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低溢價金與宏觀調控不會發生化學作用 調低溢價金與宏觀調控不會發生化學作用

行政會前日通過《批地溢價金訂定方法》行政法規。該「法規」生效後,住宅樓宇及商業樓宇的土地溢價金將有二成左右幅度的下調。行政會發言人唐志堅指出,這一規定將會鼓勵更多的投資者來澳投資地產業,較好地配合澳門城市的發展。

現時執行的有關批地溢價金訂定方法的行政法規,是於一九九三年頒佈生效的。當時,適逢鄧小平「南巡」之後,內地一些「地下中資」掀起一股房地產投資熱潮。由於當時許多內地地方政府亦投入經商熱潮,直接經營企業,加上內地銀行管理體制存在缺陷,而且制度並不健全,地方政府興辦的企業或私人企業向銀行借貸欠缺嚴格審核,甚至是無須抵押,只要一張官員「白條批示」就可貸到大筆款項,一下子使許多「地下中資」手中擁有巨額資金,有意到香港、澳門發展。但在當時的香港,一來是前港英政府對內地居民的入境政策限制較嚴,凡持中國護照到港者,必須要有當局頒發的入境簽証,二來香港本地就有許多地產大鱷,「地下中資」手持的十億、八億資金投放到香港地產市場,只不過是向池塘扔下一塊小石子,不但是難以興風作浪,而且瞬間即被吞沒;故「地下中資」多是轉到澳門,利用前澳葡政府對內地居民的入境政策較為寬鬆,持中國護照入境者無須簽証,而且澳門本地地產投資者的實力較弱,手持十億、八億資金來澳便可轟轟烈烈「大幹一場」的便利條件,「集中兵力」向澳門地產市場進攻,導致澳門地產市道燃起一陣虛火,地價被抬升到令人咋舌的地步。而當時的中葡土地小組中方負責人又不理會澳門土地開發除了是商業用地之外,還有公益用地及公共用地等屬於非牟利或微利公益性質的客觀實際情況,一刀切地提出了「一切土地均須公開開投」的錯誤口號,更是在這股虛火上澆油。即將撤離澳門的前澳葡政府,也「趁火打劫」,至少是眼光短視、不顧後果地大幅提升土地溢價金。這一系列的錯誤政策及行為,不但是導致澳門樓價急升,與本地居民的實際購買能力嚴重脫節,影響居民在居住方面的生活品質,而且也導致房地產市道發展供求失衡,空置樓宇大量積壓。尤其是後來中央政府為了防範金融風暴、維護金融秩序、健全金融管理機制,決定進行整頓金融秩序及實施宏觀調控政策,債權銀行紛紛向「地下中資」追收違規貸金,「地下中資」只得抽回資金,又導致澳門房地產市場「飛流急瀉」,並因此使澳門整體經濟受到嚴重影響。這也是澳門回歸前百業蕭條的主要導因,使全澳四十多萬市民吃盡了苦頭。因此,當時前葡澳政府的高地價政策,確是有檢討、調整的必要。

那麼,特區政府在將溢價金調低二成之後,是否還將會引發「地產熱」虛火?從種種因素研判,這個可能性是並不高的。這是因為:其一、中央政府在經過整頓金融秩序之後,健全了金融管理及信貸制度。一方面是將銀行體系由「塊塊體系」改為「條條體系」,地方政府再也無法更無權以「批條」方式指令銀行貸出;另一方面是制訂了相應的銀行借貸規章制度,加強了對借貸的信用管制,某些民營企業慣用的「空手套白狼」手法已經失靈〔當然也有周正毅等特別個案發生〕。在此情況下,十多年前大量「地下中資」資金擁來澳門並投放到地產市場的現象,不可能再次發生。其二、十多年來,雖然澳門地區的整體通貨膨脹程度並不嚴重,但在建筑業方面的成本卻是漲幅甚大,包括國際市場鋼材價格急升,水泥供應短缺而致售價也被搶高等。土地溢價金的適當調低,可能還抵銷不了建筑成本的增加。實際上,行政會通過《批地溢價金訂定方法》行政法規所持的其中一個理由,就是「近年建筑成本提升」。其三、正如前述,一九九三年訂定的土地溢價金標准,是建基於「地產虛火熱」之上的。雖然符合當時的「市場規律」,但卻與實際客觀規律脫節。現在進行調整,只不過是實事求是地回到客觀規律之上而已。

新土地溢價金計算標准,是從法令生效後起實行,並不具有追溯力。也就是說,過去十幾年來買了「貴地」的投資者,無法享受這項優惠政策。這對那些盲目投資的「地下中資」來說,是在已交出巨額「學費」之後,又再次在客觀上交付「學費」,買來的是一個又一個的教訓:不按客觀規律辦事,盲目澎脹擴張,只能是頭重腳輕栽跟斗。內地許多曾經風云一時的「民企明星」,就是栽在這條「鋼線繩」上。

但新標准對真心實意來澳發展的投資者來說,卻是一個佳音。尤其是對土地面積需求較大的幾家賭牌持有公司來說,今後它們在興建酒店、渡假村、會展中心、賭場等大型設施時,可受惠於溢價金的調低而減輕部份投資成本。而博彩業的進一步發展將向政府提供更多的博彩稅,增收的稅項與調低溢價金減收的批地費相比,將呈幾何級數的差距。因此可以說,這是典型的「拋磚引玉」、「吃小虧佔大便宜」。

目前,中央政府又再實行宏觀調控,是否又將會令澳門重返當年經濟困境?看來無須有此擔懮:其一、溫家寶總理已經保証,宏觀調控將不會影響港澳特區;其二、澳門並未發生十多年前的「地產虛火」;其三、內地銀行體系制度健全,違規借貸現象已大為減少;其四、現時的宏觀調控政策只是針對局部領域,並未擴展至全面經濟。因此,內地宏觀調控與澳門調低土地溢價金,是不會發生「化學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