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通証照政策調整含有一邊一國論意涵

台灣「陸委會」昨日表示,從三月一日起,「小三通」政策在出入境証照查驗方面,將會有所調整。其中部分獲准循「小三通」途徑進出大陸地區的人士,包括台灣本島或澎湖列島居民中的:一、合法登記赴大陸地區投資的台商、聘僱人員及其眷屬;二、出生地或籍貫為大陸福建的榮民及其同行眷屬;三、從事與試辦通航業務有關航運、商貿活動的企業負責人;四、其他經專案申請許可單次出入金門馬祖人員;將改採以「護照查驗」方式辦理。具體操作方法是,在上述人士的「護照」的內頁附加戳記或加注其他可辨識的標記,以利查驗。至於同樣按《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規定可循「小三通」途經往來大陸地區的「設籍金門馬祖六個月以上的民眾」,則仍按該「實施辦法」的規定,核發「金馬入出境証」亦即俗稱的「小三通通行証」辦理。至於其他未經「內政部」許可的台灣居民,仍然還不得由金門馬祖進出大陸地區。

據「陸委會」發出的新聞資料稱,之所以採取這一新措施,是出於「為利入出境管理的一致性」。而設籍金門馬祖六個月以上者,則是以「基於兩岸『小三通』的邊區貿易架構」的理由,而仍須按現行的核發「金馬入出境証」方式辦理。

很明顯,「陸委會」是以「為利入出境管理的一致性」的理由,將部分獲准循「小三通」途徑往來大陸地區的台灣居民的入出境証照,由原來定位於「兩岸關係」及「邊區貿易」的「小三通」,以暗渡陳倉的方式,悄悄地將之提升到「國際關係」及「準國際貿易」的位階。這與陳水扁拒絕承認「一個中國」原則,頑固堅持及強化、深化「一邊一國論」,尤其是日前在《兩岸簽署「和平穩定互動架構協議」》說貼中,將「一邊一國論」從政治領域延伸至軍事領域的做法,有互相呼應的影子。

其理據有二。其一,根據規範「小三通」業務的《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第十條的規定,獲准循「小三通」途徑往來大陸地區的台灣居民,其所持憑的証件,是由「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在金門、馬祖所設服務站核發的「金馬入出境証」。既然核發機關是屬於「內政部」的境管局,這就顯示當時台灣當局是把「小三通」視為一個國家的內部事務的。但是,現在台灣當局卻決定從三月一日起,部分獲准循「小三通」途徑往來大陸地區的台灣居民,其所持憑的証件改為「護照」,這就等於是把「小三通」的位階從「內政事務」抬升至「外交事務」的「高度」了。其二,根據台灣當局的《護照條例》第二條規定,「護照由外交部製定」。第四條亦規定,「外交護照及公務護照由外交部核發;普通護照由外交部、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核發」。而台灣當局的《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組織條列》第二條也規定,台灣當局「外交部」下屬的「領事事務局」的主要職能,就是「關於護照之核發及各項加簽事項」,及「關於外國護照之簽証事項」。因此,台灣當局將部分台灣居民的「小三通」証件,由「內政部」境管局核發的「金馬出入境証」,改為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的「護照」,這實際上等於是把兩岸關係視為「準國際關係」。也就是說,台灣當局不但是將「一邊一國論」從政治領域擴展到軍事領域,而且也已擴展到兩岸關係的具體事務上了。

台灣當局可能會以現時台灣居民前往港澳地區,及經港、澳等「第三地」前往大陸地區,在台北、高雄兩個國際機場入、出境時,都是以「護照」作為通關証照為由,來對「護照」也同樣可以作為循「小三通」途徑往來大陸地區的通關証件作出辯解。實際上,「陸委會」昨日公佈有關「政策調整」的決定時,就是以「為利入出境管理的一致性」作為藉口的。但這一「理由」是站不住腳的。這是因為,台北、高雄兩個機場都是國際機場,其中台北機場所通航的航線更全部是國際航線,並無通航國內航線。由此出入境的台灣居民,除了是往來於港澳地區及途經「第三地」往來大陸地區之外,更多的是往來於其他國家和地區。經台北國際機場及高雄國際機場的國際出發廳和國際到達廳出入境的台灣居民,一律持憑」護照」通關,確是「有利於入出境的一致性」。但金門、馬祖港口並非是「國際港」,而是「國內港」;而且更重要的是,循「小三通」途徑往來大陸地區,就是不經「第三地」而直接往來於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之間,其「國內航線」的性質及特徵,已是非常明顯。改憑「護照」通關,就顯然是將大陸地區視為「其他國家」,故而其將「一邊一國論」引入兩岸關係事務,甚至是有為未來有可能會進行的「大三通」的性質「定調」的意圖,亦即是為把「大三通」定位為「國家與國家之間通航」,故而堅持必須由雙方政府直接談判打下基礎的作為,已是昭然若揭。

本來,蔡英文雖然曾參與「兩國論」的研擬,並在出任「陸委會」主委後曾在抗拒「一中」原則、否定「九二共識」的政治論述方面,也有所「表現」,但在她所主持的「陸委會」行政事務方面,還是較為務實、審慎的,在廢除「戒急用忍」、修訂「兩岸關係條例」、開放「小三通」等方面,都做出了一些正面積極的工作,不宜「一刀切」地予以全面否定。實際上,筆者就曾幾次親身感受到她所領導的「陸委會」,在兩岸關係發生「突然狀況」時,仍能堅持行政部門的中立性,沒有跟隨民進黨的政黨調子起舞的作為。其中尤以二零零一年十月「上海CEPA事件」發生翌日,當陳水扁和民進黨總部都在乘機煽風點火,挑動台灣民眾的「仇陸」情緒,並「順梯子爬」地將對對岸的稱謂由「中共」、「大陸」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搞「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之時,「陸委會」仍能站穩行政中立立場,仍以「中共」、「中國大陸」稱謂表述對岸,並表態「此一事件只是短期效應,不會影響兩岸關係的長期發展」。對此,是應予以肯定的。但今次卻是在距離「三•二0」只有四十餘天的關鍵時刻,尤其是在陳水扁透過「兩岸架構說貼」將「一邊一國論」從政治領域延展到軍事領域之後,在兩岸關係事務範疇也搞起了帶有「一邊一國論」意涵的「小三通」通關証照政策調整,就使人大嘆「陸委會晚節不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