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架構想到行政區劃改革 從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架構想到行政區劃改革

「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論壇」已經圓滿閉幕,但其餘韻仍然繞樑回旋不絕。不過,不少議論都是圍繞在這項活動主題中的「區域」二字。其中最為人津津樂道的,是內地九省區和兩特區的覆蓋面積,為全國陸地面積的五分之一,人口為全國總人口的三分之一,國民生產總值也佔了全國國民生產總值的四分之一強。這是大實話,畢竟九省區加上兩特區,已是全國三十四個一級地方行政區劃的百分之三十二,可謂「三分之一江山」也矣。

由「區域」延伸到十一個一級地方行政區劃,我們想到了「區劃」的問題。為此,在內地目前流傳著中央正在醞釀構想進行政區劃改革的傳聞之際,我們對於這個「九加二」的區域架構,將會對國家的行政區劃改革將會引發出怎麼樣的啟迪或帶頭作用,也就感到興趣。或許,隨著「九加二」機制的深入發展,將會對我國未來的行政區劃制度,以至國家統一大業的實現,都將會產生深遠的影響。

實際上,「區劃」與「區域」以至「行政區劃」和「行政區域」,並不是同一個概念。所謂「行政區劃」,是指國家為實行分級行政管理而進行的行政區域劃分工作。不同國家,或同一國家不同歷史時期,因其社會制度、政權職能的不同,有不同的劃分原則。一般上,是在一個國家的領土上,為著行使國家政權和執行國家任務的需要,並考慮地理條件〔如山脈、河流等〕、歷史傳統、經濟聯繫和民族分佈等,對行政管理區域進行劃分和調整。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劃分的原則是: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有利於行政管理,有利於人民行使權利,有利於民族團結,有利於鞏固國防。國務院頒佈過多種行政區劃法規。現行的法規主要有: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五日發佈的《國務院關於行政區劃管理的規定》,國務院於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九日批轉各地試行的《民政部關於調整設市標準和市領導縣的條件的報告》,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國務院批轉各地試行的《民政部關於調整建鎮標準的報告》,一九八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國務院頒佈的《國務院關於建立民族鄉的通知》,一九八四年五月三十一日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國務院於一九八六年一月二十三日頒佈的《地名管理條例》,國務院於一九八九年二月三日頒佈的《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處理條例》等。

所謂「行政區域」,則是指國家為實行行政管理而分級劃分並相應建立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區域,設有相應的國家行政機構。中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始自秦代,以後隨朝代更替而演變。秦代分為鄉、縣二級;漢代分為州、郡、縣三級。以後各朝均沿用漢制,只不過是各級行政區劃的稱謂有所改變而已。元代開創了「省」一級行政區劃。民國成立後,初期沿用清制,到一九三九年確定全國行政區劃為省、縣、鄉〔鎮〕三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對全國行政區域的劃分尚無統一規定,全國曾劃分為大行政區;省、自治區、直轄市;縣、市;鄉、鎮四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將全國行政區域劃分為省、自治區;自治州、縣、自治縣、市;民族鄉、鎮等三級。但在實踐上,卻是在省與縣之間,橫插了一個「地級市」,使我國行政區劃實際上變成了四級制。因此,曾有行政區劃學專家批評,「地級市」的建制是不符憲法規定的,而且在行政操作過程中,也容易發生「市侵佔縣財政」等弊端。有人還根據我國面積較大,人口較多,但與其他國家相比,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第一級地方行政區劃〔即省、區、市〕過少,而省一級所管的縣卻又較多的不合理狀況,提出根據國際慣例,將省一級縮小〔全國約劃分為五十個省級行政區域〕,撤銷「地級市」,由省直接領導縣、市的建議。

在這裡,有必要回顧新中國行政區劃中曾出現過的「大行政區」建制。這是建國前後設置的包括幾個省〔市〕的地方最高一級行政區域。全國劃分為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六個大行政區,分別設立大行政區人民政府或軍政委員會,是地方最高級行政機關,也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代表機關,領導各大行政區內的若干省、自治區、直轄市。一九五四年,撤銷大行政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改由國務院直接領導。但是,中共中央卻仍向各大區派出代表機構──中央局。而中央局的書記,往往是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任。文化革命中,毛澤東擔心「地方勢力」坐大,「各路諸侯」割據為王,除了是在鄧小平建議下,對調八大軍區司令員之外,也撤銷了各中央局。

然而,中國由於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民族複雜,各地區之間的文化與經濟差異極大,如中央權力全方位集中就必然會導致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這正如毛澤東自己所說:有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較好辦事。為此,在月來的「縮省」建議潮中,也有人提出了「重建中央局」的問題。由於「中央局」不是地方行政單位,並不設立相應的國家行政機關,只是體現黨的領導,故並不違反「憲法」所規定的「三級制」。

現時的「九加二」架構,除了香港、澳門兩特區之外,基本上是涵蓋了以往的中南局和西南區的範疇。在中南局方面,原屬中南局的河南省及湖北省未列入「九加二」架構,但卻將原屬華東局的福建、江西兩省劃了進來〔海南是從廣東劃出,另行建省〕。而原屬西南局的領域,則是除了西藏自治區及由四川省劃分出去的重慶市未有列入「九加二」之外,其餘各省也都成了「九加二」的成員。

「文革」前夕,中南局書記為陶鑄,西南局書記為李井泉。兩人都是大革命時期參加革命的「老前輩」,資格甚老。陶鑄還由鄧小平介紹,升任排名第四位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僅在周恩來之後。但旋即被「打倒」,成為排名第三的「全國最大走資派」,」打倒劉〔少奇〕、鄧〔小平〕、陶〔鑄〕」的口號響徹全國。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陶鑄獲得平反,並為他舉行了隆重的追悼大會。

由於「九加二」涵蓋了當年的中南、西南兩個中央局,而陶鑄當年曾被稱為「南天王」,因而「九加二」的發起人及核心人物、亦具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身份的張德江,也被某中央領導人笑稱為「南天王」。值得注意的是,「九加二」雖然只是一個區域經濟合作架構,但怎麼說也帶有地方區域政治聯動的意味。中央不但未有擔心「地方諸侯勢力割據坐大」,相反胡錦濤還批示予以支持,這是否是意味著在將來實施「縮省」行政區劃改革後,中央為了更好地加強對分得更散的省級行政區域的領導,又恢復「文革」前的中央派出局的模式?這是值得觀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