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台灣民航機開放空域確是充滿善意誠意

國台辦新聞發言人張銘清昨日在北京「兩會」後首次舉行的國台辦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因應美伊戰爭,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在有需要時,可以改飛祖國大陸開放的應急航路到中亞、歐洲。而中國民航總局台港澳辦主任浦照洲昨日亦宣佈,祖國大陸民航部門已經批准台灣中華航空公司飛歐洲航班當日起可改飛大陸開放的應急航線的申請。另一家台灣航空公司長榮航空也於前日提出類似申請,民航總局目前正對此加緊審核。蒲照洲還表示,祖國大陸愿意為飛越大陸空域的台灣航空公司的飛機提供航行保障服務,並且歡迎台灣有關航空公司盡快向大陸民航業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就具體技朮細節進行溝通。

消息傳出後,在台灣地區引起良好反應。《中時晚報》在報導上述消息時,就打出了《取道大陸,華航獲准,彼岸展現最大誠意》的標題,並引述「華航」駐大陸地區首席代表王華宇的談話指出,類似申請作業一般需要七個申請日,大陸方面則用三天批准,展現極大善意。

但是,「陸委會」卻另有一套說法,其經濟處處長傅棟成昨日下午在業務說明會上聲稱,依據國際慣例,台灣航空公司向大陸民航當局提出申請,而大陸民航當局也是依照國際慣例同意台灣民航機飛越大陸領空,這對兩岸來說都是依照國際慣例的必要措施,無所謂善意或不善意的問題。所謂「國際慣例」的內容,傅棟成則解釋說,由於戰爭等原因,導致原先的國際航線有部分成為「禁飛區」而必須改道,航空公司只要向改道經過的當事國提出書面或電報申請就可以了。他還辯稱,這並未涉及到「兩岸協商」的問題。

傅棟成的說法,有值得商榷之處。這是因為,目前台灣民航機飛往歐洲的國際航線的全部或一部分,並未被任何國家列為「禁飛區」。台灣民航業者之所以向北京提出因航線改道而飛越大陸空域的申請,是出於繞避戰爭危險區域的考量。因此,傅棟成的「國際慣例」及「無所謂善意或不善意」之說,並不能成立。

何況,在二零零一年「九一一事件」發生,導致美軍進攻阿富汗之後,「立法院」協商通過了由當時的新黨籍「立委」馮滬祥領銜提交的回應美阿戰爭爆發,為免飛機行經戰區肇發危險,得申請飛經大陸空域的議案後,當時的「行政院長」張俊雄立即強調,台灣航空器是否可以飛越大陸空域,「須視兩岸協商結果」,不是台灣可以片面決定。與此同時,「陸委會」主委蔡英文亦強調,台灣民用航空器借道大陸空域,必須先經「兩岸協商談判」。因此,傅棟成昨日所說的「不涉及兩岸協商」,豈非是自打咀巴?

祖國大陸同意台灣民航機飛越大陸空域,這是繼同意台灣民航班機自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起飛越「三亞飛行情報區」,及今年初同意台灣民航客機執行「台商春節包機直航」航線後,又一次在台灣民航班機飛越大陸飛航情報區以至大陸空域問題上,表達了極大的善意和誠意。當然,也是對台灣當局的兩岸關係條例」造成重大的衝擊:既然台灣的民間航空器都可以突破「兩岸關係條例」的「禁令」,飛進大陸地區了,那麼,為何仍要以「兩岸關係條例」為「緊箍咒」,拒絕大陸的民航班機飛進台灣地區?

在這方面,本欄早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十五日,就以《北京向台灣民航飛機開放空域充滿智慧》為題分析指出,如果兩岸民航業者因應「開放三亞飛行情報區」,和「九一一事件」而達成台灣民航飛機可以飛越大陸空域的共識,這就等於是已為實施兩岸「直航」掃除了其中一個重要的政治障礙。實際上,「陸委會」一九九四年為反對兩岸「三通」,發表了題為《兩岸直航的問題與展望》的「說貼」,就搬出了兩岸「直航」的政治層面、法律層面及安全層面的障礙,其中的「飛航情報區」〔FIR,大陸譯為「飛行情報區」〕,就是屬於「安全層面」的「障礙」。該「說貼」聲稱,一九四四年「國際民航公約」生效後,「國際民航組織」〔ICAO〕劃定各國管轄的「飛航情報區」,由區內的民航當局向來往的民用航空器提供飛航及氣象資料,並執行航空管制工作。台方的「台北飛航情報區」在一九五四正式成立,中共亦將大陸地區的空域劃分為八個「飛航情報區」。鄰近台灣地區是「上海飛行情報區」及「廣州飛行情報區」。兩岸未來如簽訂空運協定,在飛航安全方面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就是協商飛航的航路,及訂定「台北飛航情報區」與上海、廣州兩個「飛航情報區」之間航空管制工作的協議書,作為雙方執行的依據。同時,雙方也要開放航管單位直接的通訊頻道,以交換區內航機動態的情報,並通知鄰近國家的航管單位,以維護飛航安全。……目前在「台北飛航情報區」中一共有十一條國際航線和三條島內航線,空域已甚擁擠。如果在兩岸當局結束敵對狀態之前就開放「直航」,則行之多年且成效甚佳的有關防空作戰的各項

偵控防御措施〔如空中戰鬥巡邏區等〕,皆將因空軍所能使用的空域縮小而需作全盤的調整。另一方面,「直航」亦將影響台方空中早期預警的能力,對缺乏戰略縱深的台灣地區而言,這是一種不容輕易拋棄的戰略資產。這種種的改變將使台方空防出現空隙,影響安全至鉅。除此之外,空防的改變會連帶波及海防及本島陸地防御兵力的部署,亦不可輕忽。……云云。

另外,「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亦規定,台灣地區的航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非經主管單位許可,不得航行至大陸地區。

在北京方面主動向台灣民航飛機開放飛越大陸的各個「飛行情報區」之後,必然對台灣當局開放大陸民航客機飛越「台北飛航情報區」甚至是飛抵台灣地區,造成極大的壓力。即使退一步來說,「兩岸關係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也只是「不得航行至大陸地區」,而不包括「飛越大陸領空」。因此,中國民航總局的這一決定,是充滿政治智慧的決定。筆者當時的分析,在北京後來同意「台商春節包機直航」及昨日批准台灣民航機飛越大陸空域中得以証實。

有意思的是,今次大陸方面開放的「應急航路」途經的航點,包括成都、蘭州、烏魯木齊。而蘭州和烏魯木齊附近的空域,正是上世紀六十年代初台灣當局頻密派遣U─二型及無人駕駛高空偵空機對大陸核試驗設施進行偵察的活動地區,也遭解放軍二炮部隊擊落多架。如今,大陸方面卻向台灣民航機開放了這一幕的空域,從中也可看到大陸對同意台灣民航機開放空域的善意和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