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裔中國公民也應有參加國家事務管理權利 葡裔中國公民也應有參加國家事務管理權利

據報導,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朱幼麟在今次「兩會」中,已將《建議全國每年鳴警默哀紀念九一八》及《建議將港澳地區英裔、葡裔、菲裔等民族作為我國少數民族》兩份提案提交全國人大。其中就一份提議建議,港澳回歸後,港澳地區的英裔、葡裔、印度裔、菲裔等應同中國其它民族享有同樣的權利和義務,參政議政,參加各種民族活動、人民代表會議和政協會議。提案指出,目前中國劃定民族五十六個,其中少數民族五十五個。民族是具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共同文化心理的人類集合體。按此定義來看,港澳地區的英裔、葡裔、印度裔、菲律賓裔等民族應屬中國少數民族。所以,應把居住在中國版圖上,並擁有中國國籍的其他民族作為少數民族對待。有觀點認為他們是外來民族,不應屬於少數民族之列。但事實証明,回族是到元朝和明朝才逐步進入中國並形成群體,而中國境內的俄羅斯也屬少數民族,進入中國境內還不到二百年時間,但葡萄牙族在澳門居住已有五百年歷史。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在港澳特區,至少有萬餘名英裔、葡裔、印度裔、菲律賓裔居民取得中國國籍。他們中有很多人把中國當作是自己的國家,把香港、澳門作為自己的國家。據香港和內地有關民族政策和法律,民族不分大小,在權利和義務上一律平等。因此,應賦予英裔、葡裔、印度裔、菲律賓裔同其他民族一樣的權利和義務。

朱幼鄰代表提出的應將港澳地區的英裔、葡裔、菲裔等民族作為我國少數民族的提議,有其法理依據及現實需要。實際上,就以澳門特區為例,由於歷史的原因,生活著為數約一萬餘人的葡萄牙後裔亦即俗稱為「土生葡人」的居民。其中有些人,在澳門回歸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中國國籍法在澳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到特區政府身份証明局辦理了選擇中國國籍的手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已分別出任只有中國公民才可擔任的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或澳門特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委員會成員的白英偉、江濠生、姍桃絲等人。然而,他們在民族屬性上又不是漢族或其他少數民族。在直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澳門特區的領域內,生活著這麼一群既非屬於漢族也非屬於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中的任何一族的民族族群,中央政府確是有必要組織社會學家和民族學家,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根據國家的少數民族政策,並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尤其是以有利於更好地實施「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針的角度出發,作出將葡族列入我國少數民族的其中一個民族的決定。

有人可能會認為,葡萄牙民族是外來民族,而且還是國際上一個獨立主權國家的主體民族,不適宜作為我國的少數民族。其實,這種認知是有偏差的。實際上,目前在我國的五十五個少數民族中,就有不少是屬於「外來民族」。這除了是朱幼麟「提案」中所提及的回族、俄羅斯族之外,還有朝鮮族、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傣族等。而且,也有一些少數民族,是一些周邊國家的主體民族。比如,朝鮮族、蒙古族、俄羅斯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等,就是我國周邊與該民族同名的國家的主體民族。而京族則是越南的主體民族,俺族也是周邊的一些國家和緬甸等國的主要民族。既然連朝鮮、蒙古等民族都可以成為我國的少數民族,葡萄牙族又為甚麼不可以呢?

可能也有人會說,或許已辦理選擇中國國籍的土生葡人以至正統葡人的數量並不多,難以成為中國境內的一個民族。這種說法,也不盡見得正確。這是因為,我國境內的一些少數人口,也是少得「可憐」。比如赫哲族就只有一千四百餘人,珞巴族只有二千餘人,鄂倫春族、塔塔爾族也分別只有四千一百餘人,門巴族也只有六千二百人,獨龍族只有四千六百人,在大陸境內的高山族〔未包括台灣部份〕也只有一千五百餘人。另外,貴州省境內新發現的一些族群如刺青人、(人革)家人等,也准備被正式定位為少數民族,其人數則更少,只有三幾百人。這些都並不妨礙它們是作為我國的一個少數民族。既然如此,已經選擇了中國國籍,又生活在中國澳門境內的葡裔人士,即使是總人口不多,也完全有理由將之定位為我國的一個少數民族。

倘若日後全國人大等權貴單位作出這樣的規定,就將為自己選擇中國國籍的葡裔居民參加我國的國家事務管理或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提供一個可行而且有名額保障的途徑。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人大代表法」、「人大代表選舉法」均規定,人口特少的少數民族,均必須保障其一個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又如,在全國政協和地方省級政協以至民族自治地區的縣市級政協的參加單位中,都有一個「少數民族」界別。人口再少的少數民族,也有代表成為該界別的成員。鑑此,未來澳門特區在選舉產生全國人大代表時,就須對「葡族」提供「少數民族名額保障」,即使其代表候選人所獲票數達不到「安全界線」,也被視為當選。而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和內地一些省級政協的澳門委員名單中,也應有「葡族」人士在內。

〔發自台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