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圖藉「糧援外交」敲推聯合國大門

中國外交部官員前日在接受台灣《聯合報》記者訪問時強調,台灣當局無權加入聯合國等主權國家加入的國際組織,中國政府堅決反對台灣當局加入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加入的國際組織。不過,中國政府考慮到台灣的利益,只有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根據有關國際組織的性質、章程和實際情況,以中國政府同意和接受的某種方式,中國政府才會考慮處理台灣當局參加某些國際組織活動的問題。其原則有三:其一、只有主權國家才能參加的國際組織,台灣當局無權參加;其二、除了主權國家參加外,也允許地區參加的國際組織,根據中國政府與有關方面達成的協議或諒解〔包括使用的名稱〕,台灣當局可以作為「中國的一個地區」參加,例如「亞洲開發銀行」、「APEC」、「WTO」,這種模式是特殊安排,不能當成全面適用方式;其三、在民間性國際組織方面,中國的相應民間組織與有關國際組織達成協議或諒解後,中國大陸的全國性組織以「中國」名義加入,台灣可以用「中國台北」或「中國台灣」的名義加入。

中國外交部官員之所以再次申明中國政府對台灣當局參加國際組織的政策立場,是因為台灣當局意圖加入政府間國際組織尤其是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動作,又有新動向,而且台灣當局意圖加入的那個聯合國專門機構,也有意予以配合及遷就,方便台灣當局加入。聯合國的這個專門機構,就是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實際上,《聯合報》特派記者亦是針對聯合國糧食組織有意修改《糧食援助公約》,使台灣當局有機會參與一事,而專訪中國外交部官員的。

關於聯合國糧食組織有意修改《糧食援助公約》,方便台灣當局加入一事的大致情況是,台灣「農委會」副主委李健全於本月十一日聲稱,隨著台灣加入「WTO」,開放稻米進口,未來台灣地區的過剩糧食數量可能會進一步增加。為此,「農委會」認為,與其將存糧低價出清〔按:台灣地區每年約有八萬噸的剩餘存糧,台灣當局向農民收購存糧的價格每公斤高達二十多元,但最後都因儲存時間過長而致變質,只好以每公斤三點四元或四點七元的價格轉成飼料米或低價米出口〕,倒不如在存糧品質還不錯的時候,就提撥一部份作為「人道援助」,不但可以維持島內稻米供需平衡、建立國際形象,也可透過捐贈大米的「實務外交」,化解「金錢外交」的爭紛。而在聯合國糧農組織方面,過去只是接受聯合國會員國加入聯合國《糧食援助公約》,目前糧農組織已有意修改該「公約」,讓台灣當局以「WTO會員體」名義加入該「公約」。若「修約」順利,台灣當局亦加入該「公約」,台灣當局將存糧作為飼料米及低價米出口的做法就將走入歷史,未來將改為「援外」為主,估計每年至少援助二萬噸小麥等值的谷物。為此,「行政院」對外工作小組已提出了「糧食援外」構想。不過,「行政院」亦認為,糧食「援外」有時運費的成本比谷物本身的價值還要高,故要求「外交部」與「農委會」審慎評估。但「外交部」為求得「外交突破」,而且更是希望能藉此「糧食援外」項目再次踏足聯合國,故即使是「虧本生意」也要做,何況花費並不多,可能比那此動輒過億的「金錢外交」還能收到實效。

台灣當局的這一最新「務實外交」意圖,當即得到了台灣一些「邦交國」的呼應。正在羅馬出席「世界糧食高峰會議」的危地馬拉副總統雷耶斯,就在大會發言中聲稱,台灣當局在農業經濟暨國際農業科技合作方面表現卓越,有助全球饑餓及貧窮問題的解決。聯合國糧農組織的會員們應盡速邀請台灣當局成為該組織會員或「觀察員」。

這是台灣當局「以聯合國附屬組織包圍聯合國」、「以單項性國際組織包圍聯合國」策略的進一步發揮運用。而且,還是與陳水扁競選「總統」時提出的「人道外交」手段相緊密聯繫。而後者在美國當局「人權高於主權」謬論的背景及西方國家的「人權」價值觀之下,具有較高的欺騙性,連作為聯合國專門機構的糧農組織也受到誘惑。

實際上,聯合國的一項重要工作,就是進行人道主義援助。聯合國的人道主義援助行動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伊始,近年來隨著冷戰的結束、東歐劇變、地區甚至國內的武裝衝突不斷升級,以及自然災害的頻繁發生,聯合國在提供人道主義援助方面做了很大努力。為了提高國際人道主義援助的速度和效率,聯合國要求各國加強防範對付自然災害或種族、宗教及國內衝突造成的緊急狀態。除臨時救助外,聯合國一些機構還從事長期的經濟恢復及發展活動,注意把災害預防同規劃有關國家的發展結合起來。聯合國系統內提供人道主義援助的主要機構,有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糧食計劃署,及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署、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等。而聯合國糧農組織,則是被台灣當局挑選作為進行「人道外交」及「援助外交」的一大「突破口」。由於這是「援助他人」,而且中國也是聯合國糧農組織的受援國之一,這與台灣當局爭取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是「有求於人」有所不同,故台灣當局對能循此途徑「打破堅冰」,期望甚高。不過,中國是糧農組織理事會的理事國,而且還是世界糧食計劃署的核心部門──糧食援助政策及計劃委員會的委員,在修訂《糧食援助公約》的過程中,掌有關鍵權力,故只要中國的代表堅持原則,並發動其他成員國予以抵制,所謂邀請台灣當局參與《糧食援助公約》的圖謀,就將是難以得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