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回收地荒廢再被佔 陳明金議員提出質詢佔

【本報訊】陳明金指出,從2009年開始,政府成立了由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民政總署、交通事務局及地圖繪製暨地籍局等部門組成的跨部門聯絡及行動機制處理被非法佔用土地的問題,透過跨部門協調,至今年5月共收回57幅被非法佔用的特區土地,面積逾23.5萬平方米。

他說,本澳土地資源稀缺,政府收回的這23.5萬平方米土地,彌足珍貴,當局費盡精力收回這些土地 ,應該充分規劃利用。但一直以來,除了公佈這些土地部分用作興建公屋、山體維護、綠化、開闢公園或休憩場所、建設道路等外,似乎未全面交代其規劃和利用。尤其早前收回的土地再次被霸佔,令人擔心監管未做足。土地收回若不及時利用,任由荒廢,會再次被霸佔。

陳明金質詢當局:

1、當局於去年7月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對於收回的土地,政府均按既定的城市規劃用途適當利用或作為土地儲備,當中部分已用作興建公共房屋、開闢道路,或用作公共設施及休憩設施等。對於已經收回的23.5萬平方米土地,當局是否可以詳細公佈有多少已經獲得利用,具體利用的情況又是如何?

2、鑒於社會對於公屋的殷切需求,政府過去回收的霸地中,確實有部分用作興建公屋用途,包括林茂塘區一幅面積1080平方米的土地、已落成入夥的湖畔大廈及石排灣公屋群,以及氹仔東北馬路社會房屋等。除了上述之外,當局有無分析其它土地的情況,倘有條件的話,是否會優先用作興建公屋?

3、對於部分已經收回但暫未被即時利用的土地,之前曾出現再次被霸佔的情況。對此,當局表示會透過不定期巡查作監察,早前又透露正研究利用資訊科技設備的協助,在收回土地增設監察及攝錄裝置,以達適時跟進及防範之效。目前相關的監察工作是否到位,有無發現所收回的土地再次被霸佔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