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建酒店與商廈改建酒店間應有優先安排 在新建酒店與商廈改建酒店間應有優先安排

內地開放居民以「個人遊」形式旅遊港澳後,澳門旅遊市場看好。酒店客房供不應求的情況,日趨嚴重。據一些酒店業者推算,如果「個人遊」推廣到廣東省全省城市及沿海各省、直轄市中的主要城市,澳門酒店客房的需求量可能會比目前增加兩倍以上。為此,一些業者動起了將空置商廈改建為酒店的腦筋,而原來就有計劃興建酒店的業者,更是加緊動工前的各項前期準備工作。一時間,澳門興起了「改建/興建酒店熱」的話題。

對此,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明確指出,特區政府按市場供求需要,將加快審批酒店的圖則,配合旅遊業發展,但會嚴謹處理商廈改建成酒店的申請。他還透露,現階段工務局未有收到將商業樓宇改建成酒店設施的申請,但鑑於市場的需要,估計短期內會收到個別符合改建條件酒店的申則。他強調,所有申請必須符合城市建築的規例,重申政府會審慎研究有關申請,並會以澳門長遠發展為依歸,因應實際條件作出考慮。

按照歐文龍司長的意思,可能是政府面對著內地居民「個人遊」催生的「酒店客房需求熱」,作出了正確的因應決策:優先處理新建酒店的圖則審批程序,但也將會審慎處理商廈改建酒店的申請。也就是說,採取新建酒店與商廈改建酒店「兩條腳走路」的方針,但將會有優先側重點,是新建酒店的優先次序高於商廈改建酒店。

特區政府的這一決策,無疑是符合澳門實際情況的實事求是之舉。這是因為,新建酒店就如是在一張白紙上描繪新圖畫,簡便得多;而商廈改建酒店,則是在一張舊畫上修修補補,較為困難。何況,還有城市建築條例及城市發展規劃的問題,需要遵守及配合。當然,商廈改建酒店所需時間較短,可以解決酒店客房供不應求的急切性,這比新建酒店可能會具有某些優勢。但畢竟這並非是長遠之計,只可作為新建酒店正式投入服務之前的權宜之計。不過,如果經營得好,商廈改建而成的酒店,未來可以作為接待消費能力相對較低的遊客之用,而新建酒店則面向消費能力較高的「大款」、「中款」旅客。

談到商廈改建酒店,不得不提起當年的一個教訓。上世紀八十年代後期,一些中資機構違反政府有關酒店業法例的規定,在未經申報當局的情況下,私自在一些住宅樓宇內開設「無牌酒店」,用以接待內地「澳門遊」旅遊團的旅客。不但損害了正當酒店業商人的利益,也對居住在這些住宅樓宇內的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造成滋擾。當時,個別報章作了揭露,但前澳葡政府旅遊司的負責人,顯然是由於經營者是有「背景」的中資機構,而投鼠忌器,以「現行法例有漏洞,難以對其進行查處」為由,未有對其作出相應的行動。

直到一九九九年三月,時機終於來臨。由廣東信託投資公司在澳門的分公司──「鴻運發展有限公司」,在提督馬路鴻運閣經營的無牌酒店──「鴻運旅客服務社」,看到半年來前澳葡政府和居民對它「無可奈何」,就更有恃無恐地在大樓外牆設置了燈箱招牌,澳門媒體即對此進行採訪揭露。而恰在此時,正在北京舉行的七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中央領導人作出了「在港澳地區的中資機構,必須尊重和遵守當地的法律」的談話。這對前澳葡政府一些敢於負責任的官員是重大鼓舞,於是向這家「地下酒店」發出了「停止營業」的禁制令。但該公司董事長陳東昇竟說什麼「澳門政府的理解與我們的理解不一樣」,還以「我們是廣東省人民政府的產業」為由,拒絕在「禁制令」上簽署,並強調會繼續營業。陳東昇的這番表演,激怒了澳門居民及傳播媒介。前澳門新華社副社長胡厚誠發表了公開談話,指出對此事件的處理應以澳門政府的處理決定為主,中資機構應遵守澳門的法律,澳門新華社尊重澳門政府依法作出的決定。這才使陳東昇像泄了氣的皮球,在「禁制令」生效的時限內,關閉了招牌燈,並宣佈停止接待旅客。而其他的一些由中資機構經營的「地下酒店」,也相繼停業。

誠然,今天商人入則申請將商廈改建為酒店,並非是當年「地下酒店」的翻版。這是因為,他們至少是有遵守澳門的法律,事前向政府入稟申請,這並不構成「地下酒店」。然而,也正因為澳門法律對酒店的各項要求,包括與民居相隔,獨幢建築,消防走火…等,有較為嚴謹的規定,這就使商廈改建酒店具有一定的難度。有意將自己所擁有的商廈改建為酒店的業者,對此應有足夠的思想準備。

因此,為了統一規范澳門旅遊酒店業,並提高行業的服務素質,確是應當對新建酒店的優先次序,擺在商廈改建酒店的前面。但新建酒店的建築周期較長,顯是未能及時地配合內地居民「個人遊」的熱潮。為今之計,就應當盡快批複圖則。比如,工人球場葡京酒店新樓,及獲批給賭場的兩家外資公司所申請的賭場酒店興建圖則,以及本澳商人提出的將殘舊酒店拆建為豪華酒店的計劃,都應以「特事特辦」的態度及效率,盡早批覆。而有關投資者也宜在獲得批則後,在保証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加快興建速度,使這些酒店能及早投入服務。其實,「時間就是金錢」,投資者更加懂得這個道理。現在關鍵的是政府能盡早批出圖則。當圖則批出後,除非有特殊情況,他們是不會錯失賺錢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