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屈原更應批判和清除嫉賢妒能現象 紀念屈原更應批判和清除嫉賢妒能現象

龍舟鼓響,裹粽飄香,又到了一年一度的端午節。端午節是中國傳統節日中一個比較重要的節日,因時在農曆的五月初五,故這個節日本名「端五」,亦名「端陽」、「重五」、「重午」。端午節的來歷有二:其一是南方古老的百越族祭祀自己的圖騰──龍的節日。近代學者聞一多認為,端午節最早起源於吳越龍圖騰部族的圖騰祭。這些部族為了取得龍的喜歡,求得龍的保護,每年五月初五這一天都要舉行盛大的圖騰祭,把各種食物放在竹筒中,或裹在樹葉裡,扔到水裡供獻龍圖騰。同時,還要在急鼓聲中划著刻畫成龍形的獨木舟,在水面上作競渡遊戲,為圖騰和自己取樂,並通過這些活動祈求龍的保護,求得人民安居樂業。因此,端午節與龍有密切關係。其二是紀念偉大的愛國詩人屈原。相傳戰國時候,楚懷王和楚傾囊王寵信奸佞,不接受大夫屈原關於聯齊抗秦的主張,並放逐屈原,後楚國被秦所滅。這時屈原痛不欲生,於公元前二百七十八年農曆五月初五投汨羅江而死。當時,當地老百姓曾設法撈救,汨羅江沿江的鄉親順江而下,這時天上下起瓢潑大雨,漁民們為了打撈屈原,冒雨爭相划進茫茫的洞庭湖。漁夫們不愿魚龍蝦蟹吃屈原的屍身,便把粽子扔到水中,讓魚龍蝦蟹吃飽了,免使屈原的屍身遭難。後來,人們為紀念偉大愛國詩人屈原,便把端午節與屈原聯繫在一起。

屈原一生的悲劇,是遭奸佞嫉妒。「遭讒人而嫉之」,就是屈原在《九章‧惜往日》中所寫的一句詩,這句詩正是屈原自己一生坎坷遭遇的真實寫照。由於屈原學識深厚,見聞廣博,品德高尚,善於辭令,具有出色的政治才幹,故他進入楚國朝廷不久,就顯示出了卓越才能,博得了很高的聲譽,受到楚懷王的賞識和信任,將他當作自己的近臣,拜為地位僅次於令尹〔宰相〕的左徒,把內政、外交方面的許多重大事務都交給他處理,並接受他提出的「對內實行政治改革,對外實行合縱政策」的建議,讓他起草實行改革的根本法令──「憲令」。

屈原的被信任和重用,受到地位與他相同的上官大夫靳尚和楚懷王的小兒子、「親秦派」的頭子公子蘭的強烈嫉妒,他倆就和楚懷王的寵姬鄭袖勾結在一起,千方百計地向楚懷王讒陷屈原,致使楚懷王漸漸地厭惡疏遠屈原。楚懷王死後,公子蘭和靳尚繼續向楚傾囊王進讒言,並歪曲屈原所寫的《離騷》。比楚懷王更糊塗更暴戾的昏君楚頃囊王聽後不禁悖然大怒,立即撤掉了屈原的官職,將他放逐到大江以南。從此,深受嫉賢妒能小人陷害和排擠、飽受政治打擊的屈原,懷著拯救祖國的滿腔熱情,內心感受著巨大的痛苦,開始了十多年淒苦悲涼的流浪生活,直至投江自盡。

由此可見,嫉妒並非今日才有,而是古已有之的社會現象。一般說來,在學識、才能、道德修養、心理發展水平等方面較差的人容易發生嫉妒。當然,這些方面較強的人也常常嫉妒他人,但一般不如前者那樣嚴重,也比較容易發現和克服。因此可以說,嫉妒者常常是情感、認識、思維、道德修養等都較差的人們,其共同特徵是靜止、保守、封閉的心理狀態和形而上學的思維方式。由於長期處於嫉妒的情景中,久而久之就會形成一種心理定勢,由對於他人的優越處的不滿、不平、怨恨,發展到對其不如自己的地方,乃至一時的失誤、災禍等等,也會幸災樂禍、彈冠相慶。總之,利用一切機會來貶損侮辱、造謠中傷、惡意誹謗、甚至不擇手段地陷害對方,使其在名譽等方面受到損害,從而在別人的不幸中幸災樂禍,達到心理平衡。

嫉妒是一種社會公害,不但會影響自己的個人身心健康,而且也妨礙人才成長,破壞人際關係,敗壞社會風氣和社會生活。實際上,嫉妒者常常是一些不願潛心鑽研事業的人,如培根所說,每一個潛心於事業的人,沒有功夫嫉妒別人,被嫉妒者常常是有才識和建樹的後起之秀和佼佼者。嫉妒所造成的情境,充斥著鏟平一切的氛圍,就象武大郎的店鋪,不容許有高出於嫉妒者的人才生存、成長。這種只肯定、鼓勵庸才、歪才的環境,當然也就沒有人才成長的環境和氣候,因而嫉妒常常破壞了人才成長的環境。特別要指出的是,如果嫉妒與權力結合起來,危害就會更大。亦即一些機構負責人或社團領袖如患有嫉妒症,不容手下或行內的人才超過他,甚至不容有些許才能和出色表現,他就會對手下的人才不用,甚至是予以排斥打擊,這就更會嚴重扼殺人才成長。而且,也會形成保守僵化的社會心理,反對和扼殺創新精神。因為嫉妒者不容許有人趕上或超過自己,而只容許維持現狀,也就必然會反對一切變革和創新,或是養成圓滑處世、求穩怕動的人生態度,不敢進取開拓。在「槍打出頭鳥」之下,相沿既久,大多數人的個性、棱角磨損殆盡,沒有獨立思考,人云亦云、唯唯諾諾,一切以他人意志和「風向」為轉移,而任何敢於堅持原則、「冒尖」進取的先進分子則會處處碰壁。

澳門的社團文化,表面看是「老人政治」,實質上卻是嫉妒政治。亦即「武大郎開店」,不容許手下高過自己;或是「假洋鬼子」當道──自己不革命,也不准別人革命。因此,我們在歡度端午節,懷念「遭讒人而嫉之」的愛國詩人屈原之時,更應批評和清除嫉賢妒能現象,創造有利於人才成長的良好社會環境,讓更多的人才有發揮自己才幹的機會,為「澳人治澳」事業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