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民意重視媒體監督有助優化施政能力 尊重民意重視媒體監督有助優化施政能力

特首何厚鏵在「二零零五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指出,民意構成民主政治和科學決策的要素,我們要全面、多層次地傾聽市民的聲音,如實把握民意的各種流向。民間社團對民意的收集和提煉,價值極高,政府要給予更大的重視,更多的瞭解。我們要以更大的開放,讓傳媒以自由、深入的報導與評論,對政府施政作出有力監督。各級官員亦需經常主動接觸市民,取得第一手訊息,使有關問題獲得準確和迅速的改善。一些政策措施的缺點,不能因為市民包容就視而不見,不能認為沒有投訴就是天下太平。此外,任何民意提供的個案,都有可能反映出我們工作上存在的重大問題,必須積極跟進,均不可以掉以輕心。

在印象中,這是何厚鏵自出任特首之後,在各種正式講話及文件中,最為重視民意,也最能凸顯「以民為本」的一次。而且,也是以最開放的態度,對待傳媒履行「第四權」責任,對政府施政進行監督的問題。很明顯,在經過第一個五年任期的探索、磨合及建立施政基礎之後,何厚鏵對自己的第二個五年任期的施政及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已經充滿信心。因而也就更能正確地對待民意及媒體監督,並真正將之作為促進自己暨領導下的特區政府優化施政能力的強大動力。

「民為邦本,本固邦寧」。正確處理人民群眾的作用,正確處理政府與人民群眾的關係,是以民為本、施政為民的關鍵。這是因為,一方面,澳門特區政府是「澳人治澳」的政府,是在廣大「澳人」當家作主、以主人翁的姿態管好自己的澳門的基礎上,代表「澳人」治理澳門的政府。因此,人民群眾是澳門的主人,各級公務員都是人民群眾的公仆。政府來自於人民群眾,植根於人民群眾,服務於人民群眾。如果脫離了人民群眾,失去人民群眾的信賴,政府就將一無所有、一事無成。另一方面,按照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人民群眾是推動歷史前進的火車頭。如果沒有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政府的決策就將會蒼白無味,政府的施政也就將會軟弱無力。因此,要優化特區政府的施政能力,要做好特區政府的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就必須緊緊依靠廣大「澳人」, 積極聽取各個流向的民意。

這個道理,與中共所奉行的「群眾路線」,是大同小異、異曲同工。「群眾路線」的精髓,是在於始終要堅持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的根本觀點,深入群眾、深入基層,傾聽群眾呼聲,反映群眾智慧,使各項目工作和決策符合實際 和群眾要求。實踐証明,群眾中蘊藏著無窮的智慧,要真正做到使各項決策和工作符合群眾的意願,就必須做到科學、民主決策。凡是重大問題的決策,不僅要堅持按法律程序辦理,而且還要盡可能「請進來,走出去」,廣泛地聽取專家、社會各方面群眾的意見,「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努力減少決策失誤而帶來人民群眾利益的損失。

要使民意真正成為民主政治和科學決策的要素,就應當建立能夠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廣泛集中民智、切實珍惜民力的決策機制。對涉及全澳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的重大決策,應廣泛徵詢意見,充分進行協商和協調;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應認真進行專家論証、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對與澳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應通過公示、聽証等制度,擴大「澳人」參與的力度。所有重大決策,都應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充分進行論証的基礎上,經過反覆比較及充分討論才作出決定。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也應當充分考慮。澳門是個多元社會,各種利益關系尤為複雜、敏感。在特定問題上,有利害關係的人和沒有利害關係的人,有這種利益的人和有那種利益的人,其看法和要求是不一樣的。偏聽則暗,兼聽則明。通過廣泛徵詢民意來了解各方面的意見和看法,不但有利於集中群眾智慧,而且也有助於凝聚共識,取得「澳人」的理解和決策後的順利實施。

按照社會傳播學的觀點,媒體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以外的「第四權力」,是監督政府施政的銳利武器。因此,媒體對政府施政的監督,是民意的集中反映,因而也是優化政府施政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過去五年以來,特區政府對於媒體的監督,基本上持抱正面的態度。但仍不夠積極,而且還有個別部門、個別高官對媒體監督持反面態度,「老虎屁股摸不得」,一摸就跳,進行比媒體批評更為激烈的「反擊」。本欄就多次遇到這樣的情況,甚至因為對在「申遺」中的某些做法表達了不同意見,竟遭到文化行政主管官員向北京「搬救兵」予以大肆鞭笞,連「不愛澳門」的政治大帽子都拋了出來。

我們極為欣賞特首何厚鏵對媒體的政策,既給予合法合理的財政支持,不致於發生回歸後各媒體紛紛關張的不利於特區形象的糗事,又不干預媒體的採編自由。甚至有些媒體直呼其名進行激烈批評,也相敬如賓。如今,何厚鏵又作出了「我們要以更大的開放,讓媒體以自由、深入的報導與評論,對政府施政作出有力監督」的承諾。相信,在未來的日子裡,澳門媒體的「第四權力」,將能得到更為明顯的伸張;媒體對特區政府施政進行監督,也就能更為準確、有力。這是有利於「澳人治澳」的順利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