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澳門交響樂團終正名為澳門樂團說開去 從澳門交響樂團終正名為澳門樂團說開去

「澳門交響樂團顧問委員會」上周五舉行首次會議。在會前,其主管單位並未向媒體發出採訪通知,也不對該項政務活動作任何透露,但有報章因得其便利作出了《交響樂團顧問委員會首次會議》的報導。可能是其主管單位為了「以正視聽」,在上周六放棄休息,向各媒體發出題為《澳門樂團顧問委員會首次會議召開》的「新聞稿」,文內亦有「會議一致認為,現澳門室內樂團擴建後定名為『澳門樂團』〔ORQUESTRA

DE MACAU〕是最恰當的選擇,符合澳門和澳門樂團的實際情況」的內容。

「新聞稿」刊出後,外界對「澳門交響樂團正名為澳門樂團」一事,議論頗為熱烈。有人認為,這是特區政府文化主管單位虛心接受社會輿論批評,「有則改之」的良好表現;也有人開玩笑曰,「文化局終向真理投降」。當然,更多人對「新聞稿」中「會議期間,顧問委員們本著推動澳門音樂事業發展和促進澳門社會進步的理念,運用各自淵博的學識和豐富的經驗,對澳門室內樂團擴建後的發展定位注樂團建團宗旨、發展方向、樂團管理體制、樂團音樂總監和樂團招聘計劃等一系列重大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並提出了許多中肯、建設性的意見,最後達成了各方面的共識」的一段文字,感到興趣。

實際上,「澳門樂團顧問委員會」的成員中,有陳燮陽這樣曾指揮過中央樂團、上海交響樂團、香港交響樂團等中國一流交響樂團,並曾多次在全球樂壇的最高聖殿──維也納金色音樂大廳指揮,對交響樂團的編制規律了如指掌的指揮大師,如果連他也貿然同意只有三十八人編制的一個樂隊就被稱為「交響樂團」的話,他不會被國內外音樂界人士嘲笑為「為了浪得一個『顧問委員』的虛名而出賣職業良心和專業原則」,那才是咄咄怪事。因此,大家都相信「新聞稿」中所指的「提出了許多中、建設性的意見」者,必有陳燮陽這樣的指揮專業大師在內。

幸好,文化局是邀請了陳燮陽、蔡惠康等這樣的音樂專業大師來出任樂團顧問委員會的顧問委員。否則,如果是聘請外行人士甚至是「音樂盲」的話,說不定是由於這些人士並不了解「交響樂團」的定義及編制是什麼,或是因為感激文化局的聘請而一味拍手叫好、唯唯諾諾,有自我作大、自我澎脹之嫌的「澳門交響樂團」就會蒙混過關,為日後國際樂壇嘲笑澳門特區文化領域的「作大文化」遺下禍根。這真是澳門文化事業的大幸。此事也至少讓我們明白了一個道理:一切不切實際的自我神化和聖化,一切不切實際的過高目標,一切花裡胡哨的包裝作秀下的虛假繁榮,都只不過是一種卡拉OK式的自娛自樂。

實際上,當去年十一月十五日文化諮詢委員會舉行第二次會議,決定將澳門室內樂團改建為三十八人編制的「澳門交響樂團」,並隨即聘請了「澳門交響樂團顧問委員會」成員之後,包括本欄在內,社會輿論發出一片異議,認為這是作大澎漲之舉,頗有「人有多大膽,地有多大產」之遺風。本欄曾據《中國政府公務百科全書‧文化管理卷》的詮釋指出,交響樂團應擁有交響樂隊、合唱隊、獨唱獨奏小組、創作組、舞美隊等編制。而其中的交響樂隊,需要配備:一、弦樂器組,包括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二、木管樂器組,包括短笛、長笛、雙簧管、單簧管、英國管、低音單簧管、大管等;三、銅管樂器組,包括圓號、小號、長號、大號等;四、打擊樂器組,包括定音鼓、三角鐵、鈸、大鼓、鑼、排鐘等。有時作曲家、指揮家可按創作、演出意圖和具體條件,對上述樂器加以增減,如加用鋼琴、豎琴、木琴、鐘琴或各種民族樂器等。交響樂隊的人數編制,自數十人至百餘人不等。故此,「三十八人編制」就不單止是未能湊足交響樂隊所需的人數編制,更遑論還要配備合唱隊、創作組之類作為交響樂團必備的架構了。但是,包括本欄內的社會批評,文化局有關人士卻是充耳不聞。如果不是有陳燮陽等指揮大師以其職業良心和專業知識提出「中肯、建設性」的意見,可能文化局還將會繼續堅持這個三十八人編制樂隊被定位為「交響樂團」。

最近,筆者購到一本由李德倫題寫書名,有吳祖強、朱踐耳、陳燮陽等人題詞的《交響音樂賞析》一書。該書在介紹「交響樂隊」中的主要樂器之後,附有「交響樂隊基本編制表」和「管弦樂隊沿革表」、「交響樂隊位置排列表」。按照這些圖表所示,規模最小的「雙管編制交響樂隊」,必須配備四十五名樂師,其中單是第一小提琴就需八人,第二組提琴亦需六人,中提琴四人,大提琴三人,低音提琴三人,只是弦樂器組就需二十四人,已佔去「三十八人編制」的過半以上。而規模最大的「四管編制交響樂隊」,則須配備一百零六名樂師,其中單是第一小提琴就是十六把,第二小提琴也有十四把,中提琴十二把,大提琴十把,低音提琴十把,亦即光是弦樂器組就是六十二人,比整個「澳門交響樂團」的編制還要多百分之六十三!。

因此,本欄還是堅持原先的觀點:執掌澳門特區文化事業的負責人及其工作人員,不但需懂得公共行政的「通才」常識,而且更需掌握文化專業業務的「專才」知識。另外,還需要有實事求是,因地制宜,適應澳門實際情況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