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查學生負責任,擴大驗毒更不能鬆懈 篩查學生負責任,擴大驗毒更不能鬆懈

在內地奶製品以至食品安全的危機發酵擴大,及本澳居民和輿論呼聲強烈的雙重壓力之下,本澳相關部門終於「動」了起來。除了是對照國務院六項決定及鄰埠的做法,採取了一系列的查驗、撤除被「點名」奶品上架商品、停用被「點名」奶品等措施之外,昨日教育暨青年局和衛生局又進一步決定,將為零七/零八學生參與「校園牛奶計劃」的學童安排篩查,如發現泌尿系統可能存在問題的個案將轉介衛生中心,以至專科醫生跟進。這項措施,比國務院六項決定及鄰埠的做法,更為進取,值得高度肯定及贊揚。

實際上,由於執行零七/零八學年學童「校園牛奶計劃」的供應商所供應的是「伊利牌」產品,而國檢局日前又宣佈,在「伊利牌」的「配方奶粉」產品中含有「三聚氰胺」。盡管含量不高,也盡管上學期已執行的零七/零八學生「校園牛奶計劃」的「伊利牌」奶品,並不是屬於國檢局宣佈驗出含有「三聚氰胺」的「配方奶粉」及批次,但為慎重起見,對曾飲用過「伊利牌」奶品的學童進行篩查,是有必要的。這是對學童們的健康負責的表現,也是折射了「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不過,深入思考,問題又並非如此簡單。首先,安排參加篩查的學童,不應僅限於「校園牛奶計劃」所指的幼兒教育至小學一年級的學生。這是因為,據有學童反映,有的學校的做法是,教青局每日送到學校的奶品,在分配給幼兒園和小學一年級的學生後,倘是有剩餘,校方將會為了物盡其用,將會分配給小學二年級及以上的學童飲用。現在不知教青局所指的參加「校園牛奶計劃」的一萬人及有機會飲用過一公升包裝奶的成年人,是否也包括了這些「計劃外」小學二年級以至更高年級的學童?如果不包括,是否有關的篩查安排,也應該延伸到這些曾飲用過「伊利牌」奶品的「計劃外」學童?因此,教青局、衛生局應與各校聯絡,了解其在執行「校園牛奶計劃」時,有否將剩餘牛奶提供給「計劃外」學童飲用的情況。倘答案是肯定的話,相關的篩查工作安排就應擴延到這些「計劃外」學童。

雖然國家質檢局的「公告」,是宣佈全國有二十二家企業共六十九批次的嬰幼兒配方奶粉被檢出含有「三聚氰胺」,經濟局和民政總署亦宣佈本澳並未進口上述奶品,但衛生局仍能從「配方奶粉」的框框中跳脫出來,參考香港特區的做法,主動查驗非「配方奶粉」的奶品,結果從被國檢局「點名」的「伊利牌」產品——液體奶品中的兩個樣本中化驗出含有「三聚氰胺」。其中有一個樣本就是今年五月十日生產的一公升裝「伊利牌」高鈣低脂牛奶。而「五月十日」正好是屬於零七/零八學生參與「校園牛奶計劃」的第一個學期;一公升裝「伊利牌」高鈣低脂牛奶偏又是屬於「校園牛奶計劃」的供應品種。因此,教青局昨日「新聞稿」中所強調的「其中有機會飲用過一公升包裝奶」的學童約有七千人,恐怕就是針對此而言品種。盡管驗出這個、批號奶品每公升的「三聚氰胺」含量只有二毫克,但已是一個十公斤體重的兒童(約兩歲)「安全臨界點」的百分之三十一點七。如果這位學童嘴饞,而老師又偏於溺愛,讓他每天飲用三盒一公升的「伊利牌」包裝奶,就將接近「安全臨界點」。

目前被證實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品,已不限於配方奶粉,而是已被發現擴大到液體奶,以至以其為原料製造的其他食品(內地連咖啡糖都驗出有「毒」,而台灣則除了日前驗出有「毒的」藍山咖啡及木瓜牛奶外,昨日又驗出一款罐頭糖水也含有「三聚氰胺」)。由此,衛生局還應再接再厲,對全部由內地及鄰埠進口的含奶食品,都進行檢驗。倘若技術力量不足,可向國家質檢局或廣東省、珠海市,以至香港特區質檢機構求援。