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孫亞夫專訪透露新思路新訊息新舉措

就在陳水扁提出「七項結論」以緊縮兩岸交流,並強調台灣當局對大陸事務的「主導權」之際,大陸國台辦副主任孫亞夫接受香港《明報》專訪,其內容中含有不少對台政策的新思路、「新意思」。「陸委會」不是經常公開促請大陸不要「誤判台灣情勢」嗎?看來「陸委會」也宜認真閱讀《明報》的這個專訪,以便於更好地避免誤判大陸形勢。

據了解,《明報》對孫亞夫的這個專訪,是於本月九日進行的,以一個整版加四分之一版刊登在本月十二日的《明報》港聞版上。《明報》十分重視這個難得的專訪機會,派出了執行總編輯張健波,中國版負責人夏泰寧,及資深記者鍾國華專程前往北京執行該項專訪任務。這個專訪的安排,無論是國台辦主動安排,選擇立場中立的《明報》,以凸顯該項專訪的公信力,還是由《明報》提出要求,由於是在「扁宋會」達成「十項共識」,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中國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訪問北京,與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主任陳云林達成「十二項成果」,而陳水扁卻加以「反制」、提出「七項結論」的背景之下進行的,故而這個專訪的適時性及針對性,也就是非常明顯的。

其實,利用香港地區某些具有特殊影響力的媒體作專訪報導,以傳遞某項重要訊息,這種手段台灣當局自己也懂得運用。實際上,在「扁宋會」之前,「陸委會」前副主委邱太三就於二月初接受香港《文匯報》特派記者專訪,透露了台灣當局已經放棄二零零六年「公投制憲」、二零零八年「實施新憲」的「時間表」的訊息。這項訊息,與陳水扁在「扁宋會」後所宣稱的「公投制憲做不到」,是完全相通的。由於《文匯報》的中資背景,及在內地發行的流通渠道,使到民進黨在各方面政治壓力之下被迫放棄「公投制憲」圖謀的最新政治動向,傳進了大陸地區,也為「扁宋會十項共識」的「急轉彎」預作宣告。

而在全國人大通過《反分裂國家法》、民進黨組織「三二六遊行」的前夕,「陸委會」主委吳釗燮於三月二十四日又使用了接受香港《信報》特派記者專訪的手法,透露了台灣當局不會推動「反併吞法」、「反侵略法」或啟動「防禦性公投」來「反制」大陸的重要訊息,並聲稱兩岸在短期內將不會爆發軍事衝突。在「獨派」人士情緒激烈之際,吳釗燮的這個專訪,應也能起到提醒對岸「避免誤判」的作用。

既然如此,台灣當局尤其是主掌大陸事務的「陸委會」,就更應感同身受,從孫亞夫的這篇專訪中,發現及領悟到某些新訊息,而避免對當前的兩岸情勢尤其是大陸方面的政策動向作出誤判,而至錯失推動兩岸交流合作,維護台海和平,促進台灣地區安定繁榮的機會。

那麼,孫亞夫在這個專訪中,透露了哪些值得台灣當局注意的新訊息呢?概括起來,大致上有以下幾點:

一、正面肯定了「扁宋會」的「十項共識」,尤其是肯定了陳水扁在「扁宋會」中重申了「四不一沒有」及「憲改不涉及主權、領土及台海現狀的改變」的政治承諾,強調大陸方面仍然看重他的這些承諾,希望他能在未來三年任期內信守這一承諾。

二、盡管孫亞夫在接受專訪中,再次呼籲民進黨放棄「台獨黨綱」,停止「台獨」分裂活動,但與此同時,又將民進黨和李登輝、台聯黨等一批「台獨基本教義派」作出一定的區隔。

三、重申只要民進黨放棄「台獨黨綱」,停止「台獨」分裂活動,大陸方面愿意正面回應,與之接觸交往。

四、指出未來三年內,如果台海發生戰爭,只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台獨」分裂勢力錯判形勢,鋌而走險,執意發動重大「台獨」事變。

聯繫到國台辦發言人李惟一昨早在例行記者會上所說的:「我們在與台灣政黨接觸、對話問題上的政策立場是明確的,對於同甚麼人談判,我們沒有任何成見,也沒有因為哪個人當權就不愿意談。我們關切的是其推行的政策及對兩岸既有談判基礎的態度。不管是甚麼人、甚麼黨,也不管他們過去說過甚麼、做過甚麼,只要現在承認體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我們都會一視同仁,對其作出正面回應,與之接觸交往。」我們大致上可感受到,大陸方面對於民進黨的態度,有「最高」和「最低」兩項要求標準。在「最高要求」方面,是放棄「台獨黨綱」,停止「台獨」分裂活動,大陸方面當即與之進行接觸談判,共同推動兩岸關係發展,共創台海和平。而在「最低要求」方面,則是希望民進黨信守「四不一沒有」政治承諾,完全停止「公投制憲」、「台灣正名」等分裂活動,這就不但將可避免戰爭,而且還可在間接的情況下推動兩岸合作發展。

何謂間接推動兩岸合作發展?其實「春節台商包機」的成功實施,就是一個活鮮的例子:先是由在野國民黨在事前未經民進黨當局「授權」的情況下,先行到北京「探路」,獲得共識後,再由雙方授權的民間團體進行實質性磋商並付諸實施,而民進黨當局則是最後坐享其成,收割成功果實。不但沒有損害其「主導權」及「公權力」,相反還凸顯了其主導兩岸關係事務的「主體性」,並在政黨競爭中得分不少。

因此,陳水扁當局大可不必為江丙坤以至連戰、宋楚瑜等人的大陸之行大發脾氣。這是因為,正如陳水扁所言,他們都是在野人士,手中並無公權力,即使與大陸方面達成多少項共識,也不具有法定效力。但是,卻可為兩岸受權單位的正式接觸、磋商,鋪墊氣氛,打好基礎。最後收割成功果實的,必然還是民進黨當局自己。

實際上,民進黨當局在出於種種原因,仍未能宣佈放棄「台獨黨綱」之前,是根本不可能直接與對岸進行接觸談判的。而民進黨當局卻又想在這幾年內在兩岸關係事務有所作為,為民進黨能實現長期執政上積累政治資本,那就必須實現某些突破。因此,最好的做法就是,支持在野黨領袖前往大陸訪問,俟其與對岸達成有突破性的共識後,採先易後難的方法,授權民間團體與對岸磋商不含政治性質的經濟性及事務性事務。由此而所獲得的丰碩成果,由於還須經過「公權力認定」的程序,最後還不是由民進黨當局來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