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宗教界比例退縮欠缺巴哈伊教代表 選委會宗教界比例退縮欠缺巴哈伊教代表

第三/二00四號法律《行政長官選舉法》,遵照「澳門基本法」附件一「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第二條有關選舉委員會委員應有宗教界的代表的規定,確定分配宗教界六個名額,並規定由「附件一‧選舉委員會委員界別、界別分組和名額分配」所指宗教的團體各自以協商方式提名,由選舉管理委員會確認和登記,唯被提名人必須是屬於該宗教的團體的領導機關或管理機關的成員。這種在「選舉法」中明確規定要有宗教界代表,並向宗教界代表委員具體分配了六個名額的做法,是一大進步。實際上,在過去,雖然是在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澳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中,都有「宗教界」的代表,但上述機構的組織規程成員名單分類中,是並未特地列出或標明「宗教界」的。而在選舉產生澳門特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委員時,雖有安排宗教界的代表,但卻並未專門規定名額。因此,特首選委會的組成辦法專門列出「宗教界」的代表,並給予「名額保障」,這是一大進步。是通過「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的全國人大,及為「特首選舉法」立法的澳門特區相關機關,尊重宗教信仰,及落實基本法第三十四條「澳門居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公開傳教和舉行,參加宗教活動的自由」,第二十五條關於「澳門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國籍、血統、種族、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思想信仰、文化程度、經濟狀況或社會條件而受到歧視」規定的具體表現。

宗教,是虛幻地反映客觀世界的一種意識形態,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歷史現象。每個宗教一般都由共同信仰、道德規範、儀禮、教團組織諸要素所構成。它對各自相應的歷史時期民族和國家的社會生活、政治結構、文化風尚、道德倫理等發生影響。澳門作為中西文化的交匯點,宗教就充分體現了中西文化交融的特徵,除了有中華民族既有的佛教、道教、儒教信仰為主體的民間信仰之外,也有作為外來宗教的天主教、基督教、伊斯蘭教、巴哈伊教等「洋教」輸入。幾百年來,不同國籍、不同種族、不同宗教信仰的居民和諧共處,互相影響。不同宗教的門徒和信眾都在自己的傳統宗教節日裡,以特有的方式虔誠地頂禮膜拜。

根據「澳門基本法」上述相關條文的規定,澳門特區保証澳門居民享有廣義上的信仰自由。澳門居民既可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也享有宗教信仰之外的其他信仰自由,以及無信仰的自由。為此,從法律上允許各種正當的宗教教義和思想的傳播,允許澳門居民信仰不同的宗教,這有利於尊重和維護澳門居民的基本權利,維護澳門社會的穩定。而如今,澳門特區又以法律的形式,將宗教界納入澳門居民政治權利的最高表現形式──選舉產生特首候任人的軌道之內,這就更為彰顯了「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是從包括宗教團體在內的方方面面都體現「澳人當家作主」精神的。

由於高度重視宗教界參與「澳人治澳」的政治權利,就不但是在「特首選舉法」中明確地將宗教界標列為選委會成員結構的其中一個特定部分,而且也給予分配了六個名額。不過,從比例上來說,似是有所下降。──五年前的推委會共有二百個名額,其中屬於宗教界代表的則有劉炎新〔天主教〕、藍欽文〔基督教〕、釋機修〔佛教〕、蕭卓芬〔基督教〕、黃秉賢〔道教﹖〕等五人,佔推委會全體委員百分之二點五。而如今安排給宗教界的六個委員名額則佔選委會三百個委員總名額比例的百分之二。明顯地,在相對數字〔比例〕方面,是有所退縮。

由於宗教界是安排六個委員名額,故在對各個不同教派的名額分配方面,也就顯得有些棘手。現在的定案是,天主教代表二人,佛教代表二人,基督教代表一人,道教代表一人。如果僅就上述四個教派範疇內而言,這樣的分配辦法還是比較合理的,因為它符合澳門居民中各種宗教的教友或信教人士的分佈比例情況。實際上,據澳門基金會出版的《澳門宗教》一書指出,在澳門的宗教信仰者中,佛教徒最多,達五萬九千七百人;天主教次之,二萬四千人;基督教徒第三,六千人。其他宗教總共四萬九千五百人。近年來,這些數據總體變化不大,依然是佛教、天主教、基督教佔主導。

但是,在研擬「特首選舉法」時,顯然是忽略了澳門近年新興而發展迅速的一些教派,如回教、巴哈伊教、創價學會等。其中尤其是巴哈伊教,近二十年的發展勢頭引人注目。據由國務院港澳辦公室港澳研究所政法室副主任、研究員王巧瓏所著的《澳門的社會與文化》一書所指,巴哈伊教是澳門除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以外,唯一信徒超過千人的宗教派別。該書指出,巴哈伊教於一九三零年傳至澳門,但真正在澳門流傳卻是上世紀五十年代以後的事。一九八二年,巴哈伊教會正式在澳門政府注冊,此後僅在十六年間,其教徒總數已經超過三千人。澳門巴哈伊教會組織──「澳門巴哈伊教總靈體會」,成立於一九八九年四月,作為國際性宗教的一個分支,它隸屬巴哈伊教會的最高行政機構──「巴哈伊教世界正義院」管理。另據澳門特區新聞局出版的《二零零三澳門年鑑》所述,澳門巴哈伊教團體開辦了一所包括幼稚園、小學和中學的學校,有學生二百五十人。該教派定期舉辦多種美德教育及自我增值課程、公開展覽及講座,向公眾灌輸成為良好公民和建立溫馨和諧家庭的概念。

據筆者了解,巴哈伊教的服務及發展對象,多是近年由內地移居澳門的「新移民」。本來,如能將巴哈伊教納入作為「澳人治澳」具體形式的選舉產生特首候任人的活動,是有利於貫徹落實特首何厚鏵「擴大團結」的理念的。但不知為何,「特首選舉法」卻是忽略了這個規模不算小的宗教派別。曾有人分析認為,可能是特區政府對這個教派的「背景」仍存有疑慮而致。倘確是有此「杞人之憂」的話,是大可不必的。這是因為,近年內地也十分重視巴哈伊教。其中中國社科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就設置了巴哈伊教的研究專題。去年十一月十八日,還在北京舉行了「第二屆巴哈伊教學朮研討會」,邀請了美國太平洋地區發展與教育協會等五十多位學者參加,從教義、政治、法律、宗教經典、倫理道德等多個角度對巴哈伊教進行分析討論。另外,山東大學哲學學科的「博士後」研究,其中一個課題就是巴哈伊教。漳州師範學院所設置的十一個研究所,其中一個就是巴哈伊教研究所。這些事實,應是可以澄清一些人的疑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