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也須與時俱進適應時勢發展不斷完善 基本法也須與時俱進適應時勢發展不斷完善

在紀念「澳門基本法」頒佈十周年的各項活動中,專程來澳參與紀念活動的中央政府官員和前基本法草委會委員,中央駐澳官員,澳門特區政府官員等,紛紛發表鴻文,指出「澳門基本法」是維護國家統一和澳門繁榮穩定與發展的重要基石。在「一國兩制」方針和「澳門基本法」的指引下,澳門作為實現祖國統一大業的第二站,回歸三年多來經濟繁榮,社會穩定,族群和睦,人民安居樂業,呈現出繁榮穩定的大好局面。澳門的新氣象,再次証明「一國兩制」方針是完全正確的,有著強大的生命力。在活動中,也有與會中央官員提出了一個頗為新穎的觀點,就是貫徹「澳門基本法」也須與時俱進,全面落實。

「與時俱進」,這是對中共「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思想路線的豐富和發展。凡是接觸過馬克思主義哲學理論的人都知道,中共思想路線的哲學基礎,是馬克思主義的辯証唯物主義認識論原理。從這個基本原理出發,根據中國的實踐需要,毛澤東把中共的思想路線簡明地概括為「實事求是」四個字;鄧小平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大辯論的基礎上,又加了一句「解放思想」,把中共的思想路線進一步概括為「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兩句話,發展了中共的思想路線。在新的歷史條件下,江澤民強調「與時俱進」是馬克思主義的理論品質,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這兩句話之後又加了「與時俱進」一句話,指出:「與時俱進,就是黨的全部理論和工作要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並據此提出了「三個代表」的理論。他又在「十六大」報告中指出,「實踐沒有止境,創新也沒有止境。我們要突破前人,後人也必然會突破我們。這是社會前進的必然規律」,要求全黨全國「發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開放要有新局面,各項工作要有新舉措」。可以說,「與時俱進」突出了思想路線的創新性,其真諦是昭示和要求人們不斷發現和掌握真理,從而避免真理可能跟不上事物的發展變化而變為謬誤,避免認識可能因跟不上事物的發展變化而產生偏差。「與時俱進」也突出了思想路線的時代性,昭示和要求中共的理論和人們的認識要跟上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不僅要與時代同步,正確反映時代的主題和本質,更要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認清並把握時代和世界發展的大趨勢,進而始終站在時代發展和世界潮流的前列。因此,在世情、國情和黨性發生重大變化的今天,在充滿機遇和挑戰的新世紀,把「與時俱進」確立為中共的思想路線的重要內容,具有重大的歷史和現實意義。

基本法是屬於「憲法國家法」的範疇,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也同樣面臨必須「與時俱進」的問題。實際上,胡錦濤去年十二月四日在首都各界慶祝中國憲法公佈施行二十周年大會上的講話就指出,「二十年的經驗還告訴我們,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蓬勃發展,是憲法得以充分實施和不斷完善的根本原因。實踐沒有止境,憲法也要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要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要求,根據實踐中取得的重要的新經驗和新認識,及時依照法定程序對憲法的某些規定進行必要的修正和補充,使憲法成為反映時代要求、與時俱進的憲法」。正因為如此,新中國第四部「憲法」於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公佈實施以來,就根據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發展趨勢,先後進行了三次修正。據說,中央還計划在近期內,對「憲法」進行第四次修正。

也就是說,一九八二年「憲法」是一部好憲法。但即使如此,當情況隨著瞬息萬變的客觀實際的發展而變化發展的時候,再好的憲法也不可避免地要加以修改,以不斷適應客觀形勢的需要和要求。「憲法」內容的修改和變化意味著「憲法」本身的發展,意味著我國「憲法」並不是凝固的,而是發展的。

連「澳門基本法」的母法「中國憲法」都要「與時俱進」,「澳門基本法」是否也應當「與時俱進」?看來,在理論上,沒有任何一個人會貿然否定以下的一個論點:包括「澳門基本法」在內的在澳門生效的所有法律都必須跟隨時勢的發展不斷完善,以適應澳門回歸後出現的一些新變化、新特點。

應當說,由於「澳門基本法」的起草與頒佈,是在「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和頒佈的三年之後,故「澳門基本法」本來就已經吸收了「香港基本法」的某些經驗,顯得更為完善。實際上,如果我們將兩部基本法仔細對照就可發現,兩部基本法在基本相同的基調上存在著不少差異。這除了是香港和澳門兩地在政治、經濟、文化、司法體制、發展程度、國際地位及其對外影響等方面存在著顯著的差異,兩部基本法從港澳兩地的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設計了兩個特區的制度和政策,因而使兩部基本法體現了各自的特色之外,還因為「澳門基本法」在借鑑「香港基本法」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注意避免及消除某些「盲點」。比如,「澳門基本法」中有關「永久性居民」的定義,就避免了「香港基本法」所存在的需要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釋法」的灰色地帶;又如,在「宣誓效忠」方面,增加了「還必須宣誓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盡忠職守,廉潔奉公」的規定內容。

然而,「澳門基本法」比「香港基本法」更為完善嚴謹,並不等於是「澳門基本法」已經十全十美。它應當「與時俱進」,根據實踐的不斷變化而不斷修訂完善,使其朝向更加有利於維護澳門特區的繁榮穩定,朝著更加有利於維護和貫徹執行「一國兩制」的方向發展和完善。而「澳門基本法」的進一步發展和完善,也是將來制定出更加切實可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前提,是推進祖國實現統一的寶貴政治財富和精神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