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集中事權後對台工作也應有新思維

胡錦濤接替江澤民出任中共中央軍委主席,在台灣學、官、媒界引發熱烈討論,觀點紛紜。而比較共通的論點,則有以下幾點:一、消除了「兩個司令部」的不正常現象,顯示了中共內部機制運作正常,重歸「一元」。將使中共人事政策更加統合、口徑一致。二、胡錦濤在對台政策方面,將延續「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及「江八條」,但可能會根據形勢的新變化作出靈活調整。可能會等到美國總統選舉和台灣「立委」選舉結束後,在明年一月底「江八條」發表十周年之際予以正式公佈。三、盡管胡錦濤強調「盡一切可能爭取實現和平統一」,在爭取台灣民心方面會採取較為靈活、多樣化的手法,但他同時又強調「一切以國家主權為優先」,再加上他曾有過以強硬手段應對西藏暴亂事件的經歷,故估計在對付「台獨」分裂活動方面,是「絕不手軟」。這從新的軍委會成員中,增加了二炮、海軍及空軍等涉台高科技軍兵種指揮員,就可得知胡錦濤所主持的中央軍委,正在加緊做好用軍事手段阻遏「台獨」分裂活動的準備。

其實,胡錫濤即使是在尚未接掌中央軍委主席之前,就已提出了一些既建基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及「江八條」之上,但又有所靈活發展的對台新措施,逐步建立了帶有「胡錦濤」標誌的策略體系。比如,去年三月他在參加全國人大台灣代表團座談時,就提出了「四點意見」和「三個凡是有利於」。這「四點意見」是:一、要始終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二、要大力促進兩岸的經濟文化交流;三、要深入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四、要團結兩岸同胞共同推進中華民族的復興。「三個凡是有利於」則是:凡是有利台灣同胞的事,凡是有利於祖國統一的事,凡是有利於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事,都應該積極去做,把它做好。

去年十二月,胡錦濤在會見台資企業協會會長時,又提出了「三個只要對」:只要是對台灣同胞來大陸投資經商、興辦實業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兩岸經濟、科技和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兩岸關係發展和祖國統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加以推動。今年三月,胡錦濤在內部對台工作會議中又提出了對台工作的「三個維護」:維護中國在國際上的關係,維護台海局勢的穩定大局,維護二十年發展機遇期。

而今年五月十七日國台辦所發表的「五•一七聲明」,則完全、準確地反映了胡錦濤接掌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後,現階段對台工作的政策和策略:一方面,堅決反對「台獨」分裂活動,必要時將「不惜一切代價」,堅決徹底地粉碎「台獨」分裂圖謀;但另一方面,又宣示將「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祖國和平統一的前景」,並提出了許多具體的、被台灣官民認為較為溫和開明的新措施。

然而,由於李登輝拋出「兩國論」尤其是陳水扁上台後,台灣局勢複雜多變,「一國兩制」和「江八條」制定時台灣當局基本上仍能堅持「一中原則」及有追求統一意愿的「蔣經國時代」時空背景,已經成為「過去式」,故根據這個時空背景制訂的對台方針政策,就面臨著一個必須「與時俱進」地進行調整的問題。在李登輝已經暴露其「台獨」真面目時發表的「江八條」,盡管也對推動兩岸經貿文化交流起了重要作用,但卻是在政治上不但未能推動兩岸統一大業進展,相反還使得「台獨」聲勢高漲,兩岸關係漸行漸遠。因此,中央很有必要在「反獨」問題上有所作為,思考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和「江八條」的基礎上,與時俱進地提出適應台灣政治局勢新變化的「新道道」,思考要有新思路,決策要有新突破,運作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舉措,奪回對台鬥爭的主動權。

過去,本欄曾經提出「台灣問題從來就是一個政治問題」的觀點。而以台灣局勢事態的最新發展狀況來看,也確實是如此。誠然,在「江澤民時代」的十多年來,中央對台工作由「政治型」轉型為「經貿型」,使兩岸經貿交流能走到台灣地區對大陸的經濟依存度如此之高,以致李登輝不得不高呼「台灣經濟空洞化」,而祭出了「戒急用忍」的一招,及陳水扁攻擊大陸台商是「錢進大陸,債留台灣」,並採用種種措施限制兩岸經貿交流。而且,吸引台商到大陸投資,也對大陸地區的經濟發展和解決部分就業問題,起到了較佳的作用。但畢竟此段時間調入國台辦的「經貿型」官員,盡管也是辛辛苦苦、勤勤懇懇地工作,惟卻往往缺乏早期中台辦「政治型」主管官員那種政治鬥爭的歷練,在遇到台灣當局大耍政治手段,施行「台獨切香腸戰術」時,就往往力不從心,陷於被動,被牽著鼻子走。而不像是「政治型」官員「當家」時,往往是主動推出議題〔如《告台灣同胞書》、「葉九條」、「鄧六條」,及鄧小平致蔣經國函等〕,使到台灣當局被迫「接招」那樣揮洒自如。即使是台灣當局的分裂活動有所收斂後,「經貿型」官員也往往會不自覺地「只顧埋頭拉車,不顧抬頭看路」。在台灣政治形勢發展到連原來堅持反對「台獨」的泛藍勢力都已為了選票考量而隨波逐流,竟然走向「民進黨化」,更為凸顯台灣問題主要是政治問題之時,以胡錦濤為首的中央領導集體,就更應趁「事權統一」,已不受內部任何掣肘之機,在對台工作中加大「政治鬥爭」的力度,以「反台獨」的兩手來對付「台獨」的兩手 ,將主權重新奪回到自己的手中。

為此,我們認為,中央對台工作機構,應採「黨政分工」、中台辦和國台辦分家的方法。也就是說,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和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結束目前「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做法,讓中台辦與國台辦分工。其中,中台辦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序列,承擔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的職能,集中一批有政治頭腦,具戰略眼光,善謀略思考的「政治型」幹部,專門進行對台政策和策略的研究和制訂的工作。而將那些紛繁瑣碎的日常對台行政管理事務,如維護台商利益、管理兩岸交流交往等,都歸由直屬國務院、作為國務院辦事機構的國台辦負責。這樣,就可使中台辦從那些聯繫台商及兩岸經貿、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事務,以及執行政策工作的「汪洋大海」中跳脫出來,專門去調查了解掌握國內外涉台事務的重要信息,調查研究對台工作中的情況和問題,研擬對台政策、策略,及提出開展對台工作的意見。也就是說,「以政治鬥爭為綱」的工作,由作為黨務部門的中台辦承擔;「以經貿交流為主軸」的業務,則由作為政府機構的國台辦來負責。

與此同時,中共中央對台工作領導小組的本身力量也需要加強。尤其是要增補具有預見洞察力及戰略思維、政治謀略的高層領導人 ,而不必過多地考慮行政執行型的人物。避免將一個政治戰略決策機構,淪為以行政執行思維來進行決策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幕僚執行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