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青年創業的機會與挑戰

知識全球化時代,創意的國際流動(InternationalFlow of Ideas)是強化一國創新能力的關鍵要素。創業家精神是反映企業創意、創業、創新和價值創造的核心指標,也是決定一國經濟活力與競爭力的關鍵要素。經濟學家熊彼德曾指出,創造性破壞是一國長期經濟發展最重要驅動力,而企業家精神就是持續引發企業追求創造性破壞的關鍵要素。自2008、2009年金融海嘯之後,協助創業發展之政策受到各國所重視,如美國提出創業美國(Startup America)政策、歐盟提出創業歐洲(Startup Europe)行動計畫、英國提出「讓創業與企業成長更容易(Making It Easierto Set Up and Grow a Business)」政策等,都起因於推動促進創業可對個人、社會與經濟發展產生莫大幫助。

此外,創業也可以帶動引進新科技到市場,而新科技應用可帶動生產力的提升,進而促進產業轉型成長。以創業氣息濃厚的矽穀為例,每隔5到10年,就孕育出足以改變世界的新興產業方向,如1956年的半導體、1976年的個人電腦、1979年的網際網路、2003年的社群媒體、以及2010年後相繼被提出的雲端計算、物聯網等。矽穀的這些成就,不但向世界證明創業對社會及經濟發展的重要,也讓各國以矽穀的創業環境作為發展典範。

創業除可作為青年職涯發展的另一選項,隨著新創事業的設立及營運,也有助於協助促進就業與社會經濟發展。歐盟於創業2020行動計畫中即指出,創業是驅動經濟成長與創造就業的重要來源之一,可以創造新的組織與就業機會、開創新市場、與培育新的技術與能力,且可以使經濟更具有競爭力與創新性。有了新組織成立並提供就業機會,那麼淨就業成長率將可能是正的,根據統計,新創企業每年可以為歐洲創造至少4百萬個就業機會。

現行青年創業所面臨的挑戰

創業的過程將歷經數階段,包括從創業構想的萌發至事業的設立與維運。參考GEM(GlobalEntrepreneurship Monitor,全球創業觀察)對於早期階段創業活動(total early entrepreneurial activity,TEA)之定義,有關創業可以分為下列幾個階段,分別是創業構想期、新生創業家(含設立期間不超過3個月的新創事業)、成立未逾3.5年之新創事業與超過3.5年之新創事業,期間創業家或新創事業都有可能會退出創業活動或退出市場。而對於創業失敗者,如有完整退場或協助其再次創業之機制,將有利於創業文化之形成與持續。

一、 因創業構想難以具體化或商業化而退出創業活動:對於只是在創業萌芽階段的青年,通常只具有創意、技術或團隊,缺乏對於事業發展的基本認識,更欠缺企業經營的所有要素,例如:資金、市場或行銷通路等,因為還在萌芽階段,創業構想是否能夠成形與成功,仍存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有時,青年可能會因為創業構想無具體化或商業化,而退出創業活動,所以可以透過業師的帶領,來避免青年因為缺乏足夠的經驗與知識,而無法有效地將其創業構想以予具體化。

二、 因缺乏創業資金而必須退出創業活動:對於創業初期發展之青年,如果沒有足夠的資金支持,極有可能會退出創業活動,是以,適切的資金取得管道或協助,將有助於解決。值得一提的是,因為對於正處於或已完成創新研發之青年,均列於風險較高的投資,故創業者如何積極尋求政府或民間創業資金的協助,解決創業所面臨的籌資落差,也是創業青年必須克服的一大難題。

三、 因無法有效創造獲利而退出市場:創業家可能如期將其創業構想具體商業化,但有可能因為商業模式不佳,不符合市場期待或經營效率不彰,無法創造獲利而退出市場。於此一狀況,可透過顧問或業師等協助調整經營模式、商業模式或產品/服務內容等,如果能於正式商業化前,對其創業構想或計畫為技術驗證、產品驗證或市場驗證,可協助青年瞭解其產品與服務與市場期待之差距,調整其產品或服務內容來有效創造獲利。

四、 因經營缺乏效率而退出市場:創業家可能因為不善於管理、缺乏行銷管道或適當的人才,而導致經營不善退出市場。如何在創業後有效維持事業發展,創業者可善用政府資源,來協助增進其經營管理能力或尋找適當人才、合作夥伴,使其能夠永續經營發展。

兩岸現行提供青年創業之機會

青年是國家的重要資產,亦是一國經社發展能否持續創新進步的動力來源。「投資青年,就是投資未來」,世界各國都將解決青年就業問題,列為政府施政的優先議題。實際上,工業化國家受到全球化與知識化趨勢影響更早且深,普遍長期面臨高失業現象困擾,尤其是在青年就業問題上更感棘手。因此兩岸政府有鑑於青年創業對於個人、社會與經濟所帶來的潛在效益,莫不冀望透過創新創業的推動,解決青年就業問題,更為國家增添一股新的經濟成長趨動力。故兩岸近年對青年創業相當重視,都積極採取相關協助與鼓勵措施。

大陸青年創業政策─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大陸在2014年由國務院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策略思考,並將此納入政府工作報告;2015年更分別提出「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之意見」與「國務院關於加快建構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撐平臺的指導意見」,以期促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之實現。大陸因應上述策略之提出,伴隨相關工作開展,2015年10月,推出稅捐優惠措施,自10月1日起在大陸境內,有限合夥制創投企業採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未上市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該創投企業的法人合夥人可按投資額7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以鼓勵創投企業投資新創事業。同時,中國大陸亦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之實現。

台灣協助青年創業政策─打造青年創業園地

行政院為推動「為年輕人找出路」的施政目標,於2014年核定經濟部整合13個部會創業資源,彙提「青年創業專案」,以20歲至45歲之「廣義青年」為對象,希望青年在自身累積職場工作經歷或有充分準備後,可運用政府豐富創業輔導資源,協助創業圓夢。從「創夢啟發」、「圓夢輔導」、「投資融資」及「創新研發」四個面向協助青年創業,包括:透過各類之創業課程與訓練,提升青年之創業職能與能力;透過顧問與業師之諮詢與輔導,協助青年完善創業計畫並與市場連結;透過投資、融資等各項措施,解決青年創業資金不足問題;透過補助措施,協助新創事業從事技術與服務創新之研究發展。

於「青年創業專案」推動後,行政院為從根本充實我國創新創業生態系統,2014年12月進一步成立「創新創業政策會報」,透過「創建虛實創業網絡」、「建構友善創新創業環境」、「發展創新創業群聚效應」、「激勵創意發想及加速青創育成」、「強化國際資源鏈結」等五大策略,規劃「整合網路及實體創業資源」、「鏈結國際創業資源」、「完善創業環境」、「打造創新生態環境」等4項重要工作,整合各部會相關計畫方案,發揮綜合效應,提供年輕人在人才、技術、環境及資金等方面協助措施,以提高年輕人創業的動機與能量。

經濟部在行政院規劃政策下,積極推動協助青年創業服務與措施,以期創業青年能順利突破在創業上所面臨的挑戰,以下將就提供創業服務與資源、協助創業者取得創業資金及協助完善創業法規三個面向,分述相關協助措施。

一、 建立網實創業整合平臺,提供創業服務與資源措施:經濟部於今(2015)年3月完成「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網路服務平臺2.0版升級及優化,設立「找資金」、「青創基地與巡迴車」、「創業懶人包」、「活動看板」、「青年創業個案」、「行銷專區」、「社會企業專區」、「創業空間」及「創業社群」等專區,運用情境及互動式導引,提供創業者服務需求,創業者並可藉由0800-589-168免付費創業諮詢專線尋求線上服務。另今年6月於行政院長官邸成立「行政院青創基地」,將「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線上(On-line)整合之13個部會創業輔導資源服務資訊,實體化成線下(Off-line)服務,完成創業青年線下實體一站式服務,作為青年創業服務的實體據點,提供創業資訊、業師諮詢、策展活動等實體服務。今年7月經濟部開始推動「行動創業368巡迴服務」,於全臺北、中、南、東4個區域配置青創行動巡迴車,提供行動化之創業資源服務,串聯地方政府與運用民間創業社群活力,巡迴全國22縣市,讓青年創業服務不只停留在臺北,而是隨著青創基地巡迴車服務全國各縣市,讓各地創業民眾都可以找到相對應的創業服務與資源。

二、 協助創業者取得創業資金之措施:資金議題一直為早階創業所重視,經濟部透過投資、融資與補助等方式協助青年創業,相關措施分述如下。

(一) 在投資方面:經濟部推出「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與「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實施方案」,運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加強投資國內中小企業及策略性服務業,以促進中小企業及資訊服務業、華文電子商務、數位內容、雲端運算、會展產業、美食國際化、國際物流、養生照護、設計服務等服務業發展,自2014年至2015年9月,累計投資家數達93家,帶動民間投增資額達48億元。

(二) 在融資方面:經濟部提供「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及「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等信用保證協助。其中「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可協助創業青年從啟動金、營運週轉金至資本性支出,取得資金協助;「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以20歲至45歲曾獲政府各類創業貸款之青年,或創新之中小企業為對象,提供最高1,000萬元貸款額度週轉金,或最高5,000萬元資本性貸款,並由信保基金提供最低8成之信用保證。自2014年至2015年9月底,「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共計承保5,444件,提供保證金額47.30億元,協助企業取得融資52.62億元;「中小企業創新發展專案貸款」共計承保474件,提供保證金額7.66億元,協助企業取得融資33.61億元。

(三) 在研發補助方面:經濟部透過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及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促進中小企業及青創企業積極投入先期研究、研究開發與加值應用。就先期研究部分,協助其得以針對具產業效益之創新構想,進行小規模實驗或數值分析以驗證該構想;研究開發部分,協助其得針對具產業效益及明確可行性之創新構想,進行產品、生產方法或服務機制研發,並延伸至小量試產階段;加值應用部分,則是協助其研發成果產品商品化,以達成技術加值,產品加值或價值鏈連結與加值。

三、 協助完善創業法規:經濟部於今年完成訂定「有限合夥法」及「公司法閉鎖性公司專節」修法通過,其中增訂「公司法閉鎖性公司專節」,讓股權安排更具彈性,保留創業團隊主導權、降低資金門檻,鼓勵新創與對外引資、多次分派盈餘,有助新創事業引才留才、簡化公司治理機制,增加營運效率及兼顧保障少數股東與交易安全等5項特點,讓創業家與投資人間能以更精緻、週延的契約安排與組織規劃。另外「有限合夥法」的訂定,增加了投資者對商業組織之選擇性,賦予有限合夥具法人人格,於行使權利義務及時務運作較為便利,以及吸引外國資金投入,便於與國際實務接軌等效益,讓創投業與電影、舞臺劇等文創產業,成立允許以信用、專業勞務等「技術入股」的專案型有限合夥公司,讓「創意」成為企業資產的一部分,使企業有更多元的募資工具。另外在行政院「創新創業政策會報」推動下,已完成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三方支付專法)、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修正案及開放民間經營股權式群眾募資法案通過,以及放寬股市漲跌幅限制等,均有助於完善國內創業環境良性發展。

對於台灣青年創業的未來展望

考量當前我國發展現況,以及面對來自國內外挑戰,全球數位化、智慧化的「創新驅動」領域機會,及我國產業與年輕世代的需求,青年創業未來之推動,需活用「網實整合」模式,透過青年創業及圓夢網線上諮詢,與青創基地線下實體一站式服務視窗,以及行動創業368巡迴服務,串聯民間創業社群活力,充分整合網路與實體青年創業服務,匯集數位化、智慧化新興創意創新構想創業團隊,與國內既有產業緊密連結,來提升我國青年創業能量,達成青年創業邁向國際化之目標。

(台灣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