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青協交通事務關注組召集人鄭嘉豪指出,「黃的」特別淮照屆滿前,宏益電召的士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宏益)提出公司人手短缺,營運困難,無法在續約後完全提供「純電召」的士服務,當局表示考慮到公眾出行的需要,宏益過去一年改善服務,電召成功提升,決定以過渡形式與宏益續約九個月,其中六成黃的提供「純電召」,剩下四逐步過渡至「純電召」服務。本次續的問題非首次出現,過去一年當局與宏益已就續約磋商,約滿時宏益未達「純電召」要求,當局以公共利益為前提,讓黃的以以過渡形式續期,當局應與宏益在過渡期內應密切溝通,採取措施,確保過渡期後黃真正落實至「純電召」。
鄭嘉豪認為,當局應讓市民明瞭黃的之角色及未來發展方向,多作宣傳推廣,令社會重拾對電召的士的信心。當局應與宏益保持聯繫,提升電召服務水平,繼續監控,可參考鄰近地區經驗,使用手機軟件及衛星定位系統來調度車隊應召,確保電召的士服務達到要求。電召的士公司應定期向當局匯報,提供各方反饋的意見,改善服,提高「純電召」率。剩下四成過渡至「純電召」的黃的如何達標,當局應要求宏益提供時間進度計劃,在九個月的續期內,當局應深入了解宏益的實際營運,以使過渡期後黃盡快達到「純電召」要求,避免續約屆滿時同樣問題的再發生。
他說,長遠自,當局應考慮符合澳門交通需要的特別的士運作模式,加強監管及制訂罰則。應探討特別的士是否可引入超過一家的士公司營運,通過競爭提升服務。若出現違約,應訴諸法律,保障各方權益,確保特別的士服務符合社會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