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政治協商會議品牌深入做台灣人民工作

整整五十五年前──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至三十日,新中國的開國盛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舉行。會上通過充分討論,一致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大會選舉了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毛澤東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朱德、劉少奇、宋慶齡、李濟深、張瀾、高崗當選為副主席。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下午二時,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在首都北京就職,由毛澤東主持舉行第一次會議,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針。下午三時,首都三十萬軍民在天安門廣場集合,舉行了隆重的開國大典。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及新中國的誕生,開創了中國歷史的新紀元,標誌著中國已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進入了新民主主義社會,具有偉大的歷史意義。

前天,首都北京隆重集會,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五十五周年。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在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他在重申了人民政協的性質、功能、任務之後,對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了五點要求。在第二點中,胡錦濤強調了要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積極開展同台灣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聯繫,加強同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聯繫,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貢獻力量。

由此可見,人民政協在推動祖國和平統一進程方面,承擔著極為重要的任務。實際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第十一條就規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和地方委員會宣傳和參與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統一祖國的方針政策,積極開展同台灣同胞和各界人士的聯繫,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實現。」「加強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的聯繫和團結,鼓勵他們為保持港澳地區的繁榮和穩定,為建設祖國和統一祖國作出貢獻。」而賈慶林主席在今年三月召開的第十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上作全國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也指出,全國政協常委會積極開展對台灣人民的工作,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針對台灣民眾關心的問題,組織政協委員開展調查研究和視察,精心做好台灣人士來訪的接待工作,推動海峽兩岸的經濟、科技和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和人員往來。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和配合,積極宣傳「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努力爭取廣大台灣同胞對我方針對政策的理解和支持。與此同時,賈慶林在提出全國政協二零零四年的工作任務時又指出,人民政協在促進祖國統一方面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要繼續加強與有關單位的協調和配合,進一步拓展與港澳台僑各界人士的聯繫渠道,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聯誼活動,努力團結港澳台僑各界人士,為實現祖國的完全統一作出新貢獻。要積極推動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弘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增進台灣各界對「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的理解和認同,深入貫徹寄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最大限度地密切兩岸人民的關係,最大範圍地團結台灣各族各界和各階層一切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力量,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早日完成。

其實,人民政協在開展對台工作中,除了是像賈慶林所要求的那,應做好「共通性」的「進一步拓展與港澳台僑各界人士的聯繫渠道,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聯誼活動」等之外,似亦適宜充分運用「政治協商會議」這個品牌的「特殊性」,尤其是「新政協」與「舊政協」之間的關係,向來訪台灣人士介紹人民政協的歷史及功能,從而凸顯在政治協商領域上,台灣地區與祖國大陸也同樣是具有割不斷的密切聯繫。

實際上,了解中國現代史及當代史的人都知道,中國曾經存在著一個「舊政協」。──在抗日戰爭勝利後,國共兩黨進行了著名的「重慶談判」。中國共產黨在談判中提出了「召開各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物參加的會議,成立舉國一致的民主的聯合政府」的政治訴求。經過四十三天的談判門爭,最終迫使蔣介石簽定了《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亦即著名的「雙十協定」。根據這個協定,一九四六年一月十日,「政治協商會議」〔即後來所指的「舊政協」〕在重慶開幕。參加會議的有中國國民黨、中國共產黨和民主同盟等黨派的代表及社會賢達的代表共三十八人。會議達成了「和平建國綱領」、國民大會、政府組織、憲法草案、軍事問題等五項決議。這五項協議,雖然不同於中共的「新民主主義綱領」,但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人民對和平民主的要求,實際上否定了國民黨一黨專政和內戰。因此有利於人民,是人民的政治勝利,是中共統一戰線政策的勝利。

但在一九四六年六月,國民黨當局撕毀停戰協議和政協決議,大舉進攻中原悕騋洁M全面內戰由此爆發,「舊政協」通過的各項決議案並未能付諸實施。但是,會議所表現出來的協商精神和確定的政治路,在人民中留下了深刻的印像,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具有重要的意義。

人民解放軍由戰略防御轉為戰略進攻後,國內形勢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一九四八年四月三十日,中共在紀念「五一節」的口號中,發出了召開新的政治協商會議,討論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號召,得到了全國人民、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各人民團體、少數民族、海外華僑的熱烈響應和贊同。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五日至十九日,在北京召開新政協會議籌備會議。在籌備召開政協的過程中,有相當一段時間把政協會議稱為「新政治協商會議」,為的是要將之與「舊政協」作區別。後來,經過新政協組織法起草小組討論,覺得「新政協」與「舊政協」這兩個名稱的區別不夠明確,由周恩來建議,將之改成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周恩來在向政協代表作報告時指出,政協是沿用了舊的「政治協商會議」的名稱,但以它的組織和性質來說,所以能夠發展成為今天這樣的會,決不是發源於舊的政協。這一組織便是中國共產黨過去所主張的民族民主統一戰線的形式。它絕對不同於舊的政治協商會議,舊的政治協商會議已經讓國民黨反動派破壞了。可是大家都熟悉這一組織形式,所以今天我們沿用了這個名稱,並增加了新的內容。

也就是說,「新政協」雖然並非起源自及延續於「舊政協」,但畢竟兩者之間有著某種必然的關聯。「新政協」與「舊政協」具有根本區別,它是中國人民民主革命發展的必然產物,因而具有人民性,亦即不容許國民黨當局系統下的一切反動份子參加,具有代表全國人民的性質。然而,政治協商的議事方式,兩者卻是較為相近的。

當年曾參加「舊政協」的赴台人員,基本上已不在人世。但他們的後人還在,他們所代表的那個階級及政治集團,仍在台灣政壇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因此,人民政協在開展對台交流聯誼工作時,似宜好好地利用「政治協商會議」的品牌及名器,說明「人民政協」與「舊政協」的某種關聯,闡明「對等談判」的意義。這也可算是做台灣人民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