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警察記者矛盾看政府公關傳媒政策技巧 從警察記者矛盾看政府公關傳媒政策技巧

這幾天,關於媒體與政府、記者與警察的矛盾的話題,鬧得沸沸揚揚,還要驚動到本來可以對這一屬於澳門特區高度自治的事務置身度外的澳門中聯辦主任李剛來評議一番。透過這一系列事件,特區政府確實是需要檢討,並在調適完善好要人安全保衛與新聞採訪自由權利之間關係的同時,跳出這一系列事件的本身,站在更高的角度,探討如何進一步完善特區政府及其各部門面對傳媒的公關政策技巧的問題。

應當說,政府與傳媒,是一對互相配合、各取所需的互動關係。政府透過傳媒的勞動,宣導和解釋政府的政策政令,而傳媒也可在與政府的互動中,獲得新聞資訊,在滿足民眾知的權利的同時,也完成自己的職業職責。因此,記者向政府官員提問問題,就是新聞工作者的天職。不要說是身處資本主義制度,享有《澳門基本法》和在中國澳門特區適用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新聞自由的澳門地區,就是在胡耀邦曾經力主制定「新聞法」,但至今尚未完成立法的內地,新聞記者也是抓緊一切機會,向遇到的政府官員進行提問。當然,由於社會制度及媒體性質有別,台港澳記者在這方面的表現更為勇猛。惟其如此,內地的一些黨政高層和省級負責人,就曾贊揚台港澳記者有衝勁,認真負責。因此,近日在系列記者與警察摩擦事件中,緊追特首崔世安提問的記者的表現,也就可以理解。

但這並非是最佳的「提問」方式。一方面,畢竟特首所作出的任何回答內容,都具有「開金口」的性質意涵,被視為特區政府的施政意向,能夠準確表達固然是皆大歡喜,惟有時在受問者對相關問題沒有準備,因而在倉促中可能未必能清晰瞭解記者所提的問題,而一下子未能反應過來,作出不夠完整、不夠精準的回答,或即使是受問者已作出了準確的回答,但有個別記者卻未能精準地領悟受問者的回答內容,而使得透過媒體向公眾作出的報導,或許是不完整、不全面、不準確的,那就將會產生誤導作用,對政府的施政及聲譽都將產生負面的影響。這也是有時政府官員不願在亂哄哄的情況下回答記者問題的主要原因。

當然,如果是具有對應記者提問的豐富經驗,以及是充分尊重記者的勞動的政要人士,還是會懷有應對記者提問的心理準備,並做足回答提問的功課的。實際上,李剛主任就曾經在一個場合說過,他在出任香港中聯辦副主任時,每次出席公開活動時都遇到記者們的「包圍」,因而他每天早上都瀏覽香港媒體的報導,瞭解當天的新聞熱點,揣測記者將會提出的問題,從而預先準備好回答的定調和內容,在遇到記者提問時,就能準確回答。這是尊重記者勞動的正確態度,當然也籍著回答問題的機會,宣導了中央政府對各種特定事件的政策態度,澄清了若有的誤會,匡正了人們對中央與特區關係的理解。因此,任何一位負責任及有所作為,並尊重記者勞動,而不是持「懶人哲學」,並忽略政府與媒體互動關係的政府官員,都應當學習李剛主任的這種正確態度。

另一方面,由於近年國際恐怖主義橫行,一些懷有不滿情緒甚至只是個人願望得不到滿足的人,也往往會對無辜的人群進行暴力襲擊,尤其是進行行政管理的政府官員首當其衝,這已有許多新聞報導予以證明。因此,對位居重要職務的政府官員施行較為嚴密的安全護衛措施,也是確有必要的。尤其是在人群近距離「包圍」的情況下,更須防範類似「人肉炸彈」之類的恐怖襲擊。因此,警員保護特首的安全,也是其天職。在某種角度來說,特首安全的重要性,可能要置於記者提問一些「含金量」不高的問題之上。因此,即使是有警員為了顧及特首的安全,而與記者發生肢體碰撞,也都是為了執行職責。當然,倘是發生了此種狀況,一定要誠實公佈真實情況,並向當事記者誠懇道歉。這樣,相信大家都是能夠理解並諒解的。

但我們更應跳出「警員與記者衝突」的框框,從更高的角度,體察政府與媒體的關係,並檢討現時特區政府的應對媒體政策及公關技巧。在這方面,還是曾經做過記者,因而深知記者的天職需要,及現任澳門大學傳播系主任,更熟悉傳播理論的林玉鳳說得對,之所以會發生一系列的記者與警察的衝突事件,是源於政府的透明度不足。在記者們平時有問題無法得到官方的標準回答之下,就只能是趁著特首公開活動之機,直接向特首詢問了。

當年,本欄是極力鼓吹特區政府應當設立發言人制度的。尤其是眼看到,由於政府相關權責部門在發生突發事件後無能失職,迫使前、後任特首何厚鏵、崔世安在缺乏「擋火牆」的情況下,被迫親自出馬回答問題,失去迴旋空間,置於萬一回答失準就「無彎轉」的困境之下,就更主張特區政府應當要設置發言人制度。何況,特區政府自己也強調決策要科學化及提高透明度,這就更應有發言人制度了。

但是,在特區政府從善而流,設立了發言人制度,並任命了正、副發言人,也在各政府相關表明指定了新聞聯絡人之後,卻不知是經驗不足,還只是虛應以對,基本上未能發揮應有的效能。最為詬病的,是單向傳播,沒有雙向互動,就像當年「蛇口風波」時的「我說的,你要聽;我不說的,你不要問」那樣。另外,特首外出時,往往是同時攜帶了正副兩位發言人,一旦澳門發生突發情況,就是「後方空虛」,無人承擔職責。在政府發言人及政府相關權責部門未能充分發揮其本身權責之下,要讓記者們不「包圍」特首,也真是很難。

在我國的台灣地區,朝野政黨的領袖,及各部會首長,都有一群幕僚,每天為「老闆」準備好回答問題的資料,讓「老闆」在出行前瞭解、熟悉。因而在面對記者提問時,基本上都能準確地回答,甚至其口頭講話就幾乎可以記錄下來成為一篇頗為符合語法規範的文章。當然更重要的是,建立了發言人制度之後,不但是有定時的記者會,而且還針對突發問題或特定問題,隨時召開記者會,還有隨意性的吹風會,這就是「透明」精神和「服務」態度。當然,更有利於政府或政黨的政策立場的宣導。不知澳門特區何時才能學到這種精神和態度的十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