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倒詭計失效吳淑珍會否在法庭上撞牆?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將再次開庭,審訊「國務機要費案」。由於馬英九已裁示註銷陳水扁對全案證物的「機密」主張,亦即曾被陳水扁以「國家機密」為掩護的重要物證可以直接呈堂,故今次開庭聆訊對「國務機要費案」的審訊進展十分重要、關鍵。為了防止吳淑珍再次「詐病」逃避出庭,院方和檢方都做足了準備功夫,既是事先到台大醫院了解吳淑珍的「病情」,得知吳淑珍在法庭上接受詢問時不會有即時生命危險,但又作了萬全準備,組織了醫療搶救隊伍和設備,在法庭現場應急。倘若吳淑珍仍不到庭,檢方將強行拘提。

院、檢兩方組織醫療搶救隊伍,在法庭現場守備,其實主要的並不是擔心吳淑珍會在法庭上「昏倒」,包括是「詐昏」。因為院、檢兩方已從如下幾個觀察切入點,確知吳淑珍的身體不會潺弱到昏倒:其一、檢、院兩方已到過台大醫院了解過吳淑珍的病情病歷,發覺她雖然因車禍脊椎受傷而至下半身癱瘓,但這並不影響其身體機能;所謂姿態性低血壓,也並非一定會引發昏厥,其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五日首次出庭時的「昏倒」,不排除是假裝的。其二、台大醫院的專科分得很細,各類專科醫生都專守自己的專業診症,倘在診症過程中發現病人所患之症並不屬於自己的專科範疇,就必然將病人轉介給相應的專科醫生,故吳淑珍即使確實是患有低血壓症,到台大醫院門診時,也應在心血管專科掛號,而不是由腸胃科主治醫生翁昭玟診症並開具診斷證明病假單。這就顯示,吳淑珍的低血壓病並非很嚴重,因而她擔心在讓正牌的心血管專科醫生診症時,經不起「檢驗」,而拒絕開具證明病假證明,因而只好找了個與其所主訴病情「風馬牛不相及」的腸胃科醫生。因為此人是「即使肚子扁扁,也要票投阿扁」的「超級扁迷」,因而也來了個「即使明知病情有假,也要照開診斷病假單」。因此,此前吳淑珍先後十六次藉以向法庭請假所送交的診斷證明書,嚴格來說是一項「偽證」。其三、在「國務機要費案」開審後,台灣地區經歷了第七屆「立委」選舉和第十二任「總統」選舉,每次選舉吳淑珍都有去投票,電視鏡頭所見其身體和精神均不錯。在此期間,吳淑珍還出席過私人宴會及看畫展,證明她不但沒有「低血壓症」,連「腸胃病」都沒有。另外,《壹週刊》還報導,八月十四日陳水扁召開記者會坦承在海外有密帳前,吳淑珍還到過陳水扁辦公室極力勸阻。而陳水扁辦公室所在大廈與台北地方法院只有咫尺之遙,既然她能去陳水扁辦公室並作出激烈的言行,也沒有「昏倒」,為何就不能到法院上庭?

何況,在陳水扁家庭「海外洗錢疑案」越鬧越大,連陳水扁夫婦自己也已覺察到民間的忿怨,深知倘若吳淑珍再不出庭,會令民間有何感受。而且 ,由於馬英九已對全案證據註銷「機密」,陳水扁夫婦挪用、貪污「國務機要費」的罪證將公諸於法庭;而隨著檢方對「海外洗錢案」的深入偵查,又揭出了「國務機要費」與海外密帳存在著關連,尤其是吳淑珍每月在「玉山官邸」將領自「國務機要費」的兩百萬元交給其哥哥吳景茂,並吩咐將之存進海外的銀行,足已構成「洗錢」犯行。因此,吳淑珍今日在法庭上的供述,勢必會影響到陳水扁未來的刑事責任。身為律師出身的陳水扁,當然知道其中的利害關係,不會笨到再次導演吳淑珍稱病不出庭,迫使法庭不得不缺席審判,而使自家失去狡辯的機會,對自己的案情不利。因此,陳水扁必是已與吳淑珍串好供,由吳淑珍在法庭上為解辯。

對此,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們,是胸有成竹的,「看死」吳淑珍今次不會重演「請病假」這一套,而輕易放棄為自家夫婦辯護的機會。正因為如此,法官對吳淑珍送交法庭的「陳明狀」,有點不屑一瞥,而是將之視為既要出庭,又要圓以往「請病假」的謊的「虛幌一招」。

因此,檢、院兩方是並不擔心吳淑珍會真的昏倒的。即使是有「昏倒」,也只不過是以圖拖延庭審及博取泛綠民眾的同情心而已。由此,有名咀開玩笑曰,無須那麼多急救醫療設備在法庭伺候,只要醫生在吳淑珍的身上掛上幾條管子,她就乖乖地不敢上演「昏倒」了。

那麼,檢、院兩方又為何要組織那麼多的醫療急救人員和設備?其實,檢、院兩方所真正擔心的是,吳淑珍將會在法庭上,以「撞牆」、「咬舌」等方式,「以死抗爭」。既是要要脅法官和檢察官,又是要 大打「悲情牌」。這並非是「杯弓蛇影」,因為媒體已經報導,在陳水扁家庭的「海外洗錢疑案」爆發後,吳淑珍曾多次在家中要推輪椅「撞牆」。既然她在家中能夠以此招來要脅自己的丈夫,難道她就不會使用同樣的手段,來「抗議」起訴她和審訊她的檢察官和法官?

吳淑珍今日是否將會按照陳水扁寫好的「劇本」,在法庭上「一哭二鬧三上吊」,直至上演「撞牆」的「驚悚大戲」?諸位看官們就請靜待今日台北地方法院開庭的帷幕打開後,看齣「世紀好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