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5月8日電】復旦大學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2月18日一審被判死刑。有媒體曝出,復旦177名學生簽署請求信,請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死刑立即執行。消息一出,網路熱議。
因這封信出自林森浩的復旦大學同學之手,網路有人將他們歸為等同于林森浩一樣“喪盡天良的罪犯”,判定他們是“教育失敗的悲哀”,更有媒體評論直指此舉“禍害中國的法律正義”。
對這封信,案件受害人黃洋的父親表示“不接受”。8日出版的《京華時報》稱,據成都全搜索新聞網消息,得知177名復旦學生聯名上書後,黃洋的父親黃國強表示,這是林森浩的辯護律師採取的一種方式,不接受這封信的內容。黃國強也不認同“林森浩不是一個極為兇殘的人”的說法。“如果他不兇殘,為什麼會在飲水裡投放那麼多毒藥?如果他不兇殘,為什麼不制止黃洋喝水?如果他不兇殘,為什麼當黃洋躺在病床上呻吟的時候,不告訴醫生他中了什麼毒?”
案件知情人、上海律師嚴義明對中新社記者表示,上書法院求情的做法,在法制社會有例可循,符合中國的法律規定。法院在考察“社會影響”時,會把“求情信”作為量刑的因素之一,但未必足以影響判決。
據瞭解,這封《關於不要判林森浩同學“死刑”請求信》由一位復旦經濟學家和法學院學生參與起草。請求信認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諒的,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林森浩在學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個兇殘的人,希望能給他一次機會重新做人,請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執行。同學們表示願意代黃洋盡孝,盡一切力量幫助其父母。共有177名學生簽署求情信,來自復旦多個院系。
對於此次“求情信”緣何“觸犯眾怒”,嚴義明認為,當今的社會不少人心存怨氣,一定程度上體現為殺戮之氣。在這樣一個多元社會,對願意持寬容態度的人,是不是該寬容一些?上書的復旦學生中,除了部分來自醫學院、還有不少來自法學院和其他院系。他們的上書出於純粹的寬容之心。即使不同意他們的看法,也不妨礙對他們的寬容之心存敬意。
嚴義明介紹,一審判決之後,林森浩的老師和同學希望他擔任辯護律師,不過由於雙方的觀點難以達成一致,他最終並未出任,但一直在關注著該案的進展,學生起草請求信時也曾與他進行過交流。記者試圖通過他聯繫參與起草求情信的復旦知名經濟學家,但這名經濟學家明確表示不願接受記者的採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