並在前期吊足觀眾胃口,以保證收視率。”

相比表面利益,舉辦方更重視晚會背後的“營銷”。王維向記者“揭底”,一場晚會下來,電視臺能用明星、話題形成較長時間的關注焦點,不但提升自身影響力,塑造了衛視品牌,更網羅了更多的收視群體,爭得了發展空間。

原本供人們休閒娛樂的晚會如今卻成了相互攀比的籌碼,造成大量奢侈浪費,王維覺得當前晚會的發展趨勢已呈現“畸形”狀態。

此次五部委下發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近年來文藝晚會包括節慶演出過多過濫,存在一味追求大場面、大製作,奢華浪費嚴重等不良現象。對此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制止豪華鋪張、提倡節儉辦晚會和節慶演出,提倡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提倡簡樸大方、反對豪華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對大操大辦,防止拼明星、比闊氣、講排場”。

通知特別要求嚴格控制各級政府機關、國企用財政資金舉辦晚會,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機關、事業單位等原則上不得與地方聯合舉辦文藝晚會和節慶演出。

“這次的‘整風行動’抓住了問題的本質,也是當前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的掃‘四風’運動的有力舉措。”對於此次五部委下發的通知,劉俊海給予了肯定。

他指出與耗費钜資舉辦的各電視臺晚會相比,一些地方政府巧立名目大辦各類文藝晚會,更是浪費了國家大量的財政投入。

“辦個‘啤酒節’、‘鬥馬節’,靠這些節慶晚會抬高地方知名度,被不少地方看成是一條形象宣傳的捷徑。”劉俊海坦言,這些忙於“造節”辦晚會的地方,不乏一些國家級、省級貧困縣,面對巨額的晚會支出,他們多會選擇向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攤派,或尋求企業“贊助”。

媒體就曾報道,2006年7月24日,國家級貧困縣甘肅省漳縣舉辦文化旅遊節,籌備了由蔣大為、唐朝樂隊等助陣的明星演唱會,然而門票則由當地學生和幹部職工攤派,學生用抓鬮來湊數,抓到的人被迫買48元一張的票。

48元對許多人來說也許不算什麼,但那卻是當地農村學生兩個星期的生活費。

《三聯生活週刊》也曾曝出央視《同一首歌》節目“企業出錢、地方政府搭台”的運作內幕,稱2006年9月“同一首歌走進寶雞”的演唱會,是這個二線城市花了稅後700萬元的費用才爭取到的,這還不包括場地費、電路建設成本、演員的食宿等費用,而這700萬元中有600萬元分別來自寶雞6家本地企業。

劉俊海說,地方政府用財政出資或攤派資金舉辦晚會,將本該用於民生建設的國家財政投入用於做面子工程,不但是缺乏開拓進取、求真務實的表現,更是勞民傷財,極易滋生腐敗,必須予以禁止。

此外,他強調,很多國企一擲千金,舉辦企業周年慶等活動同樣要堅決禁止,“國企利潤實際上也是國家財政資金,用這些資金去辦晚會、擺闊氣,也是對國家資源極大的浪費”。

建制度防止“作秀式節儉”

今年的“七夕晚會”成為“節儉令”下發後的首檔重要晚會,一些電視臺也開始翻新花樣。湖南衛視就用一檔名為《撒嬌女王》的舞臺劇替代了以往的明星晚會,不但請的都是何炅、汪涵這類自家明星,舞臺也是在自家演播室臨時搭建的。

“一些地方已經開始著手研究有創意的新型節儉晚會,說明這次的節儉令是有效果的。”劉俊海在鼓勵繼續創新的同時,也強調有關部門應儘快出臺實施細則,避免出現“作秀式節儉”。

據瞭解,此次五部門下發的通知並非首次“嚴控令”,今年1月31日,原國家廣電總局就曾下發通知,要求各級電臺電視臺貫徹“八項規定”,節儉安全辦好節日廣播電視節目。

“通知提出不能高價請明星,這個高價應如何界定,就需要細化,應綜合藝人名氣、公司的工資收入等出臺指導性標準。”劉俊海指出,對於明星的路費食宿及隨行人數,也要嚴格控制並制定標準,如酒店星級標準、用餐條件等,避免出現奢侈浪費。

要從源頭制止地方政府、國企濫用財政資金辦晚會,劉俊海認為,應建立嚴格明確的晚會報批及預審制度,設立專門部門對晚會的內容及資金來源進行審核,在實際舉辦中,也要嚴格監管,一旦發現鋪張浪費、違規謀利等行為,必須對責任人進行嚴厲追責處罰,加大違規成本。

“政府部門應對晚會經費的來源及使用情況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劉俊海強調,應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